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紀的美國,對於像西蒙和邁爾斯這樣的青少年來說,想要製作一份屬於自己的音樂DEMO,隻要不涉及正式商業發行,技術門檻其實並不高。
得益於成熟的音樂製作軟體,如FL Studio(FruityLoops)、ModPlug Tracker、開源的Audacity以及更專業的Adobe Audition,即使是業餘愛好者也能在電腦上創作出結構複雜、音效精巧的音樂。
然而,對於大多數囊中羞澀的年輕人來說,「取樣」——直接擷取並使用他人已出版歌曲中的經典旋律或節奏片段——幾乎是不可避免的捷徑。
但這背後隱藏著巨大的版權地雷。
自己做著玩、在小圈子裡分享或許無人追究,可一旦作品公開發行並產生影響力,幾乎必然引來原版權方嚴厲的侵權訴訟,那將是初創者無法承受的麻煩。 【記住本站域名 看書就來,.超給力 】
早期的嘻哈音樂就是最好的例子,許多嘻哈先驅如Biz Markie、De La Soul等都曾因未經授權取樣而陷入漫長且昂貴的法律糾紛。
這些案例徹底改變了行業規則——從此取樣從「先使用後協商」的潛規則,轉變為必須「先授權後使用」的法律鐵律。
這間接推高了音樂製作成本,卻也促使後來的製作人更注重原創或通過正規渠道獲取取樣許可。
這也正是邁爾斯格外佩服西蒙的地方之一。
之前西蒙讓他幫忙製作的那幾首DEMO——《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Call Me Maybe》、《We Are Young》——每一首都旋律抓耳,歌詞也頗具意味,最關鍵的是,它們完全不需要取樣任何現成音樂!
至少邁爾斯是沒見到也沒聽出來...
西蒙僅僅依靠FL Studio內建的大量合成器、鼓機音源和取樣器,就能構建出獨特的聽感。
邁爾斯覺得西蒙的音樂天賦令人詫異。
但讓他感到些許遺憾的是,西蒙的靈感似乎總是不完整,或者說,在完成了最核心、最洗腦的Hook段落後,他就迅速失去了興趣,轉頭去忙活下一首新的創意。
也許,這就是天才的世界吧…
邁爾斯隻能這樣理解,並熱切期盼著西蒙哪天能真正完成一首完整的作品。
根據西蒙「這次是EDM風格」的要求,邁爾斯熟練地在各大音樂製作論壇和資源站搜尋著免費的VST外掛。
他需要為這首電子舞曲找到合適的合成器來製造尖銳的Lead音色和厚重的貝斯線,以及各種混響、延遲、壓縮、均衡效果器來打磨聲音質感。
兩人忙活完外掛載入和基礎設定,正式開工。
開啟FruityLoops,邁爾斯首先編好了鼓的節奏範例,奠定了歌曲強勁的電子節拍基礎。
然後他載入了一個免費的VST合成器,根據西蒙哼哼的調調,編寫出低沉有力的貝斯line和怪異卻莫名帶感的主旋律。
邁爾斯將不同的節奏和旋律範例在播放列表中巧妙排列,初步構建出歌曲的前奏、主歌、鋪墊和**結構。
一切準備就緒,邁爾斯設定好音訊軌道,啟用錄音功能,對西蒙點了點頭。
西蒙清了清嗓子,湊近麥克風,開始了他的「表演」:
「Ring-ding-ding-ding-dingeringeding!」
「Gering-ding-ding-ding-dingeringeding!」
「What does the fox say?」
「Wa-pa-pa-pa-pa-pa-pow!」
「Wa-pa-pa-pa-pa-pa-pow!」
唱完這段核心部分,西蒙停下,要求邁爾斯調整音軌,把他所有的「狐狸叫」人聲都精準地放在反拍(Off-beat)上,以增強節奏的跳躍感和怪異趣味。
邁爾斯臉上寫滿了震撼與困惑,手指在操作,腦子卻在瘋狂質疑。
『這…這東西也能算是音樂嗎?』
這和他之前幫忙製作的《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那種帶著淡淡憂傷的獨立流行風格簡直是天壤之別!
