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亨利點了點頭:「江詩丹頓的手錶確實不錯,做的很精緻,我家裡也有一塊,隻是來這種場合,我不捨得帶出來。」
「這個街道可亂的很,不僅有正常的文學討論者,還有一些小偷小摸的傢夥,他盯上像我們這樣有錢的作家,就會把手錶順走,還有直接攔路搶劫的。」
「我以前遇到過好幾回,這導致我現在長記性,根本不敢把好東西拿出來。畢竟我們這些瘦弱的作家可沒法跟這些街頭混混打。」
門肯也表達了自己的苦惱。
「這些街頭的混混確實煩人,大多數都是那些愛爾蘭的移民和黑人,我可不是在歧視他們,這些社會的敗類,就連黑人社羣自己也頭疼。」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
「這幫傢夥整天無所事事的,跟個大猩猩似的,在街上到處亂逛,見到一個有錢的就跟在他後麵。」
「對於各種名錶價格,甚至還很多專業排名錶的師傅都還熟,不是一直都有人在說嗎?如果你去鐘錶行怕買到假貨,那麼你就去找這些黑人或者愛爾蘭人手裡買不到假貨。」
「因為他們隻搶不賣!」
眾人一聽門肯的話哈哈大笑。
李斯特剛想說什麼,朝門口一看就見到熟悉的身影,他在櫃檯那邊停留了片刻以後,拿了一杯黑啤酒,就直奔著他們這裡走來。
「瞧瞧這是誰?《野性的呼喚》的作者——傑克·倫敦。」
「我們都在這裡聊半個小時你怎麼纔到,你不會忘了今天歐·亨利先生也在這裡吧,他很可不會絲毫降低在酒水這方麵的消費。按照規矩,你可是要買單的。」
「是的,我當然不會忘記。我今天去做比酒錢更有意義的事情,我意外知道碼頭有一些工人在講八小時工作室的事情。那場麵是真有力量。」
門肯頓時瞪大了眼睛:「你這個傑克·倫敦,有這樣的好地方,你不告訴我們自己一個人偷偷去,怕我們隻能在這個村裡麵閒聊。」
「這不是突然才知道。下次有機會一定叫你還有李斯特,這回的酒錢誰給墊付了?我把錢給他。」傑克·倫敦取出自己的錢夾打算買單。
門肯看傑克·倫敦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個怪人。
「酒錢?我們沒人付錢啊?」
「啊,那剛才我去前台,說有人把我們的錢付了。我還以為是你們三個已經提前把酒錢交了,還有別人付了我們的酒錢嗎?」
「真的假的?你可別騙人。」
門肯半信半疑的走向前台,經過確認才相信真的有人付了這筆錢,而且這個人還稍微多付一點,李斯特三個人喝的酒水加起來最多也就1.5美元,而這個人支付3美元。
「看吧門肯,你這傢夥總是不相信我說的話,我都說了已經有人付了錢!」
門肯隻感覺到莫名其妙:「奇怪,這年頭還有人搶著付酒錢沒搞懂他。不管怎麼樣這對我們來說是好事,傑克·倫敦的懲罰可不能免,下回再有這種喝酒的聚會,一切消費由傑克·倫敦先生買單!」
酒會伴隨著傑克·倫敦的到來,氣氛繼續活躍起來,幾個人一邊品嘗著酒,一邊聊天還聊起了那個書記員的事情,等到晚上五點。
三人在這裡吃完晚飯花完那個人留下的最後一點美金,三個人就分道揚鑣。
「李斯特你小心點,今天我們這幫人裡麵就你的東西最貴。」
「放心吧,沒什麼事,就那些街頭混混,我還不放在眼裡。」
「行吧,那我們先回家,晚一點我還有舞會要看。」
「回見,各位!」
李斯特獨自一人走在小巷裡,美利堅的黑啤酒酒精濃度不算高,李斯特又沒有喝太多,他現在還保持著清醒。
李斯特還在回味著酒會上發生的一切,他原本以為在這個普通村莊的討論不會很有意思,沒想到伴隨著歐·亨利,還有傑克·倫敦的加入酒會的氣氛瞬間被啟用。
傑克·倫敦很懂荒野上麵的美食,歐·亨利講話幽默風趣愛喝酒,門肯說話雖然頗為嚴肅,但時不時也會調侃幾句,看來這些課本上麵的文豪也沒有想像當中的那麼難接觸。
