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蓄勢待發福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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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福克斯廣播集團的總裁蓋爾·伯曼預料的一樣。
當《美國好聲音》以全勝之姿完美收官後,NBC和CBS便再也坐不住了。
陸續的宣佈了自家電台的選秀計劃。
最先出手的是NBC——
2003年12月29日,NBC官宣表示,他們已與英國電視製作公司FremantleMedia(弗裡曼特爾)達成合作,拿到了對方的創意選秀類節目《達人秀》的北美授權。
還是那句話,電視行業裡的創作發展早已觸及瓶頸了,能用的點子早就被人們做完了,當下時代裡的創新不是舞美升級就是融梗。像《達人秀》,他們的創意就來自上個世紀四五十年代的英國電視節目《Talent Contest》。
所以,《達人秀》其實屬於版權一買就能製作的玩意兒。
而NBC捯飭的《美國達人秀》將在2004年正式開啟。
新年一過,一季度便會拉起籌備。
夏季進行全美海選,秋季正式推出正片。
並呼籲全美上下所有擁有特長的人踴躍報名:
「我們的《達人秀》舞台冇有年齡的限製,冇有才藝的限製,不管你是唱歌也好跳舞也罷亦或是魔術雜技,隻要你覺得自己厲害,你就能來參與比賽。」
「隻要你能得到評委的肯定,收穫觀眾的支援,你就有機會帶走百萬美元的大獎。」
訊息一出,全美震動!
因為唱歌隻是眾多才藝裡的一種嘛。
所以,《好聲音》隻是音樂人的舞台。
講真,如若選秀綜藝裡隻有音樂這一個類別,那大眾是不會有太大的感覺的。
但當其他類別的選秀冒頭後……
誰又不想成名呢?
「噢——所以我可以在舞台上訓狗嗎?我家狗狗可以在我的指揮下做任何事!」
「我會騎獨輪車!這個才藝也可以在舞台上展示嗎?」
「天吶!我要讓你們所有人都知道!什麼叫做腹語!我可以和自己說話!甚至和自己吵架!冠軍有一百萬美金是吧?噢——香噴噴的美刀——我來啦——」
「……」
NBC之所以選擇在《好聲音》收官之後宣佈《達人秀》,那主要是因為他們覺得這麼做後能夠蹭到《好聲音》無法讓所有人圓夢的流量。
事情的結果也如同他們預想的一樣。
當《達人秀》擁有『博愛』屬性後,剛一冒頭,便吸引了全美民眾的關注。
由於這個世界上的聰明人有很多啊,所以……
咳。
CBS和NBC的想法其實是一樣的。
正因如此,在瞧見NBC放出的《達人秀》宣傳片後,CBS的董事長萊斯·穆恩維斯直接就破口大罵了起來,這不僅是因為他們落人一步,更是因為他們CBS和NBC的創意撞車了。
是的。
在《好聲音》出現之前,《美偶》的大爆就已經讓業內人士知道,音綜這條路,或許已經被人走死了,所以先前,NBC纔會在03年的6月份琢磨的擁抱『全能』嘛。
那麼,現在,當《好聲音》他媽的都能把《美偶》屠了時,但凡是想要做綜藝的傢夥,就更不可能往音綜這條死衚衕上去擠了,因此,CBS便也想擁抱其他。
然後……
NBC擁抱了『雜項』?
NBC擁抱了『所有』?
穆恩維斯:「我這真的是M-Fxxk了!」
穆恩維斯:「你這個狗逼是想堵死別人的路啊!」
但,就算CBS火冒三丈,他們也依舊在2003年的12月30日公佈了自家綜藝的企劃。
至於緣由?
很簡單——
「我們已與BBC達成合作,收穫了知名電視劇《舞動奇蹟》的綜藝開發權。」
「新的節目《與舞同行》將在2004年正式推出。」
「播出時間預計在夏季。」
「這是一款明星跨界競技類真人秀,我們會邀請一些對舞蹈感興趣的知名人士前來參加節目,對方的職業包括但不限於演員、歌手、企業家、運動員……」
「受邀明星會與專業的舞者配對,在對方的指導和幫助下,與對方一起,衝擊冠軍。」
冇錯。
雖然CBS的創意與NBC的撞車了,但又冇完全撞車,屬於『如撞』。
因為他們做的不是『雜項』,而是專精『舞蹈』。
並且,由於CBS知道,素人選秀可能不太好做了,所以他們直接就親吻了明星真人秀。
邀請不會舞蹈的明星前來比賽!
向大眾展示他們的『短處』與『成長』!
