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十二月的陽光虛假得像個劣質濾鏡,明明亮得晃眼,卻一絲溫度也無,臨近黃昏,氣溫隻有10攝氏度。
西蒙·卡裡姆緊了緊單薄的外套,把那條略顯浮誇的銀色項鍊塞進衣領裡,心裡第N次咒罵這見鬼的天氣和更見鬼的運氣。
他,西蒙,或者說靈魂深處那個名叫陳默的二十六歲華國青年,穿越到這個平行世界藍星的米利堅已經兩個月了。 (由於快取原因,請使用者直接瀏覽器訪問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從明尼蘇達州聖保羅老家——對,就是NBA森林狼隊那個明尼蘇達,一路折騰到西海岸。
懷揣著僅有的幾百美元和一份自以為能撬動藍星的野心,結果連好萊塢山的邊都沒摸到,就被現實狠狠扇了一巴掌。
他的目標宏大得可笑——找到流行音樂界的上帝之一,麥克思·馬丁(Max Martin)。
那位大神一手打造了後街男孩、小甜甜布蘭妮、NSYNC的無數冠單,是點石成金、製造全球金曲的終極工廠。
當西蒙得知這個世界也有馬丁的存在、且和他前世的世界幾乎沒什麼區別之後,就立刻製定了這個宏大計劃。
可他隻知道,這位瑞典大神級音樂製作人在洛杉磯的確有個私人工作室,名叫Maratone,前身是著名的Cherokee Studios。
來了洛杉磯才明白,那地方根本不是什麼對外開放的錄音棚,而是個壁壘森嚴、隻憑頂級人脈才能進入的私人創意堡壘。
他連門衛那關都沒過去,對方甚至沒耐心聽完他乾巴巴的自我介紹和那幾句關於「未來音樂趨勢」的見解。
「就像試圖用一根吸管去喝乾太平洋。」
西蒙嘟囔著,踢著路邊的小石子,朝著灰狗巴士站走去。
計劃A徹底破產,他現在隻能執行計劃B:去帕羅奧多市,找到他那個名義上的哥哥,在斯坦福上學的賈韋德·卡裡姆,混吃混喝幾天,然後一起回聖保羅過聖誕節。
音樂事業隻能節後再做打算。
他揹包裡放著幾份珍貴的DEMO小樣,是他根據模糊記憶和自己那點基礎的樂理知識,絞盡腦汁復刻出的後世熱門歌曲片段。
那是原時空2012年的三大妖單:《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Call me maybe》和《We are young》。
有多妖呢,它們分別是當年的billboard年冠兼格萊美年度最佳製作、銷量女子第一兼公告牌九周冠、六週冠兼格萊美年度歌曲,而且這三首歌的演唱者可以說都是剛出道的新人。
這是他全部的家當和希望,因為沒錢也沒信得過的路子,還沒進行版權登記,萬一丟了,他哭都沒地方哭。
正當他腦子裡盤算著怎麼另尋思路出道或者賣歌時,一個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
「Damn, i aint gon lie... that chain sweet, fool.」(說實話,你這鏈子挺**啊,夥計。)
西蒙抬頭,一個穿著寬大帽衫的黑人小夥靠在巷口的牆邊,正上下打量著他。
今天為了見麥克思·馬丁,西蒙特意穿了身最好的行頭,脖子上那條原身留下的閃亮項鍊也確實顯眼,此時仍露出了半截。
穿越者的思維慣性讓西蒙下意識以為這是句友好的讚美。
他勉強扯出個笑容:「謝了,哥們。」
說完他就想繼續往前走,但那黑人小哥橫跨一步,直接攔在了他麵前,臉上那點偽裝的和氣瞬間消失了:
「Lemme see that joint, bro~」(給我看看呢,兄弟。)
西蒙一愣,原身那些關於街頭生存的記憶碎片猛地湧了上來——當一個不認識的黑哥們用這種語氣說「給我看看」,那基本就等於「我要搶劫你」的禮貌說法!
