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古代習俗之——結婚#】
【#古代習俗之——結婚#】
【今天我們來講明朝平民百姓結婚需要準備什麼?】
〔“這個我知道,俺們家栓子半個月前剛結婚,俺給他辦了,可麻煩了,還得去官府,花了俺不少錢。”〕
〔“可不是,官字兩張口,有理無錢莫進來。”〕
〔“結婚也是個大花銷了,不花還不行。”〕
【你又穿越了,這一次你穿越到了明朝,這一次你穿越的時間剛好,你很快就要當新郎官了。】
【一個叫栓子的家裡,家裡人準備給你娶媳婦。
那作為一個純正的古人,想要在官府結婚,你需要準備什麼呢?】
〔某位剛剛當上新郎官的栓子:“???”〕這個是不是有點兒不太對?
【首先是夫妻兩個需要準備的資料。
是的,哪怕是在古代結婚也是要通過官府的,所以為了能儘快辦成,要準備相當詳盡的資料。】
【第一個是主婚人身份證明。
雙方主婚人的戶籍文書、丁口冊記錄,用於確認主婚資格與親屬關係。
主婚人一般都是夫妻雙方,一般都是父母,祖父母。】
【第二條官方認證媒人保書。
在古代私媒需經官府認證的從業憑證,或官媒出具的保結書(婚書須注官媒名與備案號)。
很難想象吧,在古代想要當媒人,也不是靠一張伶俐的嘴,是需要官方認可的媒人,所以在古代能當媒人也是一件體麵事。】
【第三條,官版婚書(一式三份),類似於現在的結婚證,但比結婚證更加麻煩。
這個需要,官府統一格式,填雙方三代姓名、籍貫、生辰八字、婚期、媒人。
並且還需要,主婚人、媒人簽字。婚書官府、男女雙方各存一份,私印無效。
是的,這個裡麵也需要,媒人參與。
媒人在古代的作用可比現在大的多。】
【第四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無禁婚證明。
這個需要裡正/保正出具的男女雙方未婚、非五服內、無喪期、非良賤/刑徒等合規證明,附戶籍底冊核驗記錄。
未婚,無喪期,非良賤/刑徒,這幾個都好理解。
但這個‘非五服’,就非常值得主播值得單獨拿出來說一句。
這個‘非五服’並不是指同姓氏,同族的五服之內,外嫁女生的兒女隻要在五服內的,也包括。
是的,在明朝已經有了嚴苛的規定,是不允許近親結婚的。
不是同宗不婚,是哪怕不同宗,隻要是近親,也不可以。表哥,表妹也算。
對此,《大明律·戶律·婚姻》中有嚴格規定:若娶己之姑舅兩姨姊妹者,杖八十,並離異。
用大白話講就是:如果娶了自己姑姑,舅舅,姨媽的女兒,那就犯法了,官府會打八十大板,還會強製離婚。】
【第五條,上戶登記申請表。
這個是在結婚之後,才需要做的。
婚後三月內提交,含雙方資訊、婚期、主婚人、媒人,用於更新戶籍。
戶曹核對戶籍底冊,確認無誤後在婚書加蓋官印,會發放備案編號。】
【第六條,納稅/賦役憑證:戶賦、丁役繳納憑證,確認無欠賦,符合結婚資格。】
【隻有這些流程全都走完了,在古代法律上,你纔算是完整的結完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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