這麼做後,他們便有極大的概率在綜藝巨頭的壓迫下求得生存?
巨頭之間的紛擾,北美民眾並不知曉。
在大眾眼裡,《達人秀》與《與舞同行》的官宣僅意味著明年又有一堆節目可以看了。
並且,明年可能還有一堆撕逼大戲在等著他們。
因為《與舞同行》是『明星』 『競技』的『Show』。
明星本來就是事多的代表,競技意味著肯定有事兒,那在加上Show後……
《與舞同行》那不就是肉眼可辨的大型明星撕逼真人秀嗎?
唉,冇辦法,誰讓電視行業裡已經冇有新套路了呢?
在業內人士的眼裡,明年可能是神仙打架的一年——
《好聲音》是肯定要做第二季的,《美偶》的第三季在第二季落寞之時就已經官宣了,然後再加上『突然』冒出的《達人秀》和《與舞同行》……
ABC、CBS、NBC和FOX不把狗腦子打出來就怪了。
因為市場是有限的,觀眾是有限的。
而在福克斯廣播集團的總裁蓋爾·伯曼的眼裡……
「伯納德,你輸了。」
2003年12月31日。
加州。
洛杉磯。
蓋爾·伯曼在威尼斯的一間海濱會所裡約見了伯納德·艾辛格。
溫暖的陽光鋪灑海麵,將湛藍的大海點綴金燦。
望著那星星點點的藍色銀河,伯曼舉起手中的酒杯,朝著艾辛格簡單示意。
接著輕抿一口,道:「NBC和CBS都已經官宣了自家的綜藝計劃,所以你……願賭服輸?如果你決定履行賭約,那我現在就喊助理過來,因為我已經把合同帶來了。」
直奔主題的詢問讓艾辛格深吸了一口氣。
神色複雜的望著伯曼,道:「蓋爾,我的確輸了,我會在合作的合同上簽字,因為現在的我冇有賴帳的資格,但在簽字之前,我想向你請教一個問題,可以嗎?」
「當然可以,你想問什麼?」
「我想知道你們福克斯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艾辛格道:「你們是想把我當成槍,去攻擊別人嗎?」
伯曼笑了。
雖然當下的艾辛格處境不好,但他畢竟為資本服務過,而笨蛋是冇資格為資本服務的,所以,艾辛格能夠猜得出他們的真實目的?這個伯曼並不意外。
不過,他並不準備正麵回答艾辛格的問題。
「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麼這麼問嗎?」
「因為你們福克斯與迪士尼和華納都有仇。」
既然是開啟天窗說亮話,那麼艾辛格就不裝了,「《好聲音》的出現讓你們的選秀節目陷入了危局,你們本想在《好聲音》舉辦之前狙掉《好聲音》,但你們冇做到。」
「所以,你們隻能眼睜睜的看著《好聲音》大爆特爆。」
「當《好聲音》的收官收視都能衝到5800萬時,明年的《美偶》幾乎就是冇法做了,既然損失已成定局,那麼反擊報復就是必然,不是嗎?」
說到這兒,艾辛格停了下來。
目光灼灼的盯著伯曼。
那充滿自信的分析讓伯曼伸出胳膊,將手裡的酒杯與艾辛格麵前的酒杯輕輕一撞。
那「叮——」的脆響似是讚同,但又更像是——
「伯納德,你是德國人,所以你為什麼不回家過年啊?」
伯曼笑眯眯的望著艾辛格,道:「是因為不想嗎?」
「不——」
「是因為你回不了家。」
轟——
伯曼的話語輕飄飄的,但落在艾辛格的耳邊卻像驚雷!
艾辛格雙眸瞪大!
死死的盯著伯曼!
那寫滿笑意的麵龐像是撒旦,在衝他問好!
是的,當下的艾辛格回不了自己的祖國了。
因為冇有人願意接受失敗,眼睜睜的看著多年的積累瞬間歸零,不是嗎?
因為冇有人願意接受失敗,在即將退休的年齡擁抱一無所有的事實,不是嗎?
好吧,不故弄玄虛了。
以上這兩句話翻譯起來就是,在艾辛格的前老闆被乾掉之前,也就是2001年末,2002年初時,瞧見情況不對的艾辛格果斷的選擇了捲款跑路。
又或者說,如果他當初冇有賣點什麼,那當下的他又怎麼可能安安靜靜的待在美國呢?
要知道,在絞殺他前老闆的行動裡,吃的最歡的傢夥,就是美資啊!
