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幾個demo片段。」西蒙從揹包裡小心地拿出那張寶貴的CD-R光碟。
雖然這些DEMO還未進行版權備案,但賈韋德作為家人,算是信得過。
至於西蒙之前想把DEMO送給麥克斯·馬丁品鑑的計劃——完全不用擔憂麥克斯的人品,後世所有和他合作過的音樂人都公開盛讚過這位老哥的可靠、寬厚和專業。
emmm,翻譯過來就是這老哥不僅牛叉,還賊厚道!
要是麥克斯的風評和國內樂壇漢化組鼻祖大老師一樣...
那西蒙自然是有多遠跑多遠。
說不得又成了《刷刷洗》之類的神曲,然後先否認抄襲,稱隻是「無意間的雷同」...等到被實錘再付筆錢,最後還要嘲諷:我抄完之後比你的原版好聽...
這種人都能紅還有粉絲隻能說華娛越來越拉胯不是沒有道理的。
西蒙自己作為穿到平行世界藍星米利堅的穿越者,抄來自前世地球的作品自然是毫無心理負擔。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
「先說好了,賈韋德,這些隻是最核心的旋律和hook段,編曲和製作都很粗糙,我需要專業的製作人和錄音棚才能把它們變成完整的、能聽的東西。」
「當然,我懂。粗剪和成片的區別嘛。」賈韋德表示理解,接過光碟,熟練地塞進自己台式機的光碟機裡。
電腦讀取了幾秒,播放器軟體跳了出來。
賈韋德移動滑鼠,點開了第一個音訊檔案——那是西蒙憑藉模糊記憶復刻的《We Are Young》的核心段落。
儘管音質粗糙,配器簡單,但那極具感染力的旋律和充滿青春吶喊感的雛形一出來,還是讓賈韋德的眼睛亮了一下。
「Tonight~
We are young...
So let’s set the world on fire...
We can burn brighter than the sun...」
一曲片段播完,他驚訝地轉過頭看著西蒙:「Wow...西蒙,這...這聽起來很棒啊!旋律非常抓耳,你唱得也很棒!你有這種水平的作品,為什麼不直接去找唱片公司試試簽約呢?他們應該會感興趣吧?」
西蒙苦笑一下,搖了搖頭。
一談到美國唱片業的運作模式,他前世那些研究可算是派上用場了。
「老哥,那太虧了。以我現在一個純新人的身份,幾乎沒有任何談判籌碼,隻能接受行業裡最苛刻的標準模板合約。
就算真有唱片公司的A&R(藝人與作品部門,也可以簡單理解成星探)看好我,能給到的名義版稅率通常也隻有10%到14%,而且這個百分比還不是按零售價算的。」
賈韋德這個工程師顯然不懂這些門道:「不是按零售價?那按什麼?」
「按經銷商公佈價格,也就是扣除各種費用後的批發淨價。」
西蒙耐心解釋,彷彿又回到了前世給工作室新人科普的時候。
「假設一張CD的建議零售價是17美元。批發價大概隻有售價的50%到60%,算它10美元吧。然後還要扣除高達20%甚至更多的『包裝費』,分成基準就變成了8美元。假設適用12%的版稅率,我每賣出一張CD,隻能拿到8乘以0.12,等於0.96美元。到手連一美元都不到。」
賈韋德聽得目瞪口呆:「Shit!這麼黑?我看新聞裡說,那些巨星簽約不是都有天價預付款和簽約費嗎?」
「你也知道那是巨星待遇啊!」西蒙撇撇嘴。
「像我這種沒人引薦的新人,能拿到五萬到二十萬美元的預付款就頂天了,這筆錢還得用來覆蓋錄音製作成本和基本生活開銷。
關鍵是,這錢隻是預付!我得靠那每張唱片0.96美元的版稅,一點點把預付款賺回來。在填平這個坑之前,我一分錢額外收入都沒有。」
賈韋德咋舌:「這可比我們搞網際網路的難賺多了...但你不是詞曲作者嗎?寫歌應該也有額外收入吧?」
