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碎葉城外的月亮------------------------------------------、風起碎葉,歲次癸卯,秋。,風已經開始變了。夏天的風是熱的,裹挾著沙礫,打在臉上像細碎的刀子;秋天的風是涼的,從西邊的熱海那邊吹過來,越過天山山口,一路呼嘯著撲向東方,帶著雪山融水的清冽氣息,和某種說不清的、屬於遠方的東西。。遠方有多遠?從碎葉到長安,據說有七千裡。七千裡是什麼概念?騎馬要走一個月,駱駝要走四十天,步行要走兩個月。在碎葉,冇有人去過長安,但每個人都知道長安——那是皇帝住的地方,是天下的中心,是絲綢的終點,也是夢的起點。,但很重要。它是大唐安西都護府最西邊的重鎮,扼守著絲綢之路的北道。城是方正的,夯土的城牆高約三丈,厚約兩丈,在落日下泛著銅紅色的光,像一塊被歲月烤焦的磚。城牆上有雉堞,有箭樓,有巡邏的士兵。士兵們穿著大唐的明光鎧,手持長槊,站在城牆上向西眺望。西邊是突厥人的草原,是無邊無際的戈壁,是駱駝刺和芨芨草的地盤,是狼群出冇的地方。,從東西南北四門筆直地通向城中心的都督府。都督府不大,但氣派——硃紅色的大門,銅釘閃閃發亮,門前有一對石獅子,風化得厲害,已經看不出原來的模樣。府前有一個小廣場,廣場中央有一棵老槐樹,據說是一百年前建城時種的,樹冠遮天蔽日,夏天的時候,全城的人都來這裡乘涼。,大約有三四千戶,大部分是漢族戍卒及其家屬,還有一些粟特商人、突厥牧民和吐蕃來的僧侶。漢族人住在城裡,圍著都督府聚居;粟特人住在城西的商坊裡,那裡有他們的祆教寺廟和貨棧;突厥人在城外紮帳篷,逐水草而居,偶爾進城來交換貨物。,是大唐朝廷敕建的,裡麵供奉著孔子和顏回、子路的牌位。文廟隻有一個老師,姓周,是個落第的秀才,從河西走廊流落至此,靠教書為生。周先生的學問不大,但態度認真,每天清晨都會在文廟裡搖頭晃腦地誦讀《論語》,聲音穿過廟牆,飄到街上,和商販的叫賣聲、駱駝的嘶鳴聲、鐵匠鋪的叮噹聲混雜在一起,構成了碎葉城獨特的晨曲。,是粟特人建的,拜火。寺廟不大,但很精緻,牆壁上畫滿了壁畫,畫的是他們的神——騎著白馬,手持長矛,在火焰中飛翔。粟特人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都會來寺廟裡拜火,點燃一堆熊熊的烈火,圍著火堆跳舞,口中唸唸有詞。漢族人看不懂,覺得這是邪教,但粟特人不在乎,他們隻管跳他們的舞,拜他們的火。,叫碎葉水,從天山上流下來,穿過戈壁,流向東方。河水很清,很涼,夏天的時候,孩子們在河裡遊泳摸魚;冬天的時候,河麵結了冰,孩子們在冰上滑冰車。碎葉水是碎葉城的命脈,冇有這條河,就冇有這片綠洲,就冇有這座城。,有一片綠洲。,方圓不過十幾裡,但草木茂盛,與周圍的戈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綠洲中央是一片胡楊林,胡楊樹高大挺拔,葉子在秋天變成了金黃色,遠遠望去,像一片燃燒的火。胡楊林邊上有一塊麥田,種著青稞和小麥,麥田邊上有一個果園,種著杏樹、桃樹和葡萄。果園後麵是幾間土坯房,矮矮的,屋頂上鋪著蘆葦和草泥,牆上刷著白灰,在白熾的陽光下亮得晃眼。。,四十多歲,身材高大,麵容方正,顴骨很高,眉骨也很高,眼窩深陷,鼻梁挺直,看起來不太像純粹的漢人,倒像是混了胡人的血。事實上,李家的祖上確實是隴西成紀的漢族,但在碎葉住了兩代之後,多少有些胡化了——不是血統上的胡化,而是生活方式上的胡化。他們會說突厥語,會騎駱駝,會吃手抓羊肉,會喝馬奶酒,但骨子裡,李客始終認為自己是漢人,是隴西李氏的後裔。,那可是天下有名的望族。從秦漢到隋唐,隴西李氏出了多少將相?李廣、李陵、李暠、李淵……李家的人說自己是隴西李氏的旁支,但冇有人能說清楚到底是哪一支、哪一房、哪一輩。李客的父親——也就是李白的爺爺——當年因為什麼事犯了罪,被朝廷流放到碎葉。什麼罪?李客從不與人細說,隻說“祖上避地於此”。“避地”這個詞很文雅,也很模糊,可以理解為避難,也可以理解為避禍,還可以理解為避嫌。總之,李家從李客的父親那一輩起,就在碎葉落了腳,一住就是幾十年。
李客是個商人,往來於碎葉與中亞諸國之間,販賣絲綢、茶葉、香料和玉石。他的生意不算大,但也不算小,每年春秋兩季各走一趟商隊,每趟賺的錢夠全家吃用一年。他為人厚道,在碎葉城裡的口碑很好,無論是漢族人還是粟特人,都願意和他做生意。
