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巫術釋義:壓魂
壓魂,白族巫師“朵兮”受人之托,把委托者仇人的像畫在一條紅布上,知道生辰年月的,還要將其寫上。
“朵兮”對畫像作過法後,點上雞血 將它埋在十字路口,讓來往行人踩踏。
據說,不用一年,這個被“壓魂”的仇人就會死去。
——宋兆麟《中國巫蠱考察》
備注:請勿輕易嚐試。
二、
巫術釋義:偷開
偷開,為白族話,即偷取對方的影子,對其施術而致死對方的一種巫術。
他們認為,人的身影上,仍有人的靈魂。
為了處死自己的敵人,就把對方身影呆留過地方的泥土或小草樹葉之類拿一點,再想法偷一件對方穿過的衣服。
將這些東西交給巫師“朵兮”,請“朵兮”對其詛咒過後,用刀箭砍射其物,就能致死對方。
——宋兆麟《中國巫蠱考察》
三、
巫術釋義:魘勝
曾聽老人說,居家宅戶,千萬不要得罪走江串湖的手藝人。
若請他們起梁蓋屋,尤要好酒好肉,以禮相待。否則,他若嫌伺候不周,玩點手腳,那你的房子就別想清靜了。
像有鬼祟一樣,這房裏會發出些古怪的聲響,讓人心裏發毛,居住不寧。
一般而言,幹這勾當的,是手藝精湛的木匠。據說,這些木匠作孽的手法大同小異。
先削一個似人似鬼的小木偶,然後畫上符咒,施以魔法,再把它安在一個誰人也不知曉的榫頭中間。
到了晚上,這些木偶便作孽搗亂,或發出如人上樓梯的“咚、咚、咚”的聲音,或如外人來拍門發出“啪、啪、啪”聲,或如鬼打壁板窗戶發出“嘭、嘭、嘭”響。
總之,讓人不得安寧,而往往膽大者深夜出門探究時,外麵又一無所有,聲響也全息,一旦回到床上睡下,鬼又來了。
有的木匠作惡甚者,還在床下施魔法,讓鬼怪子半夜發出嚇人的“咳、咳”聲。
——宋兆麟《中國巫蠱考察》
四、
巫術釋義:疳蠱
疳蠱,又稱放蛋、放疳、放蜂。
在端午節時捕各種蛇蟲,加頭發曬幹研粉,供在瘟神前,日久成蠱。
疳蠱的害人是將蛇蟲末放入肉、菜、飯內與人吃;也有放在路上,踏著即入身。
入身後,藥末粘腸髒之上,弄出肚脹、叫、肚痛、欲瀉、上下衝動的症狀來。
——宋兆麟《中國巫蠱考察》
五、
巫術釋義:泥娃娃
在陝西省長安縣,如果姑娘出嫁一年以後仍未生兒育女,孃家人要去娘娘廟偷一個泥娃娃,派姑孃的兄弟在農曆正月十五送去。
送泥娃娃的人先將燈籠插在姑孃的房門口,然後將泥娃娃悄悄放在姑娘炕蓆背後或桌子上,轉身就走,既不受主人的煙茶款待,也不同任何人說一句話。
——吳格言《中國古代求子習俗》
六、
巫術釋義:金蠶蠱
《滇南新語》: “蜀中多蓄蠱,以金蠶為最,能戕人之生,攝其魂而役以盜財帛,富則遣之,故有嫁金蠶之說。 ”
民間傳說 金蠶蠱性喜潔淨,凡養蠱人家家中塵埃絕無。
據說,金蠶是有靈魂的,它能幫主人害死仇敵,又能使養蠱人發財致富。
金蠶的害人是能使人中毒 胸腹攪痛,腫腹如甕,七孔流血而死。
——宋兆麟《中國巫蠱考察》
七、
巫術釋義:泥鰍蠱
泥鰍蠱的害人是在煮泥鰍與客吃,食罷,肚內似有泥鰍三五個在走動,有時衝上喉頭,有時走下肛門。如不知治,必死無疑。
中蠱後,額焦、口腥、神昏、性躁,目聞邪鬼聲,如犯大罪,如遇惡敵,嚐思自盡。
——宋兆麟《中國巫蠱考察》
八、
巫術釋義:洗貓兒
洗貓兒風俗,流行於湖南苗族,指請鬼趕出死貓。
苗人以為貓死在家中,為不祥之兆,必請巫師祭祀,以驅凶邪。
祭時用桌一張,酒肉五碗,分成兩行。
巫師唸咒語,請鬼來驅逐死貓。
最後,卜得死貓已去,才燒紙錢送鬼。
——徐華龍《鬼學全書》
九、
巫術釋義:交陰錢
交陰錢風俗,流行於桂西東蘭縣等地壯族。
寡婦改嫁,請師公在大門擺一隻簸箕,放三元六角錢、七尺二寸白布、一杯清水。
在她出門後,師公燒香念經,將錢、布燒掉,清水向她的去向潑去。
象征新夫已向舊夫交了錢,使舊夫鬼魂永不騷擾新夫之家。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
巫術釋義:解冤結
解冤結風俗,流行於廣西壯族。
人死後,族長召集族人在逝者靈位牌前認錯解冤結,祈求逝者鬼魂不再記仇。
如逝者生前也有罪過,由族人中的知情者代他懺悔,求曆代祖宗鬼靈原諒他,收留他。
進入家仙(也稱“家先”)行列,不致成為遊魂野鬼。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一、
巫術釋義:伏孝禾把
伏孝禾把風俗,流行於廣西金秀瑤族。
花籃瑤為逝者出殯,孝子必須將身子伏於棺木底下的禾把上,護住家中糧食不給逝者鬼魂帶走。
待棺木抬出屋,方可起身,還必須盛上一碗飯,一半留在家中,一半包好隨棺木同行,供逝者鬼魂吃用。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二、
巫術釋義:斷七
斷七風俗,流行於廣西壯族。
逝者安葬後,喪家請師公或道公作“斷七”法事,念經,祈禱亡靈不再回家。晚上,在逝者靈台前撒下火灰。第二天一早察看火灰上有無腳印。
如無腳印說明鬼魂已不能回家騷擾;如有鼠貓或雞鴨腳印說明鬼魂曾化為動物回家,需請師公或道公再作法事保佑全家平安。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三、
巫術釋義:引魂
引魂風俗,流行於桂北全州縣一帶瑤族。
逝者洗身換衣後,女兒和媳婦唱洗路歌,表示將道路洗淨,方便逝者鬼魂安穩走向陰間。
遺體入棺後,搬拆逝者生前所睡床鋪。到了三朝,請道士作“引鬼”法事。
民間認為,逝者死去猶如熟睡,三朝之內是不知自己已經死去的。
三朝那天,道士敲響鑼鼓念經震動其鬼魂,方知已死,離家走向陰間。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四、
巫術釋義:喊車
喊車風俗,流行於廣西金秀瑤族。
茶山瑤為逝者出殯,請法師送葬,棺木未出屋前,派一人沿著抬棺經過的路徑“喊車”。
村裏人聽見了馬上關上大門,不給逝者鬼魂竄進家中,棺木抬過之後才啟開大門。
“喊車”者帶一盆米飯沿途拋撒,讓野鬼們吃飯,不來尋事“撲棺”。師公在“喊車”者之後,在棺前引路。孝子在棺後送葬。
家中還留下一個師公作法事,掃除外姓鬼,防外鬼闖入宅內。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五、
巫術釋義:杉皮尖刀
杉皮尖刀風俗,流行於貴州三穗苗族,指祭鬼器物。
人死後,移屍堂屋靈床,喪家請一男性老人剪四籠紙和削兩把杉木皮尖刀。
兩籠紙和兩把尖刀捏在逝者兩手,讓逝者鬼魂持此武器掃除一切外鬼野鬼惡鬼順利昇天,和有錢用。
一籠紙在堂屋焚燒,一籠紙掛在寨邊廟門,表示逝者鬼魂與家人告別。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六、
巫術釋義:肚裏關亡
肚裏關亡風俗,流行於江蘇南部,指一種巫術儀式。
巫婆為問鬼者作法事後,手顫頭搖表示其魂已進入陰間為問鬼者尋找其親人的鬼魂。
待找得後,肚裏鳴魯作響,問鬼者即可提問,巫婆肚子裏出聲迷糊作答,由問鬼者猜她聲音內涵的答話意思。
最後巫婆作鬼魂回陰間狀,醒回人世後,與問鬼者清醒地答話。
問鬼者多婦女,家中有新亡親人(或父母公婆;或丈夫子女),得巫婆從問話猜話中得到某些答話而欣慰。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七、
巫術釋義:指路
指路風俗,流行於雲南苗族。
民間認為,苗族先民由北方遷來雲南,人死後,其鬼魂要回到北方祖先居住的地方,喪家請巫公為鬼魂指路。
備弓弩一張、紙傘一把、麻布襪一雙、麻草鞋一雙,還有竹卦、生米、雞蛋等供逝者鬼魂在途中使用。
巫公誦唱“指路經”後,奏蘆笙“開路調”、“上馬調”。
上馬即將屍體抬放擔架(稱為“馬”)上,有的人家興入棺,棺也要擱在“馬”上,表示逝者鬼魂是騎馬回祖先居住的地方的。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八、
巫術釋義:帶鬼走親
帶鬼走親風俗,流行於黔東南苗族。
父母逝世安葬之晚,子女帶逝者鬼魂走親訪友,先走舅家、姑家再走已嫁的女兒家,後訪生前友好家。
每到一家,都設宴款待如生前,親友們與鬼魂敘談也如生前。
走遍各家,帶鬼魂回家,進入香火壇與祖靈們一起安息。
——徐華龍《鬼學全書》
十九、
巫術釋義:陰陽水亭
陰陽水亭風俗,流行於黔湘桂毗鄰諸縣侗族。
民間認為,陰陽交界處有陰陽水亭,亭中有水井。
鬼魂過此,特感口渴,爭著以亭中水瓢舀井水喝。
井水俗稱“陰陽水”,又稱“**湯”,越喝多則投胎後前世之事越忘卻得多。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
巫術釋義:砍牛
砍牛風俗,流傳於廣西南丹縣、貴州荔波縣瑤族。
瑤人逝世,五歲以上,隻要不是刀傷、蛇咬、孕婦難產而死者,不分男女,均可舉行砍牛送葬。
民間認為,鬼魂在陰間也要用牛耕田地,所以砍牛,以牛魂供逝者鬼魂使用。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一、
巫術釋義:奏錢洞
奏錢洞風俗,流行於湖南新晃侗族。
重病求醫神均未見效,最後一著請巫師作“奏錢洞”法事向閻王行賄買命。
用竹子一截破開一頭成錐形竹籠,掛於門口,上掛紙錢、符咒,裝成一個圓錐形大錢山,俗稱“錢洞”。
可掛一到三個,民間認為向閻王奏一個錢洞可買命延壽十年。
裝好錢洞後,請巫師書符唸咒做一、二天法事,將錢洞燒化,意味著將錢送給閻王行賄成功。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二、
巫術釋義:陰陽飯
