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到兩天,律師擬好了律師函,還冇來得及傳送給她。
她卻帶著一大群人先來我院子了。
我將女兒哄睡之後,獨自一人走出屋子。
“王芳,你來做什麼?”
這幾天她來找了我好幾次,不是撲空就是被拒之門外,看樣子應該是等不及了。
見我出來,她瞬間收了剛纔囂張的氣勢,轉而變成了哭腔:“小梅啊,這麼多年我一直都是把你當親生女兒的,你怎麼能這麼對我呢?”
我眉頭微皺,還冇搭腔,陪同過來的村民就你一言我一語地說了起來。
“就是啊,大妹子,你怎麼能送假貨給她一個老人呢?吃出問題了怎麼辦?”
“還專挑些過期的送,這不純欺負老人家年紀大,看不清生產日期嗎?”
“你說說你,長得人模狗樣的,怎麼淨乾一些喪儘天良的事?”
聽完他們的指責,我直接氣笑了:“那我倒是想問一下,你們有我喪儘天良的證據嗎?”
質問聲落地,王芳身形隨之一倒,躺在地上打滾。
“哎喲,我真是造了什麼孽啊!我當初好心給你留飯,還把身上的積蓄的往你身上花,結果你倒好……你這是要謀殺我呀!”
其他村民也被她牽動起了情緒,紛紛開始指責我,我靜靜聽完,冷笑問她:“王芳,你確定可以為今天說的話負法律責任嗎?”
趴在地上打滾的王芳一愣:“你什麼意思?難不成你還要扭曲事實來告我嗎?”
“小梅,我之前也有幾次因為吃了你送的東西拉肚子,我都不想跟你計較,但這次你實在是太過分了!”
“我老太婆這條命,差點就被你收去了!”
“這樣,念在往日的情分上,我也不多要你的,你把我的手術費出了就行,總共50萬一次性付完,這事就算過去了。”
她終於說出了自己的目的。
說完還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
甚至還有其他鄰居說,我應當主動賠付更多。
我剛要吭聲,就被一個戴著口罩的男聲打斷。
“你這種謀財害命的,給50萬都算便宜你了!賠200萬都是應該的!”
我的視線隨著聲音移動,剛纔說話的人正是王芳的兒子。
我聽著他們二人要憑藉一張嘴就給我按上了罪名,不禁冷笑出聲:“既然這麼嚴重,醫院應該開具病危證明瞭吧?是冇帶嗎?可以現場去醫院做一下。”
瞬間,王芳神色慌張地從地上爬起來怒斥我。
“我都一把年紀了,哪兒來的閒工夫陪你去醫院檢查?都說了是你食物的問題,你賠錢就好了!彆浪費大家時間。”
她兒子也立即接話:“大家都是鄰居,不可能憑空陷害你,肯定是你故意把過期食品給出去的,你趕緊賠錢完事兒!”
一時間,我再次陷入眾矢之的。
我緊攥手機,壓著指尖有些發白,努力將憤怒往肚子裡咽,提醒自己不能失態。
王芳見我狀態,還以為拿捏了我,又裝出了一幅心善模樣。
“小梅,我也不是為難你,主要是治療費用我真的承擔不起,50萬對於你來說也不多,你就給我吧!就當報答我當初給你送飯的恩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