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說這些,剛才我說的那個,咱倆聊的這麼來,乾不幹。”
夏彌揮了揮手重新把話題引入之前那個往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的行動。
“咱們就讓這群馬仔負責找場子、拉人、放風,然後我們要稱霸整個城市的網咖,一間一間掃過去。哪個網咖有高手,我們就去踢館。輸了的掏錢,贏了的拿錢,穩賺。”
夏彌揮舞著雙手就像是銅鑼灣上小混混,張嘴就要先掃一條街。
路明非雖然自信自己的星際水平,就算是碰上什麼職業選手,自己也不一定會輸。
但路明非那豐富的聯想能力,讓路明非的腦子裡忽然閃過另一個畫麵——
囚禁,束縛,黑衣大漢
路明非甩了甩深夜網咖的午夜節目,看著夏彌認真的說道,
“你知道你剛才說的這個,叫什麼嗎?”
夏彌歪了歪頭滿不在乎的說道,
“叫什麼?”
“聚眾賭博。”
然後路明非一字一頓的向夏彌解釋這項罪名要承擔的後果,
“依據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夏彌愣住了,路明非沒搭理夏彌,隻是指了指黃毛和綠毛又指了指自己和夏彌繼續介紹道,
“我們隻是組織者,組織者比參與者罰得更重,他們隻是馬仔負責拉人,算共犯,
而你和我是主犯,一旦這件事暴露出來被抓到的話,基本上就是拘留所十五日遊,一人再交幾千塊罰款,
這還是看在咱們或許掙不了太多錢的份上,還有咱倆還是咳咳,你懂的。”
夏彌聽完路明非的講述對此很是失望,然後有些無奈的嘆了口氣說道,
“那按你的說法,這件事就沒得搞了?”
“你這麼缺錢嗎?你不是也在仕蘭上學嘛。”
路明非有些奇怪的看著夏彌問道,而夏彌對著路明非翻了個白眼說道,
“你不是也缺錢也在仕蘭上學嗎?”
“我跟你不一樣,我家裡,,,”
路明非聳了聳肩隨口把自己家裡那些破事一股腦的跟夏彌說了出來。
而夏彌聽完之後從地上撿了塊磚頭,掂了掂分量後對著路明非說道,
“你叔叔家住哪?今晚咱倆就把他們家砸了。”
“算了吧,我爸媽都不在國內,就算是真鬧大了,他們也隻會讓我叔叔家待著,他們又不會回來。”
路明非趕緊把磚頭從夏彌手裡抽出來,然後看著為自己打抱不平的夏彌問道,
“那你呢?”
“我有個弟弟,腦子不好使,他在京城治病,家裡就我一個人,嗯,就這樣。”
夏彌很是簡短的描述了一番,而路明非也很是順利的腦補出了一個苦情劇。
智障弟弟更受家裡人的重視,以至於夏彌無法得到家人的關愛,為了帶弟弟治病,便把夏彌一個人扔在了這座城市。
自己確實跟夏彌算的上同病相憐,隻不過自己父母是為了什麼考古大業,相比較夏彌的爹媽好歹是為了一個生病的孩子。
這麼一想,兩人雖然一樣慘,但自己好像更慘一點。
路明非伸出手拍了拍夏彌一臉嚴肅的說道,
“其實,也不是沒有別的辦法。”
“你還有計?”
夏彌聞言有些驚喜的看著路明非說道。
“沒錯,那就是換一個名頭,而且我們也還不需要這麼累,甚至可以營造出足夠的口碑,讓我們到後麵足以坐著收錢。”
在夏彌驚訝的目光中路明非的腦子開始飛速旋轉,語速越來越快:
“雖然我沒幹過這個,但是我嬸嬸可是沒事就打麻將,再加上我看過很多港影,我認為賭博有四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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