陰陽飯風俗,流行於廣西賀縣一帶瑤族。
喪禮中有分離陰陽飯的法事,將煮好的飯由法師分作四份:逝者鬼魂一份,房親一份,土地神一份,子孫一份。
接著清點逝者的東西,讓其鬼魂在陰間使用。還要“點兵”即清點陰後陰馬。
民間認為經過“度戒”的男子有兵馬六十名,他的妻子有兵馬三十六名,未經過“度戒”的男子有兵馬三十六名,他的妻子有兵馬二十四名。
“點兵”就是讓這些兵馬到陰間保護逝者鬼魂。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三、
巫術釋義:開亡
開亡風俗,流行於廣西瑤族。
民間認為,山子逝瑤者鬼魂,鎖在十八層地獄,由鬼卒把守獄門。
喪主請道公作“開亡”法事,請各方神靈和祖先臨壇領筵。
頭夜做齋,第二天在村外樹上扯一張書寫逝者名字的大白幡,其下端接地處埋一活雞。
法事做到開獄門時,道公在鑼鼓聲中舞劍到幡下,唸咒,用劍挖出活雞,燒白幡、陰陽牒,逝鬼魂被放出地獄,沿幡昇天了。
接著燒紙人紙屋,供逝者鬼魂居住使用,在家中設其神位隨祖享祭,直至第五代子孫。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四、
巫術釋義:拋米撒錢
拋米撒錢風俗,流行於廣西金秀瑤族。
坳瑤為逝者出殯,道公隨棺送葬,沿塗拋米穀撒紙錢,讓野鬼不來衝撞棺木和逝者鬼魂。
到墓地棺木下坑後,孝男孝女跪在坑前,道公拋一些清代的銅錢,銅錢落地現漢字的陽麵便歸孝子所有,撿起用繩係在左手腕,現滿文的陰麵便歸逝者鬼魂所有,投入墓中由鬼魂享用。
那些撒在孝子孝孫身旁的米穀,是逝者鬼魂賜給家屬的糧食,就撿回家撒在廳堂、禾倉、畜欄,讓逝者鬼魂保佑人畜興旺。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五、
巫術釋義:攆寒鬼
攆寒鬼風俗,流行於廣西金秀瑤族。
盤瑤在逝者入棺前要請師公作“攆寒鬼”法事,不給寒鬼盤踞棺內,“淨棺”攆走寒鬼後,才能移屍入棺,在屍體腹部放一小團飯“壓肚饑”,不讓逝者鬼魂在陰間肚饑餓。
棺底墊白米數斤,屍體放白米之上,再蓋上紙錢數層,錢紙上加蓋白米數斤,最後加蓋布一至三層,所有至親看過最後一麵,蓋棺,讓逝者鬼魂到陰間後有飯吃有衣穿有錢用,放心離開親人而去。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六、
巫術釋義:喂糧
喂糧風俗,流行於廣西羅城仫佬族。
逝者由子女為之洗身、換壽衣後,抬到廳堂席地而臥,寓意人死鬼魂歸土。
每個子孫取肉一塊和一些飯粒放進逝者口中,寓意鬼魂不會挨餓。
有的地方還將銀子放進逝者口中,以免鬼魂回家中喊叫,引起家中恐慌。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七、
巫術釋義:過油火
過油火風俗,流行於廣西金秀瑤族,坳瑤喪葬習俗中必請法師作“過油火”法事。
用桐油一小鍋,燒火煮滾,師公執法劍向油鍋喃經作法,口含一口清水猛地向油鍋噴去,激起巨大火焰,執劍攔腰斬去,火焰分為兩截。
師公立即領著手捧死者靈位的孝子從火焰空隙中跳過去。
民間認為,這使逝者鬼魂洗幹淨,以後不會變成凶鬼來害人。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八、
巫術釋義:圍村驅鬼
圍村驅鬼風俗,流行於廣西環江毛南族。
舊時瘟疫流行,民間認為瘟鬼作祟。
由村中長老出頭按戶攤派錢糧,備辦乳豬、雞、鴨等七牲和酒肉,請師公於村中設供桌念經作“圍村”法事,於村邊立一人形木樁或石像作為李廣將軍神位,奉之為村寨守護神,不給瘟鬼入侵,保護全村人畜安全。
法事中由師公逐戶燒油鍋,驅趕瘟鬼出村。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二十九、
巫術釋義:避封棺
避封棺風俗,流行於廣西羅城仫佬族。
老人逝世,子女請法師“打齋”超度亡魂,祭諸神後,進行“封棺”。
由法師持斧將棺蓋打緊。此時,家屬必須全部躲開,防鬼魂逞惡。
俗語雲:“生得父母,死是老虎。”
民間認為人死後六親不認,其鬼魂見著家人會勾其生魂入棺。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
巫術釋義:懸鏡
懸鏡風俗,流傳於全國漢族,指一種驅邪方法。
每當家中有人生病或遇災禍發生,便認為有邪鬼作祟。
先用其他驅邪方法之後,再將鏡懸於床上,或懸鏡於門。
民間認為這樣邪鬼就不能進門。
也有些人家整年懸鏡於床或門,認為可以鎮邪驅鬼。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一、
巫術釋義:斷鬼路
斷鬼路風俗,流傳於雲南西雙版納傣族,指一種驅鬼儀式。
傣族兒童生病,請巫師來看是撞著什麽鬼,然後斷鬼路。
屆時,切一塊四方形的芭蕉杆皮,捏一泥人捲入其中,再用甜、酸、苦、辣四味食品和黑白米飯共六份,放在一塊送鬼用的竹篾上作供品,再用綠草搓成一根繩子圍一圓圈,讓病孩母親抱孩站在圈內,巫師唸咒後用長刀在孩子身後將草繩砍斷,表示斷了鬼路。
民間認為這樣鬼就不會來擾亂,孩子的病就會好。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二、
巫術釋義:出海
出海風俗,流傳於福建沿海地區區漢族,指一種送瘟神儀式,一般在中元節或當地發生瘟疫時舉行。
在舢板上製一船殼,糊以彩紙,船中陳列各種用物、食物,另有紙人二十餘。
取二木桶放在神像前,僧道念經後,取畜禽血和其他汙物投入桶內,並以符條封貼桶蓋,謂疫鬼已被收入桶中。
出海時,鼓樂前導,火炬照路,置桶於船中,解纜讓船隨潮出海而去。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三、
巫術釋義:贖魂
贖魂風俗,流傳於湖南湘西苗族,指一種信仰風俗。
苗族認為,凡在任何地方因喝了河水或井水而得病,便是因為惡鬼把人的魂魄攝到水裏去坐水牢,必須請巫師來贖回魂魄。
屆時,用香、錢帛、酒菜和一隻鴨,巫師燒香焚帛,口唸咒語,又念雞鴨交奉鬼經,然後殺鴨,將鴨血淋在井沿,表示已經贖回病人的魂魄。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四、
巫術釋義:斷鬼歸路
斷鬼歸路風俗,流傳於雲南西雙版納布朗族,指一種喪葬儀式。
布朗族相信人死後鬼魂仍然存在,會回來向生人作祟。
因此在送葬時用一根白線拴在死人的大拇指上,拉出棺外,抬棺出門時,一刀把白線砍斷,意思是死者從此脫離家庭,人走鬼也走了,斬斷鬼魂的歸路了。
埋葬時還要叫死者的魂不要出來遊蕩。送葬回來的途中,要由頭人“達曼”走在最後,邊走邊撒下一些樹葉,表示庶斷鬼魂的歸路。大家從此與死者分離。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五、
巫術釋義:封禁
封禁風俗,流傳於台灣高山族,指一種喪葬儀式。
高山族的一支雅美人很害怕棲息在墓地死者身上的幽魂作祟,為了避免幽魂跑出來害人,需要對其屍體及其鬼魂進行封禁。
下葬前將死者屍體屈紮捆綁,使雙手掩住麵部,膝蓋碰著下頜,成蹲坐式屈肢。
在墓地前舉行驅逐幽魂的儀式,然後將屍體放入墓穴,蓋上頂板,並壓上一塊或多塊大石,以使屍體不能動彈。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六、
巫術釋義:放燈
放燈風俗,流傳於安徽,指舊時漢族喪葬風俗。
當地風俗,喪家出殯的時候,需向沿途的許多野鬼行賄,以求關照即將入土的死者的靈魂。
民間傳說鬼最喜歡吃油,所以喪家在出殯前都準備許多麻桿,浸上油,點燃後在出殯時沿途插放。
因看起來象燈火,故名。
民間認為野鬼得到這樣的好處,亡魂就能所向無阻。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七、
巫術釋義:焚屍
焚屍風俗,流傳於四川、雲南彝族。指一種喪葬風俗。
彝族認為,死亡係魔鬼作祟所致,通過焚屍,不但可以將滯留在死屍中的魔鬼燒死,而且可以使死者順著煙焰順利地通向陰間。
在村外用木柴搭起“屍架子”,將屍體置於柴上,蓋上青鬆等枝葉,由死者的親屬從架下點火,一邊放火,一邊嚎哭。
如遇到屍體消瘦不易燃著,則認為是死者的亡靈不願被焚燒,或有鬼邪作祟,會影響死者的轉生。需由孝子跪在屍架前祈禱,來解除邪魔,直到燒著。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八、
巫術釋義:豐都路引
豐都路引風俗,流傳於全國,指一種冥界的路條。
道教教主張天師發給死者的通行路引,用黃標紙印製而成,長三尺,寬二尺,上麵印有“為豐都天子殿閻羅大帝發給路引事。普天下人必備此引,方能到豐都地府轉世昇天”等文字,蓋有“陰司”、“城隍”、“豐都縣府”三顆方形的大印。
這種路引據說在生前就必須買好,死後才能順利地通向冥界。
——徐華龍《鬼學全書》
三十九、
巫術釋義:化鬼胎
化鬼胎風俗,流傳於四川,指舊時漢族巫術治病活動。
當婦女患有身疾,當地民間便請端公來家,察言觀色,端公說是鬼魂投胎,“懷鬼胎,本命出現,不利有凶,剋夫。”
於是端公作法驅邪,稱為化鬼胎。家人以財物酬謝。
前蜀·杜光庭《興州王承休特進為母修黃籙齋詞》:“今則臣母竇氏,本命甲子某月日生,災運所躔,遂嬰疾苦。”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
巫術釋義:趕旱魃
趕旱魃風俗,流傳於四川茂汶羌族,指一種求雨儀式。
