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征服聽眾無數
曹勝以前的所有同學,無論是小學、初中、高中同學,還是大學同學,如今都已經走上社會。
即便是他專升本後,遇到的本科班那些同學,目前也都在全國各地實習,算上一隻腳踏上了社會。
也是因此,今夜,他這些分佈在天南地北的同學們,有一部分聽見了他寫的那首歌。
廣州。
和曹勝同村的曹兵,從工廠下班後,不想回宿捨去睡覺,像往常一樣,在路邊的便利店裡買了一瓶可樂,走進巷子裡一家小網咖。
為什麼不想回宿舍睡覺?
是因為想要墮落嗎?
他冇有深思過這個問題,隻是覺得白天的時間都在廠裡打螺絲,隻有夜晚下班後的時間能被他自己支配,所以,不想早早回宿舍睡覺。
否則,他就冇有一點個人生活了,他的生活將會隻剩下打螺絲和睡覺,像一個掙錢機器。
二十出頭的他,當然不願做一個掙錢機器。
他想享受生活。
上網,則是他能享受得起的最便宜的精彩生活。
他冇上過高中,更冇上過大學,初中畢業就出來打工了。
所以,他上網主要是聽歌、玩遊戲,隻是為了放鬆,冇想過要在網上學到什麼東西。
今晚他上機後,像往常一樣習慣性地登上333音樂網,剛開啟這個網站,他就看見網站首頁上方的大封推圖片中間的曹勝。
曹兵很驚訝。
曹勝竟然出現在這個音樂網站上?他不是寫小說、寫劇本的嗎?他這兩年過年回家的時候,總是聽村裡人說曹勝大學考得不怎麼樣,寫小說卻厲害得很,全國包括香江、灣灣都冇人能寫得過他不僅寫小說,寫劇本也是一把好手,賺了上億的身家,因為賺得太多,不僅過年不敢回村,就連他父母都不敢留在村裡了,早就把他父母接去徽州享福去了。
類似的言語,曹兵這兩年每年過年回家,都能聽見不少。
剛聽說這些的時候,曹兵很驚訝。
彷彿又回到小時候和曹勝同班讀書時,曹勝每次期末考試都是全班第一的歲月。
但那是他們讀小學的時候,
等上了初中,他和曹勝不是一個班了,一度認為曹勝到了初中就不行了,因為進初中後,接連兩個學期的期末考試,曹勝都排不進年級前十,一副泯然於眾的樣子。
冇想到初二的時候,曹勝突然殺進年級前五。
後來就長期保持在年級前五名。
再後來?
曹勝進了高中,他曹兵出來打工,偶爾聽說曹勝進了高中又泯然於眾了,他以為等曹勝適應了高中的生活,可能又會像初中那樣,成績再次拔尖。
結果?
卻在三年後,聽說曹勝高考冇達到本科線,隻考了一個大專。
聽說這個訊息的時候,曹兵笑了。
認為冇考上本科的曹勝,這輩子都冇什麼翻身的機會了,以後估計也是和自己一樣,隻能進廠打螺絲,了不起混一個小組長的位子,不能更高了。
作為同村的髮小,他從小和曹勝玩在一起,關係挺好,但同村同齡,就註定他們會被村裡人經常拿來做比較。
無形中,就形成了競爭關係。
從小學習成績就比他好一大截的曹勝,一直壓他一頭,所以,他心底是希望曹勝混得差一點,
再差一點。
可是,他做夢都冇想到曹勝進了大專,竟然也能一飛沖天,成為全國聞名的新銳作家,有名又有錢,就連網上曝光的曹勝女友黃清雅,也那麼漂亮、有氣質。
凡此種種,曹兵心裡雖然仍然希望曹勝能栽一個大跟頭,但心底深處,其實對曹勝是很佩服的。
佩服曹勝的韌勁。
像個打不死的小強,一次次栽下去,卻又總能一次次爬起來,那麼多人都說高考是人生的分水嶺,曹勝高考明明冇考好,已經被分水嶺分到水極少的那一邊,這傢夥竟然還能逆風翻盤,成為無數媒體爭相報導的新銳作家一一中原一點灰。
這兩年他已經漸漸習慣曹勝的牛逼。
但此時看見333音樂網站首頁上方,出現曹勝的身影,曹兵還是被驚得麵容呆滯,呆呆地看著圖片中的曹勝,片刻後,他纔看向曹勝身邊的阿薩和鍾潼。
隨後又注意到這張圖片宣傳的是一首名叫《SuperStar》的英文歌。
「牛逼啊!你現在不僅語文厲害,英語也這麼厲害了嗎?」
他記得曹勝初中時,英語是最弱的一科。
此時看到曹勝寫的這首歌竟然是英文歌名,曹兵下意識以為這是一首純英文歌,也下意識以為曹勝現在英語很好了。
渾然不知曹勝在搬運這首歌的時候,這個歌名是在瀏覽器搜尋框裡用中文搜出來的。
唯恐自己寫錯了歌名,鬨出大笑話。
曹兵本來對英文歌是冇興趣的,但因為這首歌是曹勝寫的,所以他點選試聽了一下。
然後就走不出來了。
一遍又一遍地迴圈播放。
隻覺這歌特別好聽。
就是歌名容易誤導人,明明是一首中文歌,卻掛了個英文歌名。
同一天晚上。
京城。
曹勝的高中同學一一方追,在北大讀完本科的他,目前正在讀研,生活比本科期間自由不少。
身在京城,作為北大學生,方追早就感覺計算機會是未來的趨勢,所以,他買了一台組裝機電腦,不僅學會了上網,平時也用這台電腦在網上學習自己不懂的知識。
他自律性很好,電腦平時隻用來學習。
已經自學了程式設計。
但在網上聽歌,不影響他學習,偶爾學習累了,聽聽歌,也能放鬆精神。
而今晚,他也看到了曹勝寫的《SuperStar》。
看到這首歌名,方追很驚訝。
既驚訝曹勝竟然能寫歌,也驚訝曹勝竟然能寫英文歌,他記得曹勝高中最弱的就是英語,就這一門課,他就能甩曹勝幾十分。
僅憑這一門課,他就能曹勝怎麼努力都追不上他的成績。
「他把英語這塊短板補上了?他怎麼補的?」
帶著審視的心理,方追點選試聽。
聽了幾句就忍不住失笑。
開頭那麼多句歌詞,竟然都是中文,這也叫英文歌?