而他的前老闆當下隻是破產了,不是死了。
就算『一無所有』了,但那也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所以……
「我是槍?」
就算伯曼已經不裝了,但艾辛格依舊想要聽到肯定的回答。
若是非要形容,這也算是不見黃河心不死吧。
伯曼則指了指腳下的大海,笑著道:「如果你想要自由,你就從這裡跳下去吧。」
「我知道你不會遊泳,所以我祝你下輩子自由。」
「當然,你也可以離開,但阿維·阿拉德的手段比溺水要殘忍哦。」
「而且,你也不希望你的孩子出事吧?」
「hahahaha——」
**裸的威脅讓艾辛格大笑了起來!
但他的麵龐,比哭還難看!
「所以你們會保我嗎?」
「看你的誠意。」
「我把《神奇四俠》的合同帶來了,雖然隻是影印件。」
「Okay,我已經感受到了你的誠意。」
伯曼笑著打了個響指,「你放心,我會如實的向老闆上報這一切的。」
在伯曼話音落下的瞬間,艾辛格也用力的吸了一口氣。
深深的看了對方一眼,起身,離開了海濱包廂。
約摸五分鐘後,他拎著一個黑色的公文包重新出現。
當著伯曼的麵解開密碼鎖,取出指肚厚的檔案。
那是康斯坦丁與克裡斯·哥倫布簽的《神奇四俠》開發協議。
具體細則是這樣的:
1、從2003年12月1日起,康斯坦丁將正式的聘請哥倫布擔任《神奇四俠》電影的製片人與編劇,雙方將以平等的地位一同開發《神奇四俠》這個IP。
2、在開發專案時,哥倫布要儘職儘責的為電影服務,實際拍攝期間,哥倫布可以不駐場,但他必須指派執行製片進組監督,以保證專案能夠順利進行。
3、康斯坦丁對電影成本和電影票房有著一定要求。
成本方麵,康斯坦丁希望製片費用不超過一個億;
票房方麵,康斯坦丁希望全球票房能有四億保底;
如若一切順利,那麼哥倫布將收穫電影全係收入的10%作為報酬。
如若不順,製片費用超支或者全球票房不及預期,那麼隻要專案能從票房上收回成本,最粗暴的計算方式就是製片費用為全球票房的三分之一,哥倫布便依舊可以收穫電影全係收入的8%作為報酬,可如果製片費用超出全球票房的三分之一?
那他的報酬將直線縮水,為電影全係收入的5%。
然後,以上這些僅屬製片分紅。
編劇方麵,哥倫布依舊能拿走500萬美金的報酬。
4、《神奇四俠》的理論開發時長不得超過三年,也就是電影必須在2006年11月30日之前上映,如若是製作問題導致電影冇有如期上映,那麼作為專案的製作主管,哥倫布需要向康斯坦丁賠付4000萬美元,作為康斯坦丁的損失,如若是其他問題導致電影冇有如期上映,例如康斯坦丁搞不定審查,那麼康斯坦丁將賠付哥倫布4000萬美元,以作哥倫布的損失。
5、《神奇四俠》正式立項後不得輕易取消,如若康斯坦丁對專案的支援一切正常,例如資金按時到位,並給予哥倫布一切製片權力,那麼哥倫布想要離組必須賠付康斯坦丁2000萬美元,如若康斯坦丁無法在有效時間內給與資金支援,或者製片上給了阻礙,那麼哥倫布便獲得自由離組權,且康斯坦丁需要賠付哥倫布2000萬美元。
6、在製作《神奇四俠》時,康斯坦丁可以向其他製片廠尋求合作,但合作協議裡的權力分配不得高於康斯坦丁與哥倫布的約定,康斯坦丁可以委託其他製片廠發行電影,但因此產生的發行延期屬於康斯坦丁一方的責任,如若電影冇有如期上映,康斯坦丁也是要向哥倫布賠付違約損失的,也就是上頭約定的4000萬美元。
7、其他意外情況的違約金另行約定。
『……』
這是一個非常製式的合同。
圈子裡的合作開發協議基本上都是這麼簽的。
冇有坑。
呃……艾辛格的選擇其實很簡單啊,就算他早已知曉,自己可能被默多克盯上了,他也不會為了自救而在哥倫布的麵前耍花招,原因也純粹:
一來,那是哥倫布乃是圈中老人,人家又不是傻逼,你給他設套他會看不出來嗎?
如果他從合同裡看出了問題,不合作了,那艾辛格就麻了。
因為這麼一弄後,他在默多克那兒的價值便會瞬間歸零嘛。
這不是一件好事啊。
當你被資本盯上後,但凡敢掙紮,那資本都會認為你是在挑釁。
二來,那是艾辛格惹不起默多克,難道他就惹得起史匹柏了嗎?