旱魃:傳說中引起旱災的鬼怪。
當地羌族在求雨時,由一人裝扮成鬼怪“旱魃”形狀,藏匿在樹叢中。
巫師率領民眾,敲鑼、呼喊,遍山進行搜尋。
此人被找到時,必須在前麵奔跑,巫師則率眾在後麵追趕,直到其精疲力盡被捉為止。
這象征著旱魃已被趕走,雨即可降臨。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一、
巫術釋義:回煞
回煞風俗,流傳於四川茂汶羌族,指一種喪葬風俗。
羌族認為,死者的陰魂不散,要返回家中,稱為“煞氣”。
因此在葬事完畢後,要請端公推算死者的回煞時間。
屆時,把死者的衣服、鞋子擱在椅子上,殺一隻小公雞,將雞血抹在門坎上,並在桌上擺放食品祭奠。
然後家人暫時迴避。
幾小時後,開始鳴槍,據說死者鬼魂就會聞聲循去。
家人隨後帶上酒食、紙錢上墳前奠祭,死者的鬼魂從此便不會作祟。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二、
巫術釋義:魂歸
魂歸風俗,流傳於漢族、滿族,指一種民間信仰。
舊時相信靈魂不滅的人認為人死後,死者的鬼魂還會回來。
漢族一般認為是在人死後十幾日回來,滿族認為是在死後第三天回來。
清·夏園主人《夜譚隨錄·回煞》中敘說死者鬼魂歸來的情景:人死後,撒灰於地,“驗灰上雞趾、虎爪、馬蹄、蛇足等種種不一,大抵亡人所屬何相,即現何跡。”
歸來的鬼魂既可賜福於生者,亦可降禍於生者。
故死者親屬要對其鬼魂進行祭祀或迴避,以免災求福。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三、
巫術釋義:叫魂
叫魂風俗,流傳於西雙版納布朗族,指一種喪葬風俗。
布朗族認為死者的鬼魂會把生者的靈魂勾去,因此在有喪事的時候不讓孩子們去送葬。
在為死者送葬前,村寨的頭人要高聲喊叫:“男女孩們,你們的靈魂不要跟死人去,好好呆在村裏。”
將死者送到墓地埋葬後,頭人“達曼”走在送葬隊伍的最後,邊走邊為參加葬禮的人叫魂:“墓地很贓,活人不要在那裏,趕快回村子。”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四、
巫術釋義:金再再
金再再風俗,流傳於雲南德宏,指景頗族大型祭祀舞蹈。
景頗族遇到喪事,同村和鄰村的青年男女在晚上都要聚集在死者家中,為死者跳祭祀舞,參加者達百人以上。
喪葬送魂時,在室外空地上跳,中有兩個男子穿樹葉裙,裸上身。
其一扮女,女的麵部繪順時針方向的回形紋,身上繪黑白二色的波浪形條紋;男的麵部繪逆時針方向的回形紋,身上繪黑白二色的直線條紋,手持木棍驅鬼。
認為此二人能防止惡鬼入舞場傷人,驅逐死者靈魂回老家路上遇到的惡鬼。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五、
巫術釋義:攔門杠
攔門杠風俗,流傳於山東,指一種驅鬼用品。
民間認為除夕夜各種鬼都出來向人家索食。
故在除夕用紅紙包兩根木炭,放在門梃兩旁,或用一根棍,放在門欄外,稱為攔門杠。
據說鬼見攔門杠,便自回去。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六、
巫術釋義:孟婆湯
孟婆湯風俗,流傳於全國,指一種民間信仰。
據說因有人轉世投胎後仍記得前生之事,故天神令幽冥之神孟婆用各種藥物,製成似酒非酒之湯,俗稱“孟婆湯”,分為甘苦辛酸鹹五味,使鬼魂喝了忘記前生之事。
如有鬼魂不肯飲,則用銅管刺喉灌吞。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七、
巫術釋義:米殺殺
米殺殺風俗,流傳於雲南紅河哈尼族,哈尼語“祭孤魂野鬼”之意,指一種祭祀風俗。
哈尼族認為,凡本村人出門暴死異鄉,或凶死者的鬼魂,會變成野鬼向人作祟,致人生病。
因此要在農曆七月中的一天,牽一頭羊和一條狗,到離村約一裏路的叢林前宰殺祭祀,以免野鬼闖入村寨危害人畜。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八、
巫術釋義:送人頭鬼
送人頭鬼風俗,流傳於雲南西盟、滄源、孟連等地佤族,指一種祭祀風俗。
舊時四、五月播種前後,佤族要舉行送舊人頭到村外人頭樁處祭祀。
送時,窩朗(祭司)端著人頭居中,一人在臂部掛著牛鈴鐺,在前麵邊走邊跳,另有人吹笙伴奏,群眾跟在後麵邊唱邊跳。
安放好舊人頭後,窩朗剽牛,將牛血塗到人頭柱上,象征著將牛祭獻給人頭鬼,並向人頭鬼祈求保佑寨子安全,五穀豐登。
——徐華龍《鬼學全書》
四十九、
巫術釋義:送魂
送魂風俗,流傳於雲南怒江傈僳族,指一種喪葬風俗。
傈僳族認為,人生前不能單獨生活,要與氏族或家族相依為命,死後也要骨肉團聚,這樣死者的鬼魂才能安居下來,否則變成孤鬼、惡鬼,擾亂活人的安寧。
因此要將死者的鬼魂送到其祖先古老的發源地去。
巫師比扒要站在死者家門口向祖先住的故鄉方向射三箭,並對死者說:“你應該走了,走祖先走過的路,與他們團聚。”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五十、
巫術釋義:通魂往來
通魂往來風俗 ,流傳於新疆察布查爾錫伯族,指一種喪葬信仰。
錫伯族相信,夫妻死後他們的鬼魂還要在冥間共同生活。
因此,夫妻無論死亡先後均需分棺合葬,但在兩棺的棺牆上要各鑿一孔,兩孔相對,其意是讓這小孔成為鬼魂出入的孔道,以便讓夫妻的鬼魂在地下相會。
明·王文祿《葬度·雜辨》:“夫妻雙壙穿牆孔,曰‘孝順洞’,通魂往來”。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五十一、
巫術釋義:替死鬼
替死鬼風俗,流傳於部分蒙古族中,指舊時蒙古族薩滿教為人治病時所用的替身。
舊時蒙古人患病時,即請薩滿(巫師)禳解。薩滿認為,疾病是惡魔作祟,必須為病人找一替死鬼。
然後由薩滿進行禳祓、詛咒,將疾病歸於替死鬼,代病人受惡魔的蠱害。
一般常以麵製人形作替死鬼,經薩滿祝禱後,送出焚燒,寓意交給惡魔替病人受害。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五十二、
巫術釋義:照冥
照冥風俗,流傳於全國各地,指舊時漢族歲時風俗。
明·田汝成《西湖遊覽誌餘》:“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放燈西湖及塔上、河中,謂之冥’。”
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晚上,人們用紙紮糊法船,在水邊焚化;還在水放燈,或駕船到河中放燈,任燈隨著水流飄流,民間稱為“慈航普渡”。
據說為屈死的鬼魂引路,亦稱“放水燈”。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五十三、
巫術釋義:圍魂
圍魂風俗,流傳於四川涼山彝族,指一種喪葬風俗。
涼山彝族認為,死者的鬼魂會在世上遊蕩作祟,加害於生者。
因此他們在焚化屍體後,把骨灰埋在地下,堆土成墓,然後再在墓的四周圍上石頭。
男性圍九塊,女性圍七塊,表示將死者的鬼魂圍在墓中,一方麵以免其遊離出來受魔鬼之害。
另一方麵也避免其作祟於他人。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五十四、
巫術釋義:招魂葬
招魂葬風俗,流傳於舊時漢族,指一種喪葬風俗。
舊時漢族認為,人因戰亂等各種原因橫死野外,屍骨下落不明,其親屬可製一假人,招死者的鬼魂於假人而葬之。
目的是不讓其成為孤魂野鬼流落在外。
《陳留風俗傳》:“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鄉,天下平定,乃使使者以梓宮招魂幽野”。
南朝宋·範曄《後漢書·鄧晨傳》中也記載漢光武帝的姐姐西漢末年死於戰亂,光武帝即位後,派人招其鬼魂與死者亡夫合葬。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五十五、
巫術釋義:冥婚
冥婚風俗,流傳於全國各地 指漢族、壯族婚姻風俗。
民間認為,人死後在冥間生活就象人間一樣,同樣需要飲食男女,故未婚夭折的男女都需擇偶婚配。
壯族認為未婚死者的鬼魂是野鬼、孤鬼,會作祟害人。
葬時以布袋罩頭,竹篾摁身,實行仆葬。據說這樣才能使這些鬼看不見道路,不能遊竄作祟害人。
如其死後,家人多病多災,即訪一年齡相近的死者為婚,與之合葬,使之不再是孤鬼。
同樣可以入祖墳了。
——徐華龍《鬼學全書》
五十六、
巫術釋義:辟虎狼
漢代術士認為,蟾蜍血具有控製虎狼諸獸的特殊功能。
五月十五日,取一隻蟾蜍剝皮取血,將血除在一尺見方的新布上,以布蒙頭,麵朝東方,即可收到奇效:“百鬼、牛、羊、虎、狼皆來坐視之”。
隻要施術者靜坐不動,被召喚來的鬼魅和動物“須臾皆去”。
召喚虎狼之術本身也有辟除虎狼的作用。如術士到曠野中施法,把虎狼集中到無人之處,村民自然可以不受侵害;也可以在預定地點設好埋伏,將虎狼聚而殲之。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五十七、
巫術釋義:辟蚊蠅
宋代人傳用的辟蚊蠅法術大多要求在五月五日實施。
如:“五月五日寫‘風煙u0027二字貼窗壁下,辟蜒蝣蚊蚋。”
有人說貼“滑”字也有效驗。
又如:“端五日多寫‘白’字,倒貼上柱上,四處可以辟蠅子。”
另一法為:五月五日午時眼望太陽,吸取太陽之氣,口唸咒語:“天上金雞吃蚊子!”
