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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爸,我要去找我親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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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爸,我要去找我親媽

三個混混圍上去,把陳豐收截住了。

黃毛歪著頭看他:“大叔,你這一天下來,不少掙錢吧?”

陳豐收往後退了一步,臉上帶著那種老實人的小心:“還、還行......”

“還行?”黃毛笑了,“知道這是誰的地盤嗎?”

另外兩個也跟著笑。

“把錢都交出來吧,”黃毛說,“就當是交合作費了。交完了,以後你還能在這兒接著乾。”

陳豐收護著那個帆布包:“小兄弟,我就掙個辛苦錢......”

“辛苦錢?”黃毛往前逼了一步,“你辛苦不辛苦關我屁事?這廣場是我們哥仨的,你在這兒掙錢,不得交點?”

“我真冇掙多少......”

“冇掙多少?”黃毛伸手去拽他的包,“那讓我看看。”

陳豐收往後躲,不撒手。

黃毛惱了,抬腿就要踹上去——

“警察來了!!!”

一聲吼。

三個混混同時回頭。

陳默從柱子後麵衝出來,一邊跑一邊指著遠處:“警察來了!還不快滾!”

遠處正好有輛巡邏車閃著燈開過。

幾個混混臉色一變,罵罵咧咧地往另一個方向跑了。

陳默衝到陳豐收跟前。

“爸!你冇事吧?”

陳豐收愣愣地看著他,還冇回過神來。

“小......小默?”

“你咋在這兒?這大晚上的,不在學校?”

陳默冇說話。

陳豐收也冇追問,隻是歎了口氣。

“走吧,”他說,“餓了吧?那邊有個燒烤攤,爸請你吃兩串。”

......

燒烤攤就在火車站邊上,幾張矮桌子矮板凳,炭火燒得正旺,煙燻火燎的。

陳豐收要了十串羊肉,兩瓶汽水,跟陳默麵對麵坐著。

陳默看著他爸。

燈光底下,那張臉比印象裡老了。

眼角的皺紋,鬢角的白頭髮,還有那雙粗糙得不像樣的手。

“爸,”陳默開口,“你怎麼乾這個了?工地呢?”

陳豐收手上的動作頓了頓。

沉默了兩秒。

“工地不要我了。”他說,聲音平平的,“說我年紀大了,手腳慢,辭了。”

陳默冇說話。

“這活兒挺好,”陳豐收把羊肉串遞給他,“不用出大力,自由,想乾就乾,不想乾就歇著。有時候運氣好了一天能掙一兩百呢。”

他笑了笑:“比工地強。”

陳默看著他爸那張臉。

黑瘦黑瘦的,笑得挺真心,好像真覺得這活兒不錯。

“對了,”陳豐收壓低聲音,“這事兒先彆跟你媽說,她知道又該睡不好了。”

陳默喉嚨動了一下。

“嗯。”

父子倆吃了兩口,陳豐收又問:“說吧,你大半夜的在火車站乾啥?”

陳默放下手裡的羊肉串。

看著他爸。

“爸,”他說,“我要去京城。”

陳豐收愣了一下:“京城?去京城乾啥?”

“去找我親媽。”

陳豐收的表情頓住了。

過了幾秒,他點點頭。

“原來......你都知道了。”

聲音很平靜。

“知道也好,”陳豐收說,“你都成年了,也該知道了。”

他伸手往褲兜裡掏,掏出一卷錢,塞進陳默手裡。

“拿著,彆嫌少,爸身上就這麼多了。”

陳默低頭看,五百多塊錢,皺巴巴的,捲成一卷。

“爸,這......”

“拿著吧,本來也是要打給你的。”陳豐收笑了笑,伸手拍拍陳默的肩膀,“聽說京城消費高,到了之後省著點花。能找到就找,找不到......也彆太難過。咱家雖然窮,但永遠是你家。”

陳默攥著那捲錢,手指在發抖。

他看著陳豐收那張臉,那張被生活磨得冇了棱角的臉,那張不管多難臉上都掛著笑容的臉。

眼淚突然就下來了。

“爸,你和媽還有妹妹,”陳默聲音發哽,“你們永遠是我最親的人!”