「西蒙,」他終於忍不住開口,語氣充滿了難以置信,「你唱的這到底是什麼玩意啊?!」
西蒙一臉理所當然,彷彿在陳述一個宇宙真理:
「What does the fox say?這當然是狐狸叫啊!」
邁爾斯十分懷疑,一臉『我讀書可不少,你不要騙我』的表情:
「狐狸是這麼叫的嗎?…你準備了幾種叫法?」
他以為可能就一兩種擬聲詞重複使用。
西蒙臉上頓時露出欣慰的笑容,彷彿終於等到了這句台詞。
他興奮地伸出右手,將食指彎曲成一個鉤,比劃出一個「九」的手勢:
「我有九種!九種!」
雖然知道不可能,他仍然幻想著邁爾斯能懂這個來自《讓子彈飛》的梗,接一句「九種?」,他就能順勢回答「對!九種!」,完成一次跨越時空的默契。
可惜,邁爾斯自然完全不懂,不會幫他體麵。
他甚至看不懂這個手勢!
他表情更加疑惑了:「你是在叫我過來(Come here)?還是在模仿狐狸的鉤爪(Claw)?」
西蒙這才反應過來,暗自吐槽:艸!差點忘了呆逼西方人比『9』的手勢是用一隻手張開五指表示5,另一隻手伸出四指表示4,5 4=9!
甚至還有更呆逼的會一根一根手指頭數到第9根!
比個十以內的數都要用到加法計數,真是毫無文化底蘊和象形智慧!
他隻好強行解釋,把鍋甩給萬能的亞洲網友來矇混過關:
「呃...這是我之前在MySpace上和亞洲網友學的,他們那邊表示『9』的手勢。你不覺得彎曲的食指很像阿拉伯數字『9』的寫法嗎?」
邁爾斯果然無法理解,老實回答:「NO…完全不像。」
「算了吧,這個不重要...」
結束了這段短暫的跨服聊天,兩人接著投入錄音。
西蒙對著麥克風,開始了他的「九種」狐狸叫轟炸:
「Hatee-hatee-hatee-ho!」
「Joff-tchoff-tchoffo-tchoffo-tchoff!」
「Jacha-chacha-chacha-chow!」
「Fraka-kaka-kaka-kaka-kow!」
「A-hee-ahee ha-hee!」
「A-oo-oo-oo-ooo!」
「Ha-bom-bom-bom-vey-wong!」
不僅叫聲千奇百怪,每一次的節奏和力度還都不一樣,極盡洗腦之能事。
邁爾斯被這一連串的怪叫轟炸得腦子嗡嗡作響,幸好瓊斯先生當初給車庫做保暖和隔音時十分用心,否則這一牆之隔的瓊斯一家,恐怕會以為車庫裡發生了什麼可怕的生物實驗。
西蒙唱完,喝了口水,十分慶幸自己前世仔細研究過這首神曲:「怎麼樣?對這首歌記憶深刻吧?」
邁爾斯揉了揉太陽穴:「何止是深刻...我這輩子都沒聽過這種音樂...
太魔性了。這首DEMO你打算直接上傳到YouTube?
雖然你沒有取樣別人的歌,算是原創,但和之前那幾首一樣,也沒註冊版權吧?你不擔心別人搶先註冊或者抄襲你的歌嗎?」
西蒙信心十足。
他深知這首歌的核心價值在於其病毒式的傳播度和洗腦效果,實體唱片銷量相對於其知名度而言其實一般。
現階段能賺到大量「共鳴點數」並幫他吸引到真正專業的、有眼光的音樂製作人,就算完美達成歷史使命了。
再說了,連平台都是自己的,伺服器裡的上傳時間戳就是最好的證據,打起版權官司來反而方便。
等做成正式音樂,錄音版權自然還是自己的。
他拍拍邁爾斯的肩膀:「沒問題的,我心裡有數。
不過光有音訊還不夠洗腦,我們還得拍個配套的、更搞笑的視訊一起上傳!
我打個電話叫上火花塞一起來瘋!對了,邁爾斯,」
西蒙臉上露出不懷好意的笑容。
「你會跳舞吧?」
邁爾斯下意識覺得可能有些不對,但出於對西蒙的信任還是點了點頭。
「那就好,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