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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滬市後,我第一時間冇有去公司報道。
而是徑自前往最知名的律師事務所。
我想,老天爺對我還冇有那麼不公平。
律師聽了我的遭遇深表同情,並且嚴肅告訴我:“強姦罪是嚴重的刑事犯罪,追訴權不因所謂的私下和解與賠償自動消失。簡小姐,如果你有任何需要,我這邊都可以安排專業律師,幫您解決!”
這麼多年,其實我很少為了這件事掉眼淚。
我會控製不住發脾氣,頭髮大把大把地掉。
會徹夜失眠,趁爸媽不注意偷偷跑出去,不過每次還冇機會走到江邊吹吹風。
就被他們找了回去。
他們時常哀求我:“緣緣,哭吧,哭出來就好受多了。”
可強烈的恥辱感讓我無法作出這種示弱的行為。
隻是此刻,當我看到律師那張,因為同情我而嫉惡如仇的臉。
我的眼淚,忽然就控製不住了。
爸爸媽媽。
連陌生人聽了我的遭遇之後,都尚且流露幾分心痛。
可我是你們的女兒啊!
你們不僅瞞著我和那個禽獸和解,還整整騙了我五年。
最後嫌棄我了。
就像找個人隨便把我嫁出去。
現在想來,他們急著讓我回家,是不是也怕我像今天這樣偶遇齊鬆平?
一切都豁然開朗了。
眼淚砸在桌子上,一滴滴氤氳蒸發。
我在心底告訴自己:簡緣,就像你的苦難一樣。
這荒唐的五年,很快就要落幕了。
我留下了韓律師的聯絡方式。
為了不節外生枝,我選擇拉黑了全家人的聯絡方式。
下次再見麵,就是在法庭上了。
然而我無論如何都不會想到。
齊鬆平會聯絡到我。
在滬市找到住處,短暫休憩後。
一通陌生電話打到了我的手機。
我以為是律師事務所打來的。
接起後,我卻聽到了來自地獄的聲音。
“簡緣,是你嗎?”
我渾身的血液彷彿被抽乾,站在原地一動不能動。
帶著警惕,以及某種猜測。
我冷聲道:“是誰把我號碼給你的?”
對麵先是一頓,隨後陰陽怪氣地說:“不是你答應幫我牽頭上海的導演嗎?怎麼語氣這麼衝。”
“聽說你來上海做編劇,我第一時間就想聯絡你了,但是隻能問簡希要你的號碼。你應該不會介意吧?畢竟五年前我們就和解了,而且事情都過去了,你不是也走出來了嗎?”
人,怎麼可以這麼壞。
又這樣不知廉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