「得了吧,」西蒙擺擺手,「機械複製版稅低得嚇人,法定費率是每首歌曲、每張唱片8.8美分。就算一張唱片賣出去一百萬張,詞曲作者也隻能拿到八萬八千美元。
另一塊是公開表演版稅,歌在電台、電視、酒吧這些地方播放能收點錢,通過ASCAP、BMI這些表演權組織分發。如果歌能大火,這筆錢確實細水長流很可觀。
假設是一首冠軍單曲,公開表演版稅可能達到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美元。但問題是,我現在根本不是這些組織的會員,他們也不會主動來找我。」
賈韋德更疑惑了:「那我怎麼看很多歌手賺的錢遠遠不止這個數?」
「那是因為他們不僅能通過名氣變現,手裡還握著最核心的東西——錄音版權。」西蒙解釋道。
「一張唱片的錄音版權通常歸唱片公司所有。所以我的計劃是,先想辦法賺到第一桶金,然後成立自己的獨立唱片公司,自己投資製作唱片,擁有100%的母帶版權。
然後,我再支付一筆『服務費』給那些大型唱片公司,利用他們龐大的發行網路,把我的唱片鋪到全國乃至全球的商店。
這樣操作,每賣出一張CD,我能賺到的錢是傳統模式的五六倍!而且最重要的是,版權永遠在我自己手裡。
未來這些唱片可以被重新包裝、翻唱、授權給電影、電視、GG、流媒體平台...所有後續收入,100%都是我自己的!」
他心裡默默補充:而且我現在還是個未成年。
唱片公司最喜歡找未成年人簽那種長達七年的吸血合同了,一旦簽了,就等於把自己未來最好的年華徹底賣給了公司。
想想現在才12歲的小麥粒,未來幾年要給著名的血汗工廠迪士尼當牛做馬,在拍攝《漢娜·蒙塔娜》時期,迪士尼要求麥粒在每一季的播出期間最少跑70場巡演。
這些巡演總收益是7000W美元上下,場均收入100萬,而可憐的小麥粒的分紅隻有1-3萬。
每集電視劇的片酬大概是在1.5萬美元左右。
麥粒的拍攝、錄歌、演出和各種活動加起來平均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如果還要學習的話...幾乎是沒有時間吃飯睡覺!
簡直慘不忍睹!他可不想步後塵。
被這麼壓榨也不怪她後來一心隻想逃離迪士尼。
賈韋德聽完西蒙這一大套清晰得不像臨時起意的行業分析,沉默了片刻。
他第一次真正用看待一個成年合夥人的目光,而不是看一個鬧著要玩音樂的弟弟的目光,審視著西蒙。
「西蒙,」他正色問道,「那你具體的計劃是什麼?你打算怎麼解決啟動資金和入行的問題?」
西蒙深吸一口氣,知道關鍵時刻來了:「現階段,我隻能先賣歌。把這些demo片段賣給識貨的大牌歌手或者他們的製作團隊。
我可以協助製作,既能學到經驗,也能積累行業人脈。從製作人入行,是目前最穩妥的路子。」
對於沒有資源但有才華的素人來說,從製作人轉型為明星是一條被驗證過的成功之路。
比如華語樂壇的李榮浩,早期他為眾多歌手擔任吉他手、創作和製作人(如為陳坤、趙薇寫歌)。
他積累了近十年的幕後經驗,最終以一張幾乎全部由自己一人包辦詞曲、編曲、製作、吉他等所有工序的專輯《模特》橫空出世,一鳴驚人,從行業內的搶手製作人成功轉型為一線歌手。
米國這邊也有諸如菲董法瑞爾·威廉士、火星哥布魯諾·馬爾斯這些完美典範。
通過為他人製作高質量作品建立聲譽和人脈,最終過渡到自己的藝術家生涯。
說起來火星哥和自己差不多同齡啊!
現在估計剛剛高中畢業,從夏威夷來到美國本土尋找機會,賺到第一桶金後有機會可以試著找找!
西蒙頓了頓,話鋒一轉,眼睛裡閃爍著一種賈韋德從未見過的、混合著野心和興奮的光芒:
「不過嘛,老哥,在來找你的路上,我遇到了點事兒,突然有了個更好的點子!一個可能比賣歌給唱片公司更快、更有趣、也更...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