十年前,他敢戲耍漫威,為啥不敢戲耍哥倫布?
那不就是因為哥倫布的老師牛逼嗎!
又或者說他老師的爹厲害啊!
史匹柏的老爹曾是美國無線電公司的高階研究員。
美國無線電公司是美國電子工業的創新發源地,電視機、映象管、錄放影機、音響、通訊產品的專利基本上都出自那兒,當年最巔峰時,那是通用電氣、西屋電氣、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和聯合果品公司的專利供給方,當然,因為太牛逼了,所以被拆了。
而史匹柏他爹在那裡是做啥的呢?
研究無線電製導的。
嗯,就是飛彈裡的無線製導。
他爹的專案組接的是洛克希德的合作啊!
他爹在那兒工作了七年,然後被通用電氣挖走了。
接著,他爹幫助通用電氣開發出了GE-200。
那是一款大型計算機,在商業上很成功,但更成功的是研發團隊編寫的機器語言非常的簡潔,這使得達特茅斯學院的教授在1963年前往他們的研究所學習如何編寫裝置程式。
然後,1964年,BASIC在GE-200的升級版GE-225上問世了。
冇錯,微軟。
史匹柏為什麼在建立夢工廠後能輕易的從保羅·艾倫那兒拉到投資啊?
親!
比爾·蓋茨和保羅·艾倫在抄BASIC之前就已經把情況打聽清楚了啊!
史匹柏和賈伯斯的關係為什麼那麼曖昧啊?
他們兩個說自己是因電子遊戲結緣的,賈伯斯是雅達利出來的嘛,史匹柏則是雅達利的最大客戶,但,蘋果的聯合創始人史蒂夫·沃茲尼亞克的老爹也是洛克希德的研究員。
史匹柏他爹研究的是製導,沃茲尼亞克的爹研究的是推進器!
嘻嘻~
除非艾辛格嫌命長!
不然他是不可能對史匹柏的學生下套的!
因為這種人放個屁!
那都能把他艾辛格崩死啊!
可就算是這樣,伯曼依舊覺得這個製式條款夠用了。
「Okay,很好,我們可以簽合同了。」
伯曼喚來助理。
向艾辛格展示福克斯提前擬定好的合約。
合約一共有兩份。
一份是和《生化危機》劇集有關的開發約定,裡麵的內容和他們上次聊的一模一樣。
另一份則是和《神奇四俠》有關的合作協約。
後者的內容總結起來是這樣的:
1、康斯坦丁邀請福克斯影業共同開發《神奇四俠》,以保證專案能夠收穫充足的資金支援,雙方在投資份額上的約定是50:50,福克斯影業將為電影提供50%的資金。
這麼做後,福克斯將和康斯坦丁一道兒,共享專案投資人的權力。
2、康斯坦丁邀請福克斯影業為《神奇四俠》做全球發行,作為宣發方,福克斯有義務為《神奇四俠》製定完整的宣傳計劃,發行思路。
對此,福克斯將獲得《神奇四俠》30%的全球收益。
『……』
講真,甭管是從理論還是實操上來說,這份合同都是冇啥問題的。
因為圈子裡聯合開發的合同基本上都是這麼擬定的。
但——
合同越冇有問題,那便代表著合同越有問題。
再把有關《神奇四俠》的合作邀約放下後,艾辛格緩緩地抬起了頭。
此時此刻,他整個人彷彿是被北歐神話裡的海拉女神籠罩了一般,渾身死氣。
「你們這不就是想要弄死我嗎——」
艾辛格麵龐猙獰,狠狠的盯著伯曼。
由於不敢高吼,此刻的他聲線十分的怪異,有一種鈍刀子磨地的滋啦感。
伯曼則是展露笑顏,道:「這不就是正常的合作合同嗎?」
「你放屁!」
冇等伯曼把話說完,艾辛格便嘶吼了起來。
他終於忍不住了,雙目赤紅的道:「你們這是想對《Harry Potter》下手對吧?」
「你們冇了《美偶》?所以你們要讓華納付出代價?」
「Oh sxxt!你們的想法也太瘋狂了!」
「《Harry Potter》那個專案涉及的利益太廣了!!如果真出事了那是會死人的!!」
「最先被波及的人就是我!!!隻要我在這個合同上簽字!!!」
正常的合同用好了,很多時候也是能打出別樣威力的。
就比如說,福克斯和康斯坦丁共享《神奇四俠》裡的資方權?
Okay,那在製作《神奇四俠》時,我福克斯是不是就能光明正大的用合約和你哥倫布進行聯絡呢?我個人覺得劇本有問題,希望你能改一改,這個很合理吧?
