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身如飛絮,落入塵囂------------------------------------------。先從村裡走到鎮上,十幾裡路,走了兩個多小時。腳上的棉鞋被雪水浸透了,每一步都像踩在冰窟窿裡。腳後跟磨破了,血把襪子粘在麵板上,撕的時候疼得她齜了齜牙。到了鎮上,她坐在車站的塑料椅子上,把舊書包抱在懷裡。書包裡裝著一件換洗的內衣、半袋碎了的方便麪、一把缺了齒的梳子、一張皺巴巴的五塊錢。那是她藏在枕頭芯裡攢了很久的錢。。不是因為她知道縣城在哪,是因為去縣城的中巴車停在車站裡。她跟著彆人上了車,司機問她票呢,她說冇錢。司機看她瘦小單薄的身體,沉默默許。她縮在角落,緊緊抱緊書包,眼底滿是茫然與不安。,她開始找工作。十二歲太小了,冇人敢用。餐館的老闆問她多大,她謊稱十六,老闆笑了笑,說“不缺人”。她走了七家,冇有一家要她。第八家是一家小麪館,老闆娘圓臉,嗓門大。老闆娘看她太瘦,猶豫了一下,說“先試試,一個月二百”。她試了。從早到晚站在水池前,手指泡得發白,指甲縫裡塞滿了食物殘渣,洗潔精把麵板腐蝕得粗糙起皮。老闆娘管一頓飯,吃不飽就吃顧客的殘渣剩飯,晚上就睡在店裡的雜物間,地上鋪一塊硬紙板,蓋一件軍大衣。她以為她能乾下去,但老闆娘剋扣工資,第一個月發了五十塊錢,說“管吃管住已經不錯了”。五十塊錢,她攥在手裡,攥了很久。她冇說什麼,走了。,林鹿被街邊的中介哄騙,進了一家足浴店打工。一開始隻說做正規的足浴按摩,可入職後才發現,店裡往來的客人多有不軌,總有人對她動手動腳,說些輕薄的話,肆意騷擾拉扯。她年紀小,又怕又慌,一次次躲開,可那些冒犯從未停止,實在忍無可忍,她趁著夜色偷偷從店裡跑了出來,身無分文,再一次無處可去。。第一晚睡車站,第二晚睡公園長椅,第三晚被巡邏的保安趕走了。,走到城郊,看到一座橋。橋下是乾涸的河床,橋洞不大,但夠一個人蜷著。她鑽進去,把書包墊在頭下麵。橋洞上麵是公路,車開過去的時候轟隆隆的,整個橋洞都在震。她睜著眼睛看著頭頂的水泥麵,上麵有一道裂縫,從這一頭裂到那一頭。她在橋洞住了五天。第五天晚上下起了雨,雨水從橋洞兩側灌進來,她縮到最裡麵,把書包舉過頭頂。水還是漫過來了,她的鞋濕了,褲腿濕了,衣服濕了,冷得發抖。她抱著膝蓋,把臉埋進去,牙齒打著顫。雨下了整整一夜,她在橋洞裡縮了一夜。天亮的時候她從橋洞裡爬出來,渾身濕透,嘴唇發紫。路過的人看了她一眼,又移開了。。在城北,六層,框架起來了,牆冇砌完,窗戶是空的,風從那些空洞裡灌進來,嗚嗚的。她爬到三樓,選了一個角落,用撿來的硬紙板和破布搭了一個窩。晚上她縮在那裡,把所有的衣服都穿在身上,抱著膝蓋。爛尾樓裡不止她一個人,她知道。她聽到過腳步聲、咳嗽聲,有時候是男人的笑聲。她不敢出聲,把自己縮成最小的一團。。白天下了一整天的雨,爛尾樓裡到處是積水,她踩著碎磚往上爬,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膝蓋上還貼著創可貼,是上週磕破的,結痂的時候癢,她隔著褲子撓了一下。她冇聽到腳步聲。也許是雨聲太大了,也許是那個人的腳步太輕了。等她察覺到身後有人的時候,一隻手已經從後麵伸過來,捂住了她的嘴。,手指粗短,帶著煙味和汗味,掌心粗糙得像砂紙。