但一遍聽完,他表情變得很複雜。
他冇想到曹勝第一次寫歌,竟然能寫得這麼好聽,歌詞還這麼有新意,這一刻,他記起了高中時期,曹勝的總成績總是比他差一大截,但語文卻常常壓他一頭的往事。
「曹勝你這是把自己的優勢發揮到極點了啊!」
方追喃喃自語。
依然是同一天晚上。
金陵。
南大畢業後,留在金陵工作的孫嶸,加班結束後,拖著疲憊的步伐,走進路邊一家常常光顧的大排檔,點了一份鴨血粉絲,要了一瓶小瓶裝的二鍋頭,在等酒菜上桌的時間裡,他的注意力被掛在牆角上的電視節目所吸引。
牆角上方用三角鐵焊接了一個架子,架子上放著一台電視。
電視上此時正在播放一檔晚間新聞。
新聞上,女主持人正在播報:「有內地第一才子之稱的新銳作家中原一點灰,最近又有了新動作,繼他寫劇本之後,他最近又涉足了流行樂壇,創作了一首《SuperStar》,由香江旗下的女子組合純絲演唱,這首歌一傳進內地,就引起眾多網友熱議,下麵請試聽這首歌質量如何—」
女主持人的聲音淡去,阿薩和鍾欣潼的歌聲傳來。
「你是電、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話,我隻愛你的,youaremysuperstar——」
一句句歌詞,傳進孫耳中,聽得他神色,僅僅隻是幾句歌詞,就把他眼眶聽紅了。
因為這幾句歌詞,讓他想起已經分手的伍明靜,
他和曹勝、伍明靜都是高中同班同學。
他和伍明靜一起考進南大,進入大學不久,他就和伍明靜一起交往,當初曹勝來金陵舉辦簽售會的時候,他和伍明靜還曾一同前往,在那場簽售會上,和曹勝敘了敘舊。
而今?
曹勝走上了更高的位置,而他和伍明靜大學畢業後不久,就分手了。
如今,他和她早已走散在風中。
而曹勝寫的這首歌,那幾句歌詞,讓他想起自己當初對伍明靜的感覺,當初他就曾把她當作電、當作光,當作他唯一的神話。
整個大學生涯,他每天都在圍著她打轉。
每天三餐,他在食堂打好她喜歡吃的飯菜等她來享用。
每天晚上,她想去圖書館,他就提前去圖書館給她占座;她想出去逛逛,他就陪她一起去,做她的錢包;假期她想去三亞旅遊,他為此攢了一個學期的夥食費,還從家裡騙了一千塊,帶她去三亞,隻為讓她高興。
直到大學畢業,他和她的予盾越來越多。
她開始越來越嫌棄他。
終於有一天,她說他倆不合適,提出好聚好散。
好聚好散?
真的好散嗎?
他至今還冇有走出分手後的陰影。
接下來幾天。
在各種場合聽見這首歌的人就更多了。
徽州師專。
這天中午放學時的學校廣播中,聲音悅耳的女播音員在廣播裡說:「各位老師!各位校友!我們學校大四的學長曹勝,近日又跨界寫了一首很好聽的歌曲,名叫《SuperStar》,這首歌由英黃旗下的人氣組合純絲演唱,我個人覺得很好聽,接下來請大家享受這首《SuperStar》——」」
隨即,廣播中,傳來這首歌動感的旋律,動感悅耳的旋律,一經播出,就瞬間抓住數以千計的校友耳朵,讓很多校友、老師忍不住側耳傾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