李斯特看了一眼手錶,走出這條小巷,再走一段路就可以坐電車回去。在聊天的過程當中,他和歐·亨利他們一起給瑪莎了一個驚喜。
他已經迫不及待的把今天發生的這些跟瑪莎分享。
順便也聽聽瑪莎跟附近的太太聊的怎麼樣,這個時候李斯特趁瑪莎不注意說出給瑪莎準備的驚喜,瑪莎一定會非常感到意外,因為這驚喜就是給瑪莎量身定做的。
就在他即將走出小巷,轉入相對明亮的主幹道時,前麵廢棄的木箱堆陰影裡,猛地竄出來兩個高大的人影,恰好堵在了巷口唯一的光源前,將李斯特完全籠罩在陰影裡。
李斯特能看清那是兩個黑人青年,身材魁梧,幾乎堵死了整個巷口。
其中一人手裡握著一把左輪手槍,槍口對著他的胸口,另一人則拿著棒球棍。
「晚上好,先生。」
「請站在原地,不要做任何會讓我誤會的動作。」
「好好好,我給手錶和錢!」
李斯特假裝擺出一個投降的動作,正當他們鬆懈的時候,李斯特突然往腰間一劃,他手臂再次抬起的時候,手裡麵已經多一把柯爾特手槍。
「呯!」
持槍的劫匪發出悽厲的慘叫,他手中的左輪手槍應聲飛了出去,咣當一聲掉在幾米外的石板路上。
子彈精準地擦過他的虎口,打飛了他的武器,卻隻是讓他皮開肉綻,並未傷及骨骼。
幾乎在槍響的同時,李斯特的身體已經向前猛撲,另一個拿著棒球棍的劫匪被這突如其來的反擊完全驚呆了,剛反應過來要揮舞棍子,李斯特已經欺近身前。
他用左手格開揮來的棍棒,右手握著的柯爾特手槍的槍管如同鐵錘,狠狠砸在對方的下顎上。
那劫匪悶哼一聲,眼前一黑,直接軟倒在地。
李斯特旋即調轉槍口,穩穩地指向第一個劫匪。
第一個劫匪看到這一幕一臉懵逼。
不是?
說好的作家都隨便可欺負。
怎麼不按照劇本來!
劫匪們哪知道站在他們眼前的李斯特曾經麵對十幾位平克頓專門偵探的圍剿,都還能逃出生天。
甚至接連殺死數人,帶著三個人就敢衝擊當地的銀行。
死神之眼是亞瑟槍法的具象化。
但李斯特是真有這樣的槍法。
紐約的這些劫匪,頂多就幹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比起加州的風雲連個屁事也算不上。
自然很輕易的就被李斯特所製服,要不是李斯特對自己的槍法自信,他可不敢戴著手錶上街,眼下這些傢夥倒能給他的作家人設再豐富一筆。
「現在乖乖蹲下來,等警察來。要不你們也可以選擇逃跑,你們可以賭一賭,你們可以在我槍響之前離開我的視線。」
麵對麵前的槍口,兩位劫匪隻能妥協站在牆角靜靜的等待警察的到來。
紐約不同於加州那些混亂的地方,就算在差勁的地塊都有警察巡邏。
很快就聽到一陣雜亂的腳步聲。
一名身穿藍色衣服的紐約警察,還有一個協警同時走過來。
「發生了什麼事?」
「警官先生,我在這裡剛剛這兩個黑人想搶劫我的江詩丹頓。」
兩位警察看到這一幕也懵逼,一個衣著體麵的紳士持槍而立,手上戴著一塊價值百美元的手錶。
旁邊地上還丟著一把左輪手槍和一根棒球棍。
至於兩個劫匪,隻是在牆邊乖乖蹲著,一點脾氣都不敢有。
警察一眼就認出這兩個劫匪,是在通緝榜單上麵有名的傢夥,曾經入室強姦十幾次,每一次都是姦殺作案手段及其兇殘。
最近更是經常在這附近搶劫。
各種看起來有錢的作家都被搶劫過,歐·亨利、傑克·倫敦還有門肯,有時候搶劫一些普通人,如果是女人,這兩個劫匪的手段會更加兇殘,因此警局接到的報案不計其數。
麵對這兩個傢夥警察和平克頓曾經抓捕多次都無可奈何,他們很快就會鑽入這附近的小巷,已經有不少的作家有意見,他們警局最近也在頭疼這件事情。
沒想到居然栽在了這個紳士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