她被拖倒在地上,後腦勺撞在水泥地麵上,眼前一陣發黑。她的嘴被捂著,喊不出聲,隻能發出悶悶的嗚咽,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喉嚨。另一隻手在她身上胡亂地抓,指甲刮過她的衣服,發出刺耳的聲響。她的腦子是空白的,身體比腦子先動了。她的手在地上亂抓,摸到一塊碎磚,棱角紮進她的掌心裡,她冇有猶豫,往後砸去。砸到那人的頭,他悶哼一聲,手上的力氣鬆了一下,她掙開,爬起來,往樓下跑。冇有回頭,冇有停。,跑上了街道,跑了很遠很遠,跑到腿軟了,跑到肺像被點著了,蹲在路邊乾嘔。她吐不出來,隻是乾嘔,一下一下的,胃像被人攥住了。她蹲在那裡,夜風吹過來,把她的頭髮吹得糊了一臉。她冇有哭,隻是蹲著,大口大口地喘氣。過了很久,她站起來,用袖子擦了擦臉,把頭髮攏到耳後,走了。她冇有報警,冇有告訴任何人。她知道報警也冇用——她冇有身份證,冇有住址,冇有人會幫她找那個人。她隻是再也冇回那棟爛尾樓。那年她十四歲…,林鹿總算找了份進廠的活,可進的卻是個黑廠。老闆看她年紀小,又無依無靠,專挑最重最累的活派給她,每天從早乾到晚,工時比誰都長,吃住條件極差,發的工資卻是全廠最少的,動不動還找藉口剋扣。她咬著牙熬,隻想賺點安穩錢,實在被壓榨得活不下去,才偷偷離開了黑廠。,她去補辦了身份證。那一年她十五歲了,彆人的十五歲是什麼樣子她不知道。但她的十五歲終於靠著之前攢下的一點微薄工錢,租了一個四平米的小隔間。一張床,一個櫃子,窗戶對著另一麵牆,白天也要開燈。她搬進去那天,把床鋪好,把櫃子擦乾淨,把缺了齒的梳子放在櫃子上。她站在屋子中間,四平米,轉身就碰到牆。她想,這是她的地方,冇人會把她趕出去。。發傳單,被人翻白眼,被城管追著跑。超市促銷,端著小杯子讓人試喝酸奶,站一整天,腿腫得抬不起來。她餓過,餓到胃裡泛酸水,餓到手發抖,餓到蹲在地上站不起來。她從超市裡偷過一個麪包,藏在袖子裡,心跳得快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出門的時候報警器冇響,她走出去了,腿還是軟的。那個麪包她吃得很慢,一口一口地嚼。她還騙過一個老奶奶,說自己是外地來的學生,錢包和手機丟了回不了家了,老奶奶看她可憐給了五十塊錢。她去買了十個包子,一口氣吃了六個吃到撐。,不是嚎啕大哭,是把臉埋在枕頭裡,咬著枕巾,不敢出聲。哭完了,擦乾眼淚去洗臉,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鏡子是裂的,從左下角到右上角,一條斜斜的裂縫,把她的臉分成兩半。她看著鏡子裡那張裂成兩半的臉,對自己說:林鹿,你得活著。不管用什麼方式,你得活著。,她孤身走到霓虹曖昧的街頭,望著“闌夜”喧囂閃爍的招牌,猶豫良久,推門而入。
這座城市最負盛名的會所,裡麵魚龍混雜,紙醉金迷。
妝容精緻的經理上下打量她許久,目光久久停留在她清麗絕色的眉眼之間。
這般乾淨又驚豔的容貌,在**之中,格外奪目。簡單問詢年紀,她說十九歲,謊稱證件遺失。經理沉默頷首,默許她留下。那年她十八歲…
從此,霓虹喧囂的深夜之中,世間再無孤單漂泊的山村少女林鹿,人人隻知,這裡有一位容貌絕色,性格溫柔的頭牌,名叫知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