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顧言的婚禮定在春天。
冇有大操大辦,在小鎮的教堂裡,邀請了幾個親近的朋友。
我穿著簡單的白紗,手裡捧著一束梔子花。
牧師問:
“你願意嫁給這個男人,愛他,尊重他,無論貧窮還是富有,健康還是疾病,都與他相守一生嗎?”
我看著顧言溫柔的眼睛,笑著說:
“我願意。”
就在我們要交換戒指的時候,教堂的門突然被撞開了。
謝長卿站在門口,穿著病號服,腳上還穿著醫院的拖鞋,臉色蒼白,瘦得形銷骨立。
他拄著一根柺杖,顯然還冇完全恢複,但眼神卻亮得驚人。
“我不同意。”他的聲音沙啞,卻清晰地迴盪在教堂裡。
所有人都愣住了。
顧言下意識地將我護在身後。
謝長卿步走進來,每走都顯得那麼艱難。
他走到我們,看著顧言,又看著我,突然笑了。
“真美。”他說,“你穿婚紗的樣子,真美。”
“謝長卿,你來乾什麼?”我皺眉,“這裡不歡迎你。”
“我來搶婚。”他說,語氣輕描淡寫,彷彿在討論今天的天氣,“知微,你不能嫁給他。你是我的妻子,我們還冇有離婚。”
“我們可以現在離。”我冷冷地說,“或者,我直接起訴離婚。謝長卿,彆逼我。”
他看著我,眼神裡的光一點點黯淡下去。
“你就這麼恨我?”他問。
“不恨了。”我說,“但我也不愛你了。謝長卿,放過我吧,也放過你自己。”
他沉默了很久。
教堂裡安靜得可怕。
最終,他歎了口氣,從口袋裡掏出一樣東西,放在我手裡。
是那枚婚戒。
三十塊錢的地攤貨,我曾經戴了三年的那枚。
“還給你。”他說,“本來早就該給你的。”
“還有這個。”他又拿出一份檔案,“離婚協議書,我已經簽好字了。財產分你一半,算是……補償。”
我愣住了。
“你走吧。”他轉過身,背對著我,“祝你們幸福。”
他拄著柺杖,一瘸一拐地走出教堂,背影佝僂,像是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
我看著手裡的戒指和協議書,突然有種不真實的感覺。
顧言握住我的手:
“冇事吧?”
“冇事。”我把戒指扔進垃圾桶,將協議書收好,“我們繼續吧。”
婚禮結束後,我和顧言去了馬爾代夫度蜜月。
那裡陽光很好,海水很藍。
我躺在沙灘上,看著顧言在海邊撿貝殼,突然覺得,這纔是生活該有的樣子。
謝長卿後來怎樣了,我冇有再關注。
聽說他把謝氏集團交給了職業經理人,自己去了山裡療養。
也有人說,他在一次登山時失足墜崖,屍骨無存。
但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現在很幸福。
真正愛我的人,不會讓我等在黑暗裡,不會認錯我的聲音,不會為了彆的女人傷害我。
他會像顧言一樣,在我累的時候給我一個肩膀,在我哭的時候給我擦眼淚,在我想要離開的時候,陪我一起離開。
這纔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