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福叔的話,眾人也都開了竅。
明日帶著酒肉去見自家婆娘,這是很有麵子的事。
大家自然也是要去買的。
眾人拱手謝過福叔,也都趕緊入了城。
李原也是如此。
帶好銀錢,便向青原縣城走去。
這青原縣城隻是一座小城,其實並不算大。
店鋪大多都集中在城中的十字大街。
此時,不少得了安家銀錢的兵戶正在此購物。
其中最多的,就是身揣著200錢的輔兵。
新鮮的牛羊肉價格高昂,他們自然是捨不得買。
輔兵們能買起的肉食最多是些便宜的下水。
豬牛的腸子肝肺一斤隻需15錢。
買上幾斤鹵好的下水,這些輔兵還是能負擔起的。
酒大多數人也是買的粗酒,一壺價值30錢。
雖然味道寡淡,但大多數人也隻敢心疼的買上一壺。
不少買了酒食的輔兵讓店家仔細包好。
小心的帶在身上,明日好帶去見自家的婆娘。
剩下的錢,他們幾乎全部都買成糧食。
而且不敢買米,買的都是價格更便宜的雜糧。
李原在這些兵戶中,可算是最富有的一個。
除了懷裡的十兩賞銀,還有出門時家兄偷偷揣給他的150錢。
李原身上的錢,換算成銅錢正好是10150錢。
他並不準備隻買酒肉,還要在采買些日常用品。
李原先去了一家布莊。
選了粗布一端,細布一端。
這“端”是大梁布匹的常用計量單位。
一端的長度差不多合兩丈,也就是二十尺布。
這些布足以讓自己未來的媳婦,可以做幾件體麪點的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