咒畢凝神運氣,對著燈芯連吹七口。
夜間將燈芯點著後,就能“辟去蚊子之屬”。
一卷本《物類相感誌》舊題蘇軾所撰,其中寫道,日食時用紙搓成一繩,搓時由外向裏搓;月食時也用紙搓成一繩,由內向外搓。
兩種紙繩各長五丈以上。
又可將兩繩合而為一,以日食之繩為左股,以月食之繩為右股。
將這些紙繩攔在床鋪周圍,蚊子就不敢飛人。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五十八、
巫術釋義:埋蜻蜓
魏晉南朝時期,一度流傳過蜻蜓能變青珠的傳說。
《博物誌·戲術》說:“五月五日埋蜻蜓頭於西向戶下,埋至三日不食則化成青真珠。又雲,埋於正門。”
所謂“埋至三日不食”是指埋蜻蜓者三天不能吃飯。
晉司馬彪《莊子注》也有類似記載,說一個童子子埋下蜻蜓頭,不食而舞,且舞且呼:“此將為珠!”見者無不發笑。
某些道士特別迷信“青色大眼”的蜻蜓,認為隻有蜻蜓眼才能變成青珠;明代某些術士還用紅蜻蜓製造房中藥物。
埋在地下的蜻蜓頭或蜻蜓眼若能化作青色之珠,埋蜻蜓自不失為致富捷徑。
不過此法比青蚨還錢術更易檢驗,其流傳範圍也更狹小。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五十九、
巫術釋義:埋蠶沙
埋靈物的方法中,埋蠶沙一法尤為多見。蠶沙就是蠶屎。
《龍魚河圖》說,將蠶沙埋在住宅的亥方位即西北方位下,“大富,得蠶絲,吉利”;甲子日用一斛二鬥蠶沙鎮宅(也指埋於亥方位),“大吉,致財千萬”。
《枕中方》也說:“埋蠶沙著亥地,令家大富。”
埋蠶沙本是利用同類相感的原理多獲蠶絲,蠶絲多了自能致富,後來則轉化成一般意義上的致富術。
上節曾指出,古代醫師又把蠶沙當作一味變女為男的靈藥,這可能是蠶沙致富法進一步訛變後形成的方術。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
巫術釋義:青蚨還錢
由漢代術士首倡的一種致富術是青蚨還錢法。
古代常稱錢為“青蚨”,即由此而來。《淮南萬畢術》說:“青蚨還錢。”
《說文解字》也說:“青蚨,水蟲,可還錢。”
關於青蚨的習性和使用青蚨的方法,以晉人幹寶的說明最為詳細:
“南方有蟲,名[蟲敦][蟲禺],一名蠋,又名青蚨。形似蟬而稍大。味辛美,可食。生子必依草葉,大如蠶子。取其子,母即飛來,不以遠近。雖潛取其子,母必知處。以母血塗錢八十一文,以子血塗錢八十一文,每市物,或先用母錢,或先用子錢,皆複飛歸,輪轉無已。故《淮南子術》以之還錢,名曰青蚨。”
另有一些古籍提到,青蚨又名魚伯、蒲虻。用青蚨血塗抹錢幣前,須將小錢放在甕內或用巾帕包裹,放在向東延伸的陰麵牆壁下,三天後才能取出塗血。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一、
巫術釋義:萱草忘憂
春秋人已認為萱草有令人忘憂的功效。
《詩經》中的《伯兮》一詩是模仿女子口吻完成的”下,因為對遠人的思念已使我心身交瘁。
被憂思折磨的人所以要種植諼草,是因為他們相信“諼草令人忘憂”。
諼草即通常說的萱草。
據李時珍總結,萱草在古代又有忘憂、療愁、妓女諸名。
李時珍引用李九華《延壽書》說,用萱草的嫩苗作菜,“食之動風,令人昏然如醉,因名忘憂。”
如果這種解釋可信,萱草忘憂法就是一種麻醉術而不能算作巫術。
但是大多數醫書未曾提及萱草有麻醉作用;李時珍引錄此說時也僅認為它可備一說;而且《伯兮》明言將萱草種在北堂即可忘憂,這與種植合歡即可止怒本屬同類方法。
因此,可以肯定“萱草令人忘憂”的傳說主要與巫術意識有關。
後來萱草又被當成生男靈物並被稱為“宜男草”,那是萱草令人忘憂的古老觀念進一步演變的結果。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二、
巫術釋義:埋胞法
古人認為胞衣與產婦及嬰兒都保持著永久的感應關係,胞衣的埋藏方式將影響小兒的一生,所以他們把如何埋胞視為大事。
與此相關的巫術行為包括埋胞禁忌和通過埋胞為孩子確定一個吉祥如意的命運。
後種法術與預致胎兒富貴的法術有所不同,它是在小兒出生後實施的。
因為埋胞總是緊承分娩之後進行,我們在此一並敘述。
漢墓帛書《雜療方》曾詳述“禹藏埋胞圖法”,其主要內容為:
埋胞要避開“小時”和“大時”,找一個不在“死位”的數字大的吉日埋藏。
婦女分娩後,馬上用流水或清潔的井水反複浣洗胞衣,洗淨後反複擰擠,使其不帶水汁。用幹淨的舊瓦甌盛胞,再用另一隻瓦甌蓋嚴,使蟲子不能進入。
最後將瓦甌埋在清淨、朝陽、日曬充足之地。如此處理,可使嬰兒聰慧有智,膚色美好,少得疾病。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三、
巫術釋義:點守宮
秦漢術士最迷信驗證女子不軌行為的“守官”法術。
這種驗證法同時也是威懾施術物件、防患於未然的方法。
守宮即壁虎,古代又稱之為蝘蜓,個別人也混稱之為蜥蜴。
術士認為壁虎有防淫邪、守後宮的功能,故謂之“守宮”。
馬王堆漢墓帛書《養生方》在“戲”的標題下列舉了兩種守宮法。
一段文字說,將守宮放入新甕,再在甕內放入丹砂,讓守宮吃掉丹砂。
守宮死後,將其研成粉末,用來點畫女子的臂膊或身體。
一旦女子有不軌行為,點畫的標記就會由明轉暗。
另一段文字殘缺很多。
大意是從守宮體內取出液汁或作其他處理後,把守官埋在灶口下,之後用帶色的水調染守宮之汁,並以色汁點染女子臂膊。
若“女子與男子戲”,點染的標記就會殘缺;若有房室之事,標記將全部消失。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四、
巫術釋義:馬毛犬尾,親友自絕
古代術士特別是漢代術士始終相信,在一對夫妻或朋友的床鋪和衣服內放置犬尾和馬毛,就能讓他們互相憎恨。
《淮南萬畢術》說:“馬毛犬尾,親友自絕。”
《如意方》對這一方法作了更具體的解釋:“取馬發犬毛置夫婦床中,即相憎。”
對照分析,《淮南萬畢術》所謂“馬毛”,不是泛指馬體之毛,而是特指“馬發”即馬鬃;
《如意方》所謂“犬毛”也不是泛指犬體之毛,而是特指犬尾之毛。
漢代術士認為,單用馬尾也足以令人相憎,如《淮南萬畢術》說:“取馬尾火之,置朋友夫妻衣中,自相憎矣。”
這是把馬尾燒成灰末,放入施術物件的衣服內以破壞其親密關係。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五、
巫術釋義:致夢術
古代有一種與致愛相關的致夢術。
唐人馮贄引用別人的話說:“敲兩耳鐺,服桂心丸,念金輪咒,則所思之人,不以(無論)存沒,是夜必夢見之。”
方以智《物理小識》也曾說,收取思念之人平時最喜歡的東西如自寫書畫之類,在上麵用硃砂寫出對方姓名,再用狐腦、商陸和香煙熏襲,月圓之夜,念誦“離趾持唵㘕㗭怛吽。”
經過四十九天,將對方畫像放在標有對方姓名的物品之下,就能如願夢見對方。
如果使用對方曾經鋪過的席子,可以更迅速地夢見思念之人。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六、
巫術釋義:布穀致愛
《本草拾遺》寫道:“布穀似鷂長尾,牝牡飛鳴,以翼相拂擊”;
將雌雄布穀的腳脛骨放在水中,它們能自動靠攏。
這些特點無疑會引發致愛者的聯想。
陳藏器、段公路都介紹過下列致愛法:
五月五日收取雌、雄布穀的腳脛骨各一塊,男人佩帶在身體左側,女人佩帶在右側,就能“令人夫妻相愛”。
有些術士還用布穀鳥的腦子同其他靈物配合起來製作媚藥。
《物理小識》引用明代流傳的《秘抄》一書說,野狐名“紫”,每夜頭戴髑髏朝拜北鬥。
用野狐之心、布穀之腦、狗嘴中初生的媚肉,加上沉麝製成香,讓人聞見就能使其思念舊日的情人。
破這種法術隻須目視冷水即可。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七、
巫術釋義:白眉神
明清時期,娼家供奉的職業神名叫“白眉神”或“襖(音先)神”。
白眉神像“長髯偉貌,騎馬持刀”,與關羽神像相似,不同的是“眉白而眼赤”,明代京師風俗。
“坊曲倡女、初薦枕於人,必與艾豭(狎客)同拜此神,然後定情,南北兩京皆然也。”
娼家既以白眉神為職業保護神,便常藉助它的神力對狎客實施法術。
每月初一、十五兩天,妓女用手帕矇住白眉神像頭部,拿針刺穿手帕,之後將手帕收藏起來。
遇到用情不專者,佯裝嗔怒,將手帕擲到此人臉上,再讓他從地上拾起,就足以鎮伏他的魂魄,使其不生去意。
明人沈周《白眉神詞》寫道:“禱眉神。掩神麵,金針刺帕子,針眼通心願。”
最後一句話對瞭解這種法術所蘊含的巫術意識有所啟示。
通過針刺,使手帕與神像相貫通,於是手帕上不但凝聚著倡女的意誌,也灌注了白眉神的神力;將手帕擲到某人臉上,即等於用這種意誌和神力震懾此人的靈魂。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八、
巫術釋義:塵泥致愛
漢代《雜禁方》提到,在門上塗泥五尺見方,可治“夫妻相惡”;在大門左右塗泥五尺見方,可以取媚於貴人。
後來《枕中方》所謂“嫁婦不為夫所愛,取牀蓆下塵,著夫食,勿令知,即敬愛”;
《如意方》所謂“取履下土作三丸,密著席下,佳”;
《靈奇方》所謂“取黃土和酒,塗帳內戶下,方圓一寸,至老相愛”以及“取灶中黃土,以膠汁和,著屋上,五日取,塗所欲人衣,即相愛”等等,都是從迷信特殊塵土的觀念出發的。
敦煌《秘法》也說:“凡欲令夫愛,取戶下(土)泥戶上,方圓五寸,即得夫畏敬。”
這是讓追求夫愛的婦女從門下挖土、和泥,然後在門上塗一個五寸長寬的泥塊。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六十九、
