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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下雨了。
他站在我租住的小區樓下,手裡拎著那家粥店的打包袋。
冇打傘,雨沿著他的眉骨往下淌,襯衫濕透了,貼在身上。
他抬頭望著我的窗戶。
“念念,你三天冇出門了吧?你胃不好,我熬了粥。”
我趴在視窗看著他,恍惚間像看到十年前那個淋著雨坐在出租屋門口的窮小子。
落魄的時候,他就來找我。
“念念,你下來,我有話跟你說。”
我不由自主的下了樓。
他看見我出來,眼眶一下就紅了。
伸手想抱我,被我側身避開。
手僵在半空,又緩緩收回。
“念念,我從來冇說過不要你。”
“我跟嬌嬌……我承認我有錯。但我對你的感情是真的,十年了,你還不瞭解我嗎?”
“你給我最後一次機會,我跟她斷乾淨。”
“我誰都可以不要,但你——我不能冇有你。”
我幾乎要信了。
就像過去十年的每一次一樣。
他口袋裡的手機亮了。
螢幕朝上,來電顯示四個字:
嬌嬌
他下意識的——
按掉了。
然後若無其事的看著我:“你說,你想怎樣都行。”
可他按掉來電的那隻手,微微攥緊了。
“顧遠州,你剛纔說誰都可以不要——”
“那你倒是彆接啊。”
他怔住了。
雨沿著他的下頜滴下來,落在那袋粥上麵。
我把手上戴了三年的銀戒摘下來,放在打包袋上。
手指上凹進去一道深深的印痕。
“顧遠州,你留著吧。當年說給我換十克拉的,你也確實換了。隻不過換到了彆人手上。”
我轉身上樓。
關上門的時候,聽見樓下傳來他接通電話的聲音。
隔著雨聲,斷斷續續。
“……嬌嬌,彆哭。”
“……我在處理,你等著我。”
“……不會的,不會連累你的。”
眼淚掉了下來。
手機震動。
一條新訊息,陌生號碼。
“沈念女士,我是顧遠州委托的律師。關於你們的婚姻關係,顧先生提出以下方案——他願意淨身出戶,放棄全部財產。唯一條件是:請你撤銷重婚罪報案。”
淨身出戶。
保住仕途,才能保住他站在林思嬌身邊的資格。
我把訊息截圖儲存,點開另一個號碼。
“王律師,我不接受協議。”
“幫我告到底。”
電話剛掛,手機再次震動。
是一封郵件。
發件人:林思嬌。
標題隻有四個字——
他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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