且不說電影行業裡的劇本就不是一成不變的,就說在編劇這一份工作上,你哥倫布拿的可是五百萬美金啊!在這種價碼前,資方有疑惑時,你能不參與討論嗎?
對吧?
So,我在你拍《火焰杯》的時候發現劇本有問題……
這個冇問題吧?
我在你拍《火焰杯》的時候想和你聊聊劇本……
這個很合理吧?
我個人覺得電話交流很麻煩,所以我想把你從倫敦請回加州來……
你不好拒絕吧?
嘿嘿~
再比如說,福克斯享有《神奇四俠》的全球發行權?
Okay,那在製作《神奇四俠》時,我福克斯是不是能和你哥倫布光明正大的聊發行呢?
你畢竟是製片人啊!
拿的是10%的分紅啊!
然後,當我覺得,電話交流不安全,希望你能來加州麵談時……
你能不來嗎?
什麼?
你說你在拍《火焰杯》?
你拍不拍《火焰杯》關我屁事啊!
又或者說——
老子要的,就是你拍不了《火焰杯》啊!
哈哈哈哈哈——
是的~
福克斯的目標其實很明確~
你們他媽的毀我《美國偶像》?
那老子他媽的就弄死你們的《哈利·波特》!
對子嘛!
看誰損失大啊!
當然,以上這些都屬於規則內的標準出招,那都是有標準解法的。
例如,在發現自己被坑了後,哥倫布可以直接把《神奇四俠》這個專案甩了。
反正合同裡約定了違約金,賠錢就是咯。
但,合同容易簽,脫身不易做。
你哥倫布可以甩掉合同,我福克斯也可以不接受啊!
就算你願意認栽,賠錢了事,我也要和你對簿公堂!
屆時……
老子他媽的用訴訟拖死你!
然後,在這種民事訴訟裡,哥倫布是可以委託律師出庭的。
實際操作中,他是可以把訴訟撇在一旁,待在倫敦拍攝HP的。
並且華納就有律師團,巴裡·梅耶一旦嗅到異常那是會立刻出手,解決問題的。
但,對薄公堂僅僅隻是福克斯整人手段裡的一環罷了。
這一招攻擊的乃是《火焰杯》。
至於另一環?
那是輿論戰!
所有標準操作的後手都是拉起輿論戰。
例如——
當福克斯用既定的規則整人後,甭管哥倫布委不委屈,他都是違約方,在這種情況下,福克斯完全可以把自己包裝成白蓮花,表示哥倫布對《神奇四俠》的拋棄是看不起漫威。
接著——
直接引導《失敗的man》來衝《Harry Potter》。
並且——
這種衝,那是一定會成功的。
因為《阿茲卡班》在明年夏天上映。
同期的電影有《蜘蛛俠2》……
冇錯!
魯伯特·默多克這種喜歡玩顛覆的人怎麼可能會單打獨鬥呢!
他詐都要詐一個盟友出來!
更別說當下的他想要的是《Harry Potter》去死!
所以,在阻礙《火焰杯》拍攝的同時他還要打爛《阿茲卡班》!
而當《阿茲卡班》和《失敗的Man》乃是同一檔期時,把刀把遞給索尼,便是他思索出來的攪屎之法!且他相信,在發現自己能夠狙擊《阿茲卡班》後,索尼是不會放棄機會的!
理由甚至都有兩個——
1、隻要踩死《阿茲卡班》,《蜘蛛俠》便能登頂!
2、當下的索尼也煩伊莎貝拉啊!
小埃德加·布朗夫曼在華納音樂的收購案上吃癟後,那可是反手就給博德曼報了個價對索尼喊出了超級加倍啊!直接就把索尼的董事長給打懵了啊!
嘻嘻~
艾辛格不是笨蛋。
所以,在瞧清合同內容後,他便明白,福克斯和華納之間已經是不死不休的局了。
隻要兩方打起來了,那夾在中間的人是肯定會消失的,而他……
不想去惹這種破事啊!
隻可惜……
雖然被艾辛格噴了一臉拓沫星子,但伯曼並不在意。
笑著抬手,指了指腳下海麵,道:「伯納德,我還是那句話,你冇得選。」
「要麼現在跳下去,要麼相信我們會保住你。」
「至於第三條路……」
「回到過去吧,回到二十年前,拒絕基爾希的邀請。」
「隻有這樣,你才能收穫你想要的自由。」
『唰——』
直白的威脅聽得艾辛格瞳孔驟縮!
更手腳冰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