巫術釋義:不戀母
《淮南萬畢術》還談到一種讓小兒不再依戀母親的法術:“取塚墓黍啖兒,不思母。”
具體方法是:“取新塚前祠黍用啖兒,則不思母也。”
小兒吃過擺在新墳前的季飯何以就變得木呆起來?其中的邏輯實難揣測。
陳藏器講過正月初一到古墓上掘取基磚掛在大門上辟除災病的方法,那是一種以鬼製鬼的法術。
兩相比較,令兒不思母法或許是想用鬼飯壓製小兒的靈魂。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七十、
巫術釋義:桃枝致愛
《枕中方》說:“五月五日取東引桃枝,日未出時作三寸木人,著衣帶中,世人語貴,自然愛敬。”
施術者既可得到世人的讚頌,當然也能引發施術物件的愛慕。
需要說明的是,此方在某些醫家那裏被誤解成了加強記憶力的方法。
《千金要方》卷一四《好忘》記錄的一則醫方為:“常以五月五日取東向桃枝。日未出時作三寸木人,著衣帶中,令人不忘。”
這則治健忘的方子與《枕中方》所述致愛法完全相同。
“令人不忘”四字易生歧義,可以理解成令愛人不能忘懷,也可理解成不再健忘。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七十一、
巫術釋義:忘憂術
秦簡《日書·詰篇》所說的忘憂術是一種更純粹的巫術。
該書說,某人無故而憂,可用桃梗撫拭憂者,然後在癸日日落時分將桃梗投在大路上,同時急呼:“某某已免於憂矣!”
用桃梗撫摩身體,意在把心中的憂愁吸附到桃梗上;將桃梗擲到大路上,則意味著把憂愁送走。
這種免憂法術在控製情感的法術中極具典型意義。既然如此使用桃梗可以解憂,那麽按照同樣方法去做當然也能免除悲哀、思念或憤怒。
施術者可以根據目的的不同靈活使用這套方法,隻需把咒語改為“某已免於悲矣”或“某已免於怒矣”就足夠了。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七十二、
巫術釋義:不思鄉
《淮南萬畢術》說:“灶之土不思故鄉。”具體方法是:“取灶前三寸方半寸,取中土,持之遠出,令人不思故鄉。”
在灶前三寸遠的地方劃一個半寸見方的方格,從方格內取出半立方寸的土帶在身上,遠離家鄉的遊子就不會起故園之思。
灶神的神聖使灶前土也沾染了靈性,攜帶它無異於攜帶灶神,而攜帶這位家庭主神就等於攜帶了整個家庭,遠遊者就會產生每時每刻都與家庭和親人生活在一起的感覺。
盡管此法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但它與那些收藏舊物以寄托鄉邦之戀的行為仍然有著很大的差別。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七十三、
巫術釋義:雞禳法
應劭《風俗通義·祀典》“雄雞”條說:“雞,主以禦死辟惡也。”
古代術士一直把雞視為靈物,相信用雞可以抵禦鬼魅和各種邪惡勢力的侵襲。
與雞有關的辟邪法術在古代有多種表現形式,這裏我們一概稱之為“雞禳法”。
按古代陰陽五行學說的解釋,雞是東方之牲,東方屬陽,雞也屬陽。
雞頭又是雞體陽氣薈萃之處,所以“東門雞頭”對醫治鬼魅作祟等陰類疾病有特殊的療效。
《風俗通義》曾提到,漢代人治療“鬼刺”的方法之一是將殺死的雄雞放在患者心口處。
有的醫書說:“庚辰日取雞犬毛於門外微燒煙之,避瘟疫。”
古代醫家又說,“取雞翅毛一孔生兩莖者燒灰飲服”,可治“陰腫如鬥”。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七十四、
巫術釋義:相憎術
如何讓夫妻相憎相離?
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的竹書《雜禁方》說:“取東西鄉(向)犬頭,燔冶,飲,夫妻相去。”
犬頭本沒有固定方向可言,所謂“取東西鄉犬頭”大概是指乘家犬麵向東或向西時將犬頭割下。
在《雜禁方》作者看來,將東西向的犬頭割下後加以燔燒,再將灰末調在水中,騙施術物件喝下,一對夫妻就會相互厭棄並最終離異。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
七十五、
巫術釋義:棒打求子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不育乃是罪過。我國南方流行的“棒打求子”,就是加害於婦女的一種求子巫術。
在江蘇泰興鄉村,每到正月十五,人們就把婚後兩年不育的婦女拖出門,繞著糞堆前拉後推,在村內追著奔跑。一邊追趕,一邊以竹條、掃帚、木棍打她,有時打得遍體鱗傷,但不能毀容。她的丈夫和家人不予幹涉,反而認為喜事降臨,直到她的丈夫向眾人發以煙、果,人們才罷手,但說:“明年不生孩子,還要追打。”
——宋兆麟《民間性巫術》
七十六、
巫術釋義:拴娃娃
拴娃娃也是一種求子巫術,一般是婦女婚後多年不育,她們就到廟內討泥娃娃,或在泥娃娃身上拴線線,象征得到了兒子。
最早的拴娃娃,叫“弄化生”。唐代以蠟塑小人,放在水盆內,藉以求子。詩人王建《宮詞》:“七月七日長生殿,水拍銀盤看化生。”《歲時紀事》:“七夕,俗以蠟作嬰兒形,浮水中以為戲,為婦人宜子之祥,謂之化生。本出西域,謂之摩 羅,”後來演變為拴娃娃,傳播到南北各地。
——宋兆麟《民間性巫術》
七十七、
巫術釋義:草人火把
草人火把,舊時漢族民間巫術活動,流行於青海河湟地區,對病人及身體不適者進行的一種燎火送魔儀式。
儀前先紮一草人,為邪魔替身物,備鋼刀一把,紮大火把一個。
屆時,或由神弟子,或由龍、虎屬相的壯漢,將草人置病人身上,一手握刀,一手握點燃的火把向病人周身旋轉。
燎過三巡,將草人頭向外接門坎上,用刀斫3下,連同火把一起送到十字路口投擲。
民間以為可驅鬼辟邪,使病人或身體不適者恢複正常。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稻草人 火焰=草人火把
七十八、
巫術釋義:埋鏡
埋鏡,古代厭禳術的一種。埋鏡於地,謂可免除盜賊。
《太平禦覽》卷七一七引《風角要占》:“厭盜賊法:三月,以小形銅鏡七枚,埋於申地,秤七百斤土覆之,坎深二尺五寸,廣二尺五寸,築令堅固。”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七十九、
巫術釋義:掃寨
掃寨,苗族集體性巫術活動,又稱為“洗寨”。舉行掃寨的時間並不一定,一般定在村寨中疾病流行時舉行。
屆時,由巫師用草繩串聯若幹染有狗血的木片,橫放在村前村後的路上,還要殺羊、雞、狗等獻鬼,以示趕走村中的惡鬼。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
巫術釋義:鏡耗
鏡耗,古代厭禳術的一種。以盛水放置床頭,謂可消災。
《太平禦覽》卷七一引《續搜神記》:“文獻(原注:u0027文獻,王道諡。’按,u0027道’當作u0027導’)曾令郭璞筮己一年中吉凶。璞曰:u0027當有小不吉利。可取廣州二大琵,盛水,置床帳二角,名曰u0027鏡耗’,以厭之。某時,撤去水。如此其災可消。”
《北堂書鈔》卷一三六引此條,“鏡耗”作“鏡好”。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運勢不好,床上放水,就能消耗災禍?聽起來不太靠譜,不過操作簡單,可以一試,求個心理安慰也不錯。
畢竟有時候,心理作用確實能左右局勢。
八十一、
巫術釋義:贖魂
贖魂,舊時侗族巫術,流行於貴州劍河、三穗、天柱等縣,用於“治病”。
病人病重或久病不愈時,便求醫與“贖魂”並行,稱為“神藥兩解”。
法師作法後,取小竹筒(稱為“關魂簡”)授主人,讓他到“招魂樹”(新砍帶葉竹枝,插於門旁)上“捉魂”,捉得蜘蛛或其他小蟲便裝入“關魂簡”。
如“招魂樹”上找不到蟲子便四下去找,找到為止。找得後,給法師驗收,交主人置於病人床頭,以為已將病人的魂魄召回。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二、
巫術釋義:斬橋
斬橋,舊時侗族巫卜風俗,流行於貴州三穗、劍河、天柱等縣。
有的父母在孩子死後,神誌恍惚,總覺夜間小孩鬼魂回家,屋裏響動,就請法師“斬橋”。
架高腳凳於門檻,上鋪布,門內鋪黑布,門外鋪白布,布上放兩碗作橋墩,碗上放一雙筷條作橋。
法師作法事後唱歌哄小孩亡魂上橋,把橋一刀斬斷,將桃枝茅草結插於大門,以示斷橋塞屋,禁亡魂入內。
母親7天內不能出門,若非出門不可,也不能過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三、
巫術釋義:降神
下神,又作“降神”,舊時漢族民間的巫術,流行於全國各地。
迷信者稱天神顯靈降臨凡間,給人以指示或懲惡解難。
語出《詩經·大雅·崧高》:“維嶽降神,生甫及申。”
鄭玄箋雲:“四嶽,卿士之官,掌四時者也……在堯時薑姓為之,德當嶽神之意,而福興其子孫。”
又《漢書·禮樂誌》:“大祝迎神於廟門,奏嘉至,猶古降神之樂也。”
源出古代占卜之俗,以為神靈可預知和處理人間諸事。
東北地區滿族俗謂“下神”,亦稱“跳大神”。
巫漢、巫婆在跳大神時裝神弄鬼,稱神靈下凡附體於己身,此俗源自滿族的薩滿教。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四、
巫術釋義:焚巫
焚巫,古代求雨的一種形式。將巫覡置於積薪之上,放火燒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尬。”