「艸!」西蒙心裡咯噔一下,「該死的米利堅治安怎麼這麼差!不愧是民風淳樸洛聖都!」
從原身的記憶庫緊急檢索出的應對方案是:禮貌拒絕,嘗試脫身。
他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聲音聽起來鎮定:「說實話,兄弟,我並不想把我的鏈子取下來...」
那黑人小夥把左手揣進大衣兜裡,兜底明顯鼓起一個尖銳的輪廓。
他的語氣徹底冷了下來:
「我更說實話,我不是在請求你。趕快拿給我看看!」
西蒙心裡徹底涼了——完了,這不是試探,是正兒八經的搶劫!
原身那是什麼狗屁生存指南!
看對方手在兜裡的動作,那輪廓...是槍?
西蒙的心臟開始狂跳。
理智告訴他,破財消災,什麼都比不上小命重要。
「Damn!」他低罵一聲,極其不情願地解下了脖子上的項鍊,遞了過去。
小黑一把抓過鏈子,在手裡掂了掂,目光卻又貪婪地盯上了西蒙背後的雙肩包:
「還有你的揹包,也給我看看...」
西蒙瞬間頭皮發麻!不行!絕對不行!
那裡麵有他全部的DEMO!
這些歌曲在2004年具有絕對的超前性,半成品要是落到懂行的人手裡,搶先註冊了版權,他不僅心血白費,未來甚至可能反過來被指控抄襲!
那他媽是他通往新人生的唯一船票!
極度的抗拒讓他的感官變得敏銳起來。
就在對方伸手來接項鍊,動作稍微鬆懈的剎那,西蒙死死盯住了對方揣在兜裡的手——那兜裡東西的輪廓,似乎...
似乎太短了點,不像是手槍,更像是一把摺疊刀!
隻是刀?!
一個念頭如同閃電般劈開他的恐懼:那他媽我還怕個球?!
前世熬夜猝死前,他電腦瀏覽器裡最後一個標籤頁,就是「陳大師無限製格鬥術」的魔性教學視訊!
他算是陳大師的賽博弟子!
師父的教誨時刻銘記在心:「以法律為盾,以常識為劍,以癲狂為形,以存活為終。」
穿越到米國,相當於版本大更新,第一件事就是研究門派心法!
經過這兩個月對加州和聯邦法律的深入研究、圖書館查閱、以及與一位刑事辯護律師的付費諮詢。
他已經瞭解,聯邦法嚴禁聯邦執照經銷商向18歲以下任何人出售長槍或21歲以下任何人出售手槍。
作為十七歲的未成年人,他無法合法從商店購買任何槍枝。
攜帶更是絕對禁止!
17歲不可能獲得隱蔽攜帶許可。
將任何槍枝——甚至包括BB槍、氣槍帶出家門,尤其是在公共場所或學校,都是重罪,會直接毀掉人生。
所以,槍是不可能有滴!
但他的合法武器庫包括:戰術筆、強光手電、厚重書本/金屬水壺、鑰匙、防狼噴霧...
emmm,男孩子出門也要好好保護自己的,防狼噴霧確實很實用...
這些他包裡都有,戰術筆更是就插在胸前口袋裡。
但對付眼前的小黑,隻需要最簡單的烹飪方式...
呸,隻需要最簡單的招式——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那鬼哭狼嚎的架勢、陰險毒辣的招式,曾是他寫稿寫崩潰時的快樂源泉,此刻如同肌肉記憶般轟然甦醒!
沒有片刻猶豫,在西蒙自己都還沒完全反應過來之前,他的身體已經動了。
他猛地向後一步,雙手成爪狀在空中瘋狂亂舞,腳下開始左右橫跳,同時喉嚨裡爆發出一種極其怪異、完全不似人聲的尖銳嚎叫:
「Wa-pa-pa-pa-pa-pa-pow——!」
「Joff-tchoff-tchoffo-tchoffo-tcho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