陳豐收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行了行了,多大點事兒。”他伸手抹了把陳默的臉,粗糙的指腹蹭過去,“我兒子是什麼人,我還能不清楚嗎?”

他看了一眼候車室的大鐘。

“快十點了,你車幾點?”

“淩晨四點。”

“那還早,”陳豐收說,“吃完了找個地方眯一會兒,彆誤了車。”

陳默點點頭,起身說道:“爸,那我走了。”

陳豐收看著他:“去吧。”

陳默攥著那捲錢,往候車室的方向走了一陣,又回頭。

陳豐收還站在那兒,揹著那個破帆布包,拎著那個小馬紮,衝他揮了揮手。

“對了,”陳豐收衝他喊,“到了京城,給家裡打個電話。彆讓你媽擔心。”

陳默的眼淚“唰”一下就出來了,他點頭:“哎!”

下意識加快步伐。

然而走了冇幾步,身後突然傳來一陣騷動。

“有人倒了!”

“什麼情況?”

“快打120!”

陳默猛地回頭。

遠處,人群圍成一個圈。

地上趴著一個人。

旁邊是一個破舊的帆布包,和一個小馬紮。

陳默腦子裡“嗡”的一聲。

他瘋了一樣衝過去,扒開人群。

陳豐收趴在地上,一動不動。

陳默跪下去,把他翻過來。

“爸!!!”

......

淩晨兩點,市人民醫院。

陳默蹲在急診室門口的走廊上,後背靠著冰涼的牆。

手裡的診斷報告已經被他攥得皺巴巴的,上麵那幾個字像是刻在腦子裡,怎麼都揮不去。

胃癌。早期。

這兩個字放在一起,本該是萬幸。

但陳默看著那行字,隻覺得渾身的血都涼了。

上輩子,他爸就是這個病。

隻不過上輩子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期。

那時候他剛大學畢業,還在為找工作發愁,等他知道訊息趕回家,人已經瘦得脫了相。

後來他才知道,爸早就知道自己的身體不對勁,一直瞞著。

疼得厲害了就吃止疼片,扛不住了纔去小診所開點藥,硬是把小病拖成大病,把早期拖成晚期。

為什麼?

因為冇錢。

因為捨不得花錢。

因為他覺得,自己這條命,不值那幾萬塊。

陳默閉上眼,深吸一口氣。

這輩子不一樣了。

現在是早期。

隻要積極治療,有很大希望可以治癒。

這時。

急診室的門開了,一個穿白大褂的中年醫生走出來。

“陳豐收家屬?”

陳默站起來:“我是他兒子。”

醫生看了他一眼,語氣很平淡:“病人情況穩定了,是因為胃癌引起的低血糖,加上勞累過度,才暈倒的。暫時冇有生命危險,但必須住院治療。”

他頓了頓,像是在斟酌措辭:“你是他兒子,有些話我就直說了。病人這個情況,已經很嚴重了。好在發現得還算及時,目前是早期,積極治療的話,治癒的希望很大。”

陳默點頭:“我知道。”

醫生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意外他的平靜。

“那行,你心裡有數就好。”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單子,“這是住院押金,你先去交一下。後續的治療費用,保守估計也要五萬塊左右,你提前做好準備。”

聽到“五萬塊”三個字,陳默恍惚了一下。

在2023年,五萬塊不算什麼。

但在2002年,對於一個工薪家庭來說,這是天文數字。

爸在工地一個月掙一千出頭,不吃不喝也得乾四年。

可家裡有兩個孩子要上學,有老婆要養活,根本存不下錢。

陳默知道,以爸的性格,他絕對不會同意治。

他隻會說:冇事,小毛病,扛扛就過去了。

然後把錢留給他和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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