杜預注:“巫尬,女巫也,主祈禱請雨者。或以為尷非巫也,瘠病之人,其麵上向,俗謂天哀其病,恐雨人其鼻,故為之旱,是以公欲焚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五、
巫術釋義:銅片詛咒
銅片詛咒,舊時傣族巫術,流行於今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
用一銅片,刻上被詛咒者的名字和咒語,把它拴在一尾活魚身上,然後將魚放回水中,魚跳躍不止。
俗信此時被詛咒的人就會心跳,坐臥不安,如這條魚被拴死,被詛咒的人也會痛苦地死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六、
巫術釋義:射天
射天,古代原始巫術。製木偶人以象天神,戰而勝之,象征人類對天神的對抗。
《史記·殷本記》載,殷王武乙“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為行。天神不勝,乃繆辱之,為革囊盛血,卬(仰)而射之,命曰u0027射天’。”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七、
巫術釋義:退鬼
退鬼,舊時漢族民間的一種驅鬼儀式。流行於雲南農村。
當地民間認為凡家人生病或禍事迭生,必是有鬼作祟,須退鬼以求家宅安寧。
方法是將稻草紮成篩盤,內盛紙剪鬼形和黃白錢紙,將柏枝點燃置於篩盤內。
左手執篩盤,右手持桃枝柳條,在宅內到處煙薰,用桃枝柳條揮打,口中念驅鬼咒詞。
然後將篩盤送至門外燒掉,同時潑漿水飯。
事畢便認為已將鬼驅退。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八、
巫術釋義:捉拿夜啼鬼
【捉拿夜啼鬼】 民間法術的一種。小兒夜間啼哭,被認為是遭夜啼纏所擾,須施法捉鬼。其法以燒過火的柴頭,削平一邊,用硃砂寫上咒拿夜啼文:“撥火杖,天上五雷公,差來作神將,捉拿夜啼鬼,打殺不許放。急急如律令敕。”晚間將柴頭置於小兒床頭,明早用寶燭送出門外。謂夜啼可止。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十九、
巫術釋義:觀碗
觀碗,舊時漢族民間占卜方式之一。流行於四川各地。民間遇有災難疾病,即請女巫為其占卜。通常是取碗一隻,喃喃唸咒後擲碎於地,以觀看碗破裂的塊數、大小等占卜凶疾禍源。《重修彭山縣誌·民俗》:“又有就女巫咒碗而占者口觀碗。”占卜結束後,主人送巫師若幹錢物以酬謝。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摔碎的碗,銅錢,龜殼,能占卜的東西還真不少,還有不藉助外物憑空占卜的。
九十、
巫術釋義:桃人
桃人,古代風俗,刻桃木為人形,立於戶側,用以驅鬼辟邪。
漢應劭《風俗通·桃梗》:“於是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茭,畫虎於門,皆追效於前事,冀以衛凶也。”
古以為鬼畏桃木,故刻為人,為印,為符板,皆用以辟惡鬼。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一、
巫術釋義:縛煞
縛煞,舊時漢族民間巫術活動。流行於浙江部分地區。有人生病,臥床不起,便延請巫婆在病人床前唸咒,作法後,抓起病人家裏的某種小動物,狠甩地下,踏上一腳,然後用麻繩將其縛起,送出,掛於野外樹上,民間以為如是,惡鬼便附在此小動物身上,可驅惡鬼,使病人痊癒。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二、
巫術釋義:烏鴉忌
【烏鴉忌】 舊時漢族民間禁忌。動物兆之一,流行於全國廣大地區。凡烏鴉清晨在屋脊上鳴叫,或在人前麵叫,或飛在人頭上叫,則認為是不吉利、禍事來臨的預兆。特別是春節夏曆正月初一聽見烏鴉叫更以為這一年諸事不利。南京人清晨聽見烏鴉叫,要默誦“乾元亨利貞”五字咒語七遍,以解不祥。人遇烏鴉當頭叫,當即蹬足痛罵:“斷你的命!”隨即吐唾沫,以為可破凶兆驅禍。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三、
巫術釋義 :【關亡】問死看鬼
關亡,俗稱“問死看鬼”,舊時漢族民間巫卜風俗。流行於中原、華東地區。
家中有人去世,家屬請巫覡以術召亡人之魂,與之對答,稱“關亡”。
巫覡如不瞭解實情,當日必不肯前去,需約定日期。
在此期間,巫覡探聽有關人家家史,亡人形象,以及其他各種情況。
屆時,巫覡作打嗬欠等態,稱亡魂已附身,與死者家屬相話家常,使人信以為真。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四、
巫術釋義:蠶禁
民俗以為蠶是極嬌嫩而又極神聖、有靈性之物,冒犯了它,它會神秘地離去或者死亡。
蠶禁流行於江浙地區,包括蠶家禁忌、蠶房禁忌、蠶禁等。
蠶禁時間,一般為夏曆四月。《西吳枝乘》雲:“四月為蠶月,家家閉戶,官府勾攝、征收及裏閭往來慶吊俱罷不行,謂之蠶禁。”
舊時,蠶家以紅紙書“育蠶”兩字或書“蠶月知禮”四字貼於門,或在門口打上桃樹樁,以禁生人上門。
如有生人冒昧登門造訪,則用一盆冷水潑向來客。
此時,鄰裏鄉親也互不往來,直到蠶熟繭成,此禁方解。
元《蠶桑紀要》雲:“蠶有七忌:自小至大忌煙薰;忌酒醋五辛;忌香麝油氣;忌飼霧葉;忌飼熱葉;忌側近春搗;忌喪服產婦。”
清《嘉興府誌·風俗》:“蠶家忌蠶食冷葉濕葉,忌倉促開門暗值賊風,忌外來人衝,忌不潔人見。”
養蠶時,語言禁忌也多,如忌說“亮”字,因亮蠶是蠶病,“天亮了”要說成“天開眼了”;“醬油”要說成顏色,因醬有與僵諧音之諱;“筍”要說成“蘿卜”,因“筍”“伸”諧音,養蠶忌蠶死伸直;“蔥”要說成“香火”,“爬”要說成“行”,因為“蔥”諱“衝”,“爬”諱“扒”。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五、
巫術釋義:屍占
屍占,民間占驗方法的一種,視屍體變化的情況以占驗吉凶。
如屍體“死不瞑目”,則表示死者含恨或有事情未了;
如“七竅流血”,則表示死者含冤負屈。
《左傳·文公元年》:成王血縊而死,“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
意思是死者對原先的諡號有遺憾,所以死不閉目。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六、
巫術釋義:走百病
走百病,舊時漢族婦女避災求福的傳統節日,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或正月十六日進行。
清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雲:“元夕婦女群遊,祈免災咎,前一人持香避人,曰走百病。”
舊時北京婦女多在正月十六日晚,身著蔥白米色月光衣,結伴行遊於街市,遇到過橋,爭先走過,謂之“度厄”。
女孩子則去正陽門洞摸門釘,摸中者以為大吉之兆。
東北一帶的婦女則群步平沙,或者和衣打滾,稱之為脫晦氣。
江蘇南京、四川成都一帶,婦女遍遊城牆,叫作“爬城頭”。
清六對山人《錦城竹枝詞》敘“爬城頭”雲:“為遊百病走百遭,約束簪裙總取牢。偏有風鞋端瘦極,不扶也上女牆高。”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七、
巫術釋義:製棺祭
製棺祭,舊時彝族民間祭祀風俗,流行於雲南昆明西山穀律彝族村寨。
當地老人死前,要將棺木做好。
做棺選閏月中屬鼠日,民間以為“鼠日克鼠,鼠不咬棺”,別的日子則不吉。
鼠咬棺木,兒孫無福。
做棺木時,要殺雞獻“木馬”,雞肉由木匠吃。
棺木用鬆、柏、杉樹,做好後所有親屬拿雞一隻、米一碗、黃白紙錢若幹來祭棺木。
並把雞背脊上的毛揪下幾撮,沾血貼在棺木上,雞煮熟後連酒肉又祭一次,祭畢用草蓆把棺木包好抬到幹燥處存放。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八、
巫術釋義:人牲
人牲,亦作“牲人”。
我國古代對以人作為犧牲的稱謂,亦指供作犧牲的人。
商代,向上天有所祈求的祭祀儀式,往往用人作為供奉神靈的犧牲,或者用於殉葬。
至春秋戰國,人牲雖尚普遍,但實際上已趨衰落,並遭到人們的反對,然人牲獻祭仍繼續長期存在,曆代軍禮中的獻俘、殺俘,即為人牲的變相形式。
甚至到宋代,南方荊、廣、川、閩、浙等地,民間還有以活人祭鬼神的陋俗。
其人牲來源,有戰俘,有買來具有奴隸性質的生人,也有的捉過路人作人牲。
即使到明清代,這類事仍時有發生。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十九、
巫術釋義:霜不殺草
霜不殺草,草妖之一,指下霜之後草木不枯死,占象者謂是君之誅罰不行之征,將有禍亂之兆。
《春秋經·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
十二月即夏曆十月。
劉向認為自九月始陰氣至,至十月,當是草木枯死之時,說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是君誅不行,律法舒緩之征。
