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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代,南方小鎮,棉花農民。
一個典型家庭,一個無能卻暴躁的男人,除了無能狂怒地把所有負麵情緒向妻子和孩子宣泄之外,就隻有一手每天喝到酩酊大醉的好本事,扣扣搜搜節省下來的零錢全部貢獻給鎮子上唯一的酒吧。
雷-卡什,就是這樣的一個男人。
從小生活在這樣的氛圍裡,瘦弱的JR顯然得不到任何關愛,傑克纔是被父親偏愛的那個孩子。
JR欽佩仰慕地注視著哥哥,哥哥似乎上天入地無所不能,哥哥能夠比他多采五倍的棉花、哥哥能夠熟記聖經的全部故事、哥哥準備成為牧師、哥哥能夠獨當一麵的做木匠活,他隻是跟在哥哥屁股後麵的小不點。
也許,JR唯一擅長的事情就是唱歌,跟著媽媽唱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