要求在采選民間女子時,對父母的要求極高。
比如父母雙方要健在,家法要嚴整,行為要端莊等等,這就要求對原生家庭的家教極為嚴格。
除此之外,進行“選美”和采選的女子一般都是良家女子,也就是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
而對於采選女子的本身要求則更高,一定要符合“性資純美,言動恭和,鹹中禮度”。
根據父母和女子本身的條件來看,也就不難看出,明代後妃所謂的民間采選,所設定的物件絕不是普通的百姓人家,多為書香門第,官宦之家。
放在後世的話就是起碼要是小康之家以上,這樣的家庭對於德才教育是比較嚴格的,非常符合儒家的禮教規範;而在長相方麵,能夠成為帝王妃嬪的女子,除了品性高潔之外,在容貌、氣質上也必須是出類拔萃的。
在明代的許多官方史料中,對後妃的長相有諸多的描述,如“容止端正”、“容貌端潔”、“容儀端淑”等等。
呃,以這樣的條件的話,狐狸精“妲己”那種嬌媚型別的肯定是要遭到淘汰的,所以不太可能有“豔後”!
和女官相比,宮女選拔的年齡就限製的比較嚴格,“勞模皇帝”朱元璋規定入宮秀女應該在13歲以上,但是時常也有十歲左右的被選入宮中。
看來是內臣們為了完成任務都不管不顧了,那是因為,老百姓們把女兒入選看做是送入“火炕”之中,她們千方百計地想辦法逃避。
據說有一個拉郎配講的就是逃避采選的故事,這個故事是這樣的,萬曆年間,某天某個縣的人聽說皇上派內務官員來到本縣采選了,當時在當地引發了“結婚熱潮”。
杭州城在某天夜裡,百姓們把一支軍隊回城,守城士兵放炮誤以為是內務官員來到本縣采選了,再結合前幾天聽說某縣流傳過來的風言風語,人們頓時慌得不行。
人們都趕緊給自己女兒“臨時”婚配,就連寡婦都連忙商議婚嫁之事。
有一富家翁正好雇了一名錫工在家裡打造銀器,就在這個時候,街上都是混亂一團,富家翁不敢出門擇婿,隻好急急忙忙對他一把拖起來睡的迷迷糊糊的錫工說:快點起來,就是你了!當然了,這肯定是有藝術加工在裡麵的成分,但也從一個側麵反應了民間“下有對策”和對選美的畏懼。
在這看似森嚴的采選製度背後,實則暗湧著一條條灰色產業鏈。那些手持黃綾詔書的內廷宦官,甫出紫禁城便成了地方官紳爭相巴結的財神爺——這采選差事在太監們眼中,可是樁油水豐厚的肥差。
京城教坊司暗地裡流傳著價目表:免初選:繳納30兩梳頭銀,可除名地方呈報名單;驗身費:給穩婆5兩,能將適齡女子改成天癸未至;病假條:太醫局使收20兩,開具氣弱血虛證明。
一入後宮深似海,誰都知道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