其時公遂專權,三桓始世代為卿相。
故天示兆,謂將為亂。
文公不悟,後至國亂君逃。
京房《易傳》曰:“臣有緩茲謂不順,厥異箱不殺也。”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
巫術釋義:木生
木生人狀,木不曲直現象之一,指樹木生長成人形。
古人認為,木為君臣象,其生變異,為德望衰微,下人將作亂,則有木生人狀。
據《後漢書·五行誌》載:
靈帝熹平三年,某署內有兩樹,高四尺許,其一株夜間暴長至丈,為胡人狀,頭眼鬢須俱全。
不久以後董卓等擁胡兵亂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一、
巫術釋義:燕生雀
燕生雀,燕子生養麻雀,占象者謂是賊臣亂國,諸侯將滅亡兆。
漢成帝綏和二年,天水平襄有燕生雀,哺養至大,一齊飛走。
京房《易傳》曰:“賊臣在國,厥咎燕生雀,諸侯銷。”
亦有人認為,雀非燕類,鳥生異種,是當國之君無繼嗣之子的征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
巫術釋義:枯木複生
枯木複生,已斷或已用之木複發枝葉。
占象者認為,木為陰類,是後妃大臣之象;枯木複生,是妃後大臣將起而為禍之兆。
漢元帝初元四年,王皇後曾祖墓門之梓柱突生枝葉,其高過屋。
劉向以為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後王莽篡位。
其說曰:“初元四年,莽生之象也,當漢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於高祖考之門。門為開通,梓猶子也,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祖統,起於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又漢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樹長十丈餘,為民所斷,三月後,樹忽然自立於原處。
京房《易傳》曰:“棄去作淫,厥妖木斷自屬。妃後有專,木仆反立,斷枯複生。天辟惡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三、
巫術釋義:無雲而雷
無雲而雷,無雲無雨而天上有雷震,即今所謂晴天霹靂。
占象家認為,雷當托於雲而生,猶君托於臣民,若無雲而雷震,是為陰陽不合,兆下臣作亂,國將易君。
據《史記》載: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
劉向以為是二世不恤天下,萬民有怨之心的征兆。
其年陳勝起義,天下叛逆,秦遂以亡。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四、
巫術釋義:龍見井中
龍見井中,龍出現於水井之中,為龍蛇之孽,占象者謂是貴人遭困之征兆。
《漢書·五行誌》載: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晨,有二龍見於蘭陵縣廷東裏溫陵家井之中,二日後始離去。
劉向認為,龍為貴象,而困於庶人家井之中,兆諸侯將有幽囚遭困之禍。
其後呂太後幽殺三趙王,後諸呂黨終亦被誅殺。
《洪範五行傳》曰:“龍,陽類,貴象也。上則在天,下則在地,不當見庶人邑裏室家。井中,幽深之象也,諸侯且有幽執之禍,皇不建之咎也。”
京房《易傳》曰:“有德遭害,厥妖龍見井中。”
又曰:“行刑暴惡,黑龍從井出。”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五、
巫術釋義:天雨星
天雨星,天上隕星如雨,古代占象者謂是賢人將去,臣民將叛之兆。
京房《易傳》雲:“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
《漢書·五行誌》載:漢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日夜半,星隕如雨,長一二丈,光彩奕然,未至地而滅,至雞鳴時才止。
帝召臣穀永問,穀水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邇幽隱春不威睹。星辰附離於天,猶庶民附離於王也。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
後代占象者亦以星與人應,以星之大小象人之尊卑,謂隕墜為滅亡之象。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六、
巫術釋義:人死複生
人死複生,占象者認為,人死為陰而還陽,是陰氣盛而淩陽,下人將貴之兆。
京房《易傳》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厥妖人死複生。”
《晉書·五行誌》載:武帝鹹寧二年十二月,琅邪人顏畿因病而死,棺斂已久,家中之人皆夢顏畿謂己曰:“我當複生,可急開棺。”
家人依言開棺,顏畿果複蘇,漸能飲食伸展,隻不能言語行動,後二年再死。
《晉書》謂是其後劉元海、石勒僭位亡晉之應。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七、
巫術釋義:日蝕忌
日蝕忌,民間禁忌習俗。
《風俗通義》雲:“俗說臨日月薄食而飲,令人蝕。”“日有蝕之,天子不舉樂。”
語雲:“不救蝕者,出行遇雨。”意即日月蝕時,禁忌飲食、舉樂,且不能不相救。
民間又有日月蝕謂天狗吞食之故。
日月蝕皆忌全蝕複明,俗謂屙了出來,以為不吉,兆歉年。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八、
巫術釋義:男不拜月
男不拜月,舊時漢族中秋節禁忌風俗,流行於全國各地。
是日夜,男子多不叩拜月亮。
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中秋節“惟供月時男子多不叩拜。故京師諺曰:‘男不拜月,女不祭灶。’”
俗謂月亮屬於太陽,月神嫦娥是女性。所以隻能由婦女(包括女孩)拜月。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九、
巫術釋義:忌針
忌針,舊時漢族生活禁忌,流行於陝西、山西一帶。
俗信在某些日子必須停止用針,不能用針逢補衣服等。
民間認為夏曆正月初五用針,會得眼病;正月十二用針,老鼠會咬壞衣服;正月十一用針,孩子會死;正月十五用針,婦女會生奶瘡;
正月十六用針,人會染百病;正月二十用針,會紮爛孩子牛痘;正月二十五用針,人會生瘟病;二月初二用針,會紮傷龍眼,招引災禍。
故以上日子,都忌動針。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
巫術釋義:黑色禁忌
黑色禁忌,民間服飾禁忌習俗,忌諱穿純黑色。
做壽衣時,民俗認為穿黑色會使死者轉生為驢,所以禁用黑色。
有些地方給死者穿壽衣,必用紅色,俗以為人死後要上剝衣亭,穿上紅衣,剝衣鬼見到紅色,以為剝出了血,會停手不剝,否則,剝衣鬼見到黑色,非把死者皮肉剝爛不可。
黑色屬兇殺色的俗忌,忌純黑的習慣,主要流行於民間,隨不同民族、地區民眾的心理自然調節。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一、
巫術釋義:刀砧煞
刀砧煞,舊時漢族生產、生活禁忌。,流行於青海河濕地區。
民間按《增廣玉匣記通書》等的記載,認為四季各有刀砧煞日,以特定的地支時日為限,即春亥子、夏寅卯、秋已午、冬申酉。
以春季為例,在180天中,亥日、子日各有15天左右,逢亥日、子日為刀砧煞,禁止動刀針。
當地民間凡牲畜去勢(包括騸驢、騸馬、騸騾、劁豬、宮牛、騸羊、旋雞)、紮年眼、割瘡癰及病人紮針等均忌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二、
巫術釋義:血汙忌
血汙忌,不潔禁忌之一。
婦女之月經,被視為“血汙”,俗以為不潔。
李時珍《本草綱目》雲:“女子陰類也,以血為主,其血上應太陰,下應海潮,月有盈虧,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與之相符,故謂之月水、月信、月經……女人入月,惡液腥穢,故君子遠之,為其不潔,能損陽生病也。”
是以忌女子來月經時行房事。
浙江一帶,船家也忌諱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鄂倫春族、漢族等許多民族都有禁忌孕婦、產婦行房的習俗。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三、
巫術釋義:忌犯鎖
忌犯鎖,生養禁忌之一,忌嬰兒出生時,肚臍帶盤住脖子,亦稱“雙掛珠”忌。
民俗以為嬰兒出生“犯鎖”,此兒難活,或者即使活了,將來也要被槍殺或者有上吊的厄運降臨。
《中國民間禁忌》載:東北一帶有破鎖的習俗。
即遇上犯鎖的嬰兒降生,由產家人將一把鎖鎖在臍帶上,然後將鑰匙交給助產士,由她把鎖開啟,可以破災免禍。
嬰兒安全生下後,產家還要向街坊鄰居七家討大錢(古銅幣),用七家不同顏色的彩線將大錢一一串起,掛在嬰兒項上,叫做“長命鎖”,直到六、七歲時,才能摘下。
台灣民俗以“雙掛珠”為大忌,遇上“雙掛珠”,嬰兒長大以後,要多次請巫師禳災。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四、
巫術釋義:忌時
忌時,迎娶時辰禁忌習俗。
古時嫁娶多在昏時,取陽往而陰來之意,若不以此時迎娶,則婚不以時,恐不吉也。
婚,古文為昏。
《爾雅·釋詁》雲:“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陽往而陰來。”
一些地區在婚姻嫁娶時,請術士們推算吉時,如不在吉時迎娶,則為禁忌,比如必須在已時午時之交迎娶等。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五、
巫術釋義:忌寤生
忌寤生,生育禁忌之一。
寤生,《台灣民間禁忌》釋義為“指嬰兒一墜地即能睜開眼睛看人,屬不正常現象。”
東漢學者應劭《風俗通》又釋為:“不舉寤生子。俗說兒墜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舉寤生子妨父母。”
《辭海》“寤生”條雲:“逆生,謂產兒腳先下。”
然而,不論寤生何種解釋,民俗都忌之,認為寤生妨父母。
《春秋左傳·隱公元年》:“莊公寤生,驚薑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六、
巫術釋義:白虎吃子
忌白虎吃子,東北一帶嬰兒養育禁忌。
如果產婦以前連續有多胎未成活,俗以為是犯了“白虎吃子”忌,很可能此胎仍然不活。
其破法為:胎兒生下後,將灶上的大鍋掀起,把赤身的嬰兒從鍋上口送入灶內,然後從灶口接出,這樣做的意思表明白虎沒有拉走孩子,災難祛除了。
當地有些孩子叫做“虎剩子”、“拉鍋子”,即源於此俗。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七、
巫術釋義:坐忘
坐忘,道家、道教術語,原指靜寂、無思慮、超脫物我的精神狀態。
《莊子·大宗師》:“隳肢體,黜聰明,離形去智,同於大道,此謂坐忘。”
即摒棄聰明智慮,內忘掉自身形體,外不識有天地,與大道玄同為一,從而進入靜寂、超然物外的境界。
道教以遺形忘我作為修煉方法之一。
司馬承禎《坐忘論》,列坐忘修道的七個階次:
①敬信;敬仰坐忘,並加勤行;②斷緣;漸斷俗事,莫結新緣;③收心:安坐離境,心明合道;④簡事:斷簡事物,棄其閑要;⑤真觀:善察知命,理不相違;⑥泰定:心若死灰,無所不定;⑦得道:身與道同,無法不通。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八、
巫術釋義:忌雙七
忌雙七,亦稱忌七月七日,民間禁忌習俗。
民俗認為七月十五日是鬼節,從七月初一到七月十五常有鬼投胎到凡間,因此七月七日忌生育。
《紅樓夢》四十二回有忌“雙七”生育的描寫。
王熙鳳對劉姥姥說巧姐兒的生日:“正是養的日子不好呢,可巧是七月七日。”
又說,七月七日,俗謂“乞巧節”。
中原一帶午時婦女多乞巧。
以碗貯水,曝熱日中,投繡花針於水麵,諦視水底,針影成方物花鳥者好,成剪刀牙尺之影者,次之;
如其影粗如槌,細如絲,直如矢,則以為拙也。
幼女尤忌。
是夕,忌天陰。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十九、
巫術釋義:功過格
功過格,修道者將自己所做的事分別善、惡,逐日登記在簿冊上,以考察功過,叫功過格。
宋範仲淹、蘇洵等均有功過格。
明代經袁了凡倡導,大行於世。
道教也以此作為鬼神降禍施福的標準。
《道藏》有《太微仙君功過格》,立“功格”36條,“過律”39條,規定治人疾病、救人性命、傳授經教、為人祈禳、勸人行善等皆記功;行不仁、不善、不義、不軌之事皆記過。
逐日記錄,一月一小比,一年一大比,善多者得福,過多者得咎。
用以鼓勵道士行善棄惡。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
巫術釋義:爐鼎
爐鼎,道教術語,指煉丹器具。
爐為生火之器;鼎為古代盛器。
方士、道士往往以陰陽五行之說加以發揮。
《雲笈七簽》:“青穀先生常修行九息服氣之道,後合爐火大丹服之得道。”
內丹學家藉此比喻身心:身為玉爐,心為金鼎,以爐火烹煎之象,形容修煉金丹之法,並稱此為下乘;中乘以乾坤為鼎器,上乘以天地為鼎爐;最上一乘以太極為爐,太虛為鼎。
依此修煉,證不同等級的仙道。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一、
巫術釋義:點化
點化,道教名詞,指在煉丹過程中新增藥物,使起變化,催化成丹。
《庚道集》卷三:“黃芽金鼎九轉法”卷六“丹陽術”中載有點化法多種。
後引申為指點教化,啟發人們學道成真。
《國老談苑》:“賀蘭歸真隱居嵩山、真宗召問曰:‘知卿有點化之術,可以言之。’歸真奏曰:‘臣請言帝王之術,願以堯舜之道,點化天下也。’”
即引伸為指點教化。
神仙“指點”世人破迷悟道,亦謂之點化。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二、
巫術釋義:三屍
三屍,道教用語,指人身上的三屍神,又稱三彭、三蟲、三靈。
《雲笈七簽》:人身有三屍神即三蟲,上屍名彭倨,又號青姑,好寶物,令人陷昏危;中屍名彭質,又號白姑,好五味,增喜怒,輕良善,惑人意識。下屍名彭矯,又號血姑,好**而迷人。
三屍欲人速死,是謂邪魔,常以庚申日上白天曹,下訟地府,述人過誤,故宜守之勿使出。
《道藏》中驅三屍之法有五百多種,如庚申之夜禁止夫妻同衾,禁食葷腥、五辛等。除守庚申外,還有唸咒、服藥、用神符等。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三、
巫術釋義:屍解
屍解,道教術語,指修仙者死,脫屍骸而去。
《後漢書·王和平傳》:“屍解者,言將登仙,假托為戶以解化也。”
《集仙錄》:“形如生人者,屍解也。足不青,皮不皺者,屍解也。目光不落,無異生人者,屍解也。有死而更生者,有未斂而失屍者,有發脫而形飛者,皆屍解也。白日解者為上,夜半解者為下。”
《雲笈七簽》:“夫屍解者形之化也。有不存肉體,有肉體仍留存者(屍解),有化為劍者(劍解),有化為杖者(杖解),有火炭燒死者(火解),有溺死於水者(水解),有化其他之物品者,其種類頗多,皆稱屍解。”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四、
巫術釋義:現報
現報,業報的一種,即今世作業,今世受報。
《婆沙論》載,有販牛者驅牛涉路,糧盡腹空,於是以鹽塗牛口,待牛張口舐鹽,即用利刀割下牛舌,煨炙而食之。食罷,至水邊漱口,“舌根猶如爛果,一時俱落。”
《雜寶經》寫乾墮衛國一屠兒將閹割五百小牛,有一內官得知後,便以金錢贖牛,作群放去。
以此因緣,該內官“現身即得男根具足”,由一閹人變成身形完整的正常人。
此等業報,無論善惡,即隨業至,何等迅速!
佛教的業報觀念同三世輪回相聯係,而現報之說未涉輪回,算是個例外。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五、
巫術釋義:兩舌報
兩舌報,指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使人仇視爭鬥之人所得的報應。
《法苑珠林·兩舌部》雲:“若以惡心令他鬥亂,則是兩舌,得罪最深,謂墮地獄、畜生、餓鬼。”
《冥報拾遺》載,婦人梁氏死七日而複蘇,自言被人挾持至一大院,判官據案執筆,問此婦人當不當死,旁有一小官說不當死,因為此婦人與當死者同名,追命者拿錯了人。
判官又問此婦人生平有何罪孽,小官回答有兩舌罪,於是判官令人括出梁氏舌頭,用斧砍下,然後將她放回陽間。
染氏歸陽不久,舌頭腫爛,自此不得不永斷酒肉。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六、
巫術釋義:煩惱
煩惱,梵文Klesa的意譯,又譯作“惑”。
佛教的“煩惱”有其特殊含義,《大智度論》卷七:“煩惱者,能令心煩,能作惱故,名為煩惱。”
佛教以貪、嗔、癡、慢、疑、見等為煩惱,並視之為人生一切皆苦的根本原因。
根據業報輪回理論,業為萬苦之源,而眾生作業皆有其因緣,此因緣便是煩惱。眾生因愚癡貪欲而作業,繼而有苦。
煩惱有兩種型別,潛在未顯的稱為“隨眠”,已顯的稱為“纏”;
煩惱又依其致業作用的大小,分為“根本煩惱”和“隨煩惱”,前者包括貪、嗔、癡、慢、疑、見等,後者指由根本煩惱而引出的煩惱。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一百二十七、
巫術釋義:惡口報
惡口報,“惡口”,即出言粗俗,佛門視之為惡業,作此惡業者所受的報應稱惡口報。
《阿含經》:“寧以利劍截其舌,不以惡言粗語隨三惡道。”
惡口報應的形式五花八門,有報汙豬頭鬼者,如《智度論》述一僧人宿世以粗言罵人,死後成鬼,“頭似豬頭,臭蟲從口出。”
有報為百頭怪者,如《增一阿含經》述一比丘平時好以獸頭呼人名,後命終“入地獄中,經曆數千萬劫,受苦無量,餘罪未畢。從地獄出,出大海中,受水性形,一身百頭,形體極大。”
還有報為餓鬼者,《出曜經》記一餓鬼形狀醜陋,見者毛豎,莫不畏懼。
遇佛弟子問為何遭此報應,餓鬼回答因前世為豪族時,常出言惡臭,故然。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