李客的妻子姓趙,是河西敦煌人,當年跟著父親逃荒到了碎葉,嫁給了李客。趙氏長得不算漂亮,但耐看——圓臉,大眼睛,麵板被戈壁的風沙吹得有些粗糙,但笑起來的時候,臉上有兩個淺淺的酒窩,很好看。她是個能乾的女人,操持家務、種地、養雞、織布,樣樣在行。她嫁給李客十幾年,生了三個孩子,前兩個都是女兒,大的叫李月,小的叫李星,第三個——也是最小的——是個男孩。
就是李白。
這一年的秋天,李白就要出生了。
趙氏的肚子已經很大了,圓滾滾的,像揣了一個西瓜。她坐在院子裡的胡楊樹下,手裡拿著一件小衣服在縫。衣服是用粗布做的,但針腳很細密,縫得很認真。她一邊縫,一邊時不時地抬頭看看西邊的天空。
西邊的天空上,雲彩正在聚集。不是那種灰濛濛的雨雲,而是那種亮閃閃的、金燦燦的、像羽毛一樣的雲彩。趙氏從來冇有見過這樣的雲彩,她覺得那像一隻大鳥——不是鷹,不是鷲,不是任何一種她見過的鳥——而是一種隻有在傳說中纔會出現的鳥,翅膀展開來能遮住半邊天,羽毛是金色的,眼睛是紅色的,嘴巴是玉色的。
“那是什麼?”趙氏喃喃自語。
李客從屋裡走出來,手裡端著一碗奶茶。他順著妻子的目光向西望去,也看到了那片雲彩。他的眉頭皺了一下,然後又舒展開了。
“是太白金星,”他說,“啟明星。黃昏的時候出現在西邊,叫長庚;清晨的時候出現在東邊,叫啟明。是天上的星星。”
“星星怎麼會是雲彩?”
“星星的光芒太亮了,照在雲彩上,就變成了金色的。”
趙氏不太相信,但她冇有追問。她低下頭,繼續縫那件小衣服。
縫著縫著,她的肚子忽然疼了一下。
很輕的一下,像有人用手指輕輕彈了一下她的肚皮。她停下手裡的針線,等了一會兒,肚子不疼了。她以為是自己多心了,便繼續縫。縫了兩針,肚子又疼了一下,這次比剛纔重一些,像有人用拳頭輕輕捶了一下。
趙氏放下衣服,扶著胡楊樹站了起來。她走到屋門口,朝裡麵喊了一聲:“孩子他爹!”
李客從屋裡跑出來:“怎麼了?”
“我……我覺得要生了。”
李客的臉色變了一下,但很快恢複了鎮定。他扶住妻子,把她攙進屋裡,讓她躺在炕上。然後他跑出去,騎上馬,飛快地向碎葉城奔去,去找接生的婆子。
接生的婆子姓劉,是碎葉城裡最有名的接生婆,五十多歲,矮矮胖胖的,笑起來露出一口黃牙。她給全城一半以上的孩子接過生,經驗豐富,手法老到。李客把她從碎葉城馱回來的時候,趙氏已經開始陣痛了,額頭上全是汗,嘴唇咬得發白。
劉婆子看了看趙氏的情況,點了點頭:“快了,快了,你去燒水,多燒一些。”
李客手忙腳亂地去燒水。他平時是個沉穩的人,但在這種時候,他的手在發抖。他往灶膛裡塞了一把乾柴,火苗舔著鍋底,水咕嘟咕嘟地響。他站在灶台前,雙手握在一起,心裡默唸著——念什麼?他不知道。他不信佛,不通道,不信祆教,也不怎麼信儒家——他信的是祖先,是隴西李氏的列祖列宗。他在心裡對祖宗們說:保佑我的妻子平安,保佑我的孩子平安。
屋裡傳來趙氏的呻吟聲,一聲比一聲大,一聲比一聲急。李客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想衝進去看看,但劉婆子把他推了出來:“男人不能進來,在外麵等著!”
李客隻好站在院子裡等著。
這時候,天已經黑了。
戈壁上的天黑得很快,太陽一落山,暮色就像潮水一樣湧上來,把整個天地都吞冇了。但今晚的天不黑——西邊的天空上,那片金色的雲彩還冇有散去,反而越來越亮,把半邊天照得像白晝一樣。月亮也從東邊升起來了,又大又圓,掛在胡楊樹的枝頭,把整個綠洲照得如同白晝。
天上同時有月亮和金色的雲彩,這是碎葉難得一見的奇景。
李客站在院子裡,抬頭望著天空,忽然感到一陣眩暈。他覺得天在旋轉,地在搖晃,整個宇宙都在以一種他無法理解的方式運轉著。他的耳朵裡嗡嗡作響,像是有什麼東西在召喚他——不是聲音,而是一種振動,一種從大地深處傳來的、從天空高處落下的、從四麵八方湧來的振動。
然後,他聽到了嬰兒的啼哭聲。
那聲音很響亮,很清脆,像一把利刃劃破了戈壁上空的寂靜。那聲音裡有一種力量——不是成年人的力量,而是一種原始的、本能的、來自生命最深處的那種力量。那聲音在夜空中迴盪,傳得很遠很遠,傳到了碎葉城,傳到了城牆上巡邏的士兵的耳朵裡,傳到了城外帳篷裡睡覺的突厥人的耳朵裡,傳到了商道上趕夜路的粟特商人的耳朵裡。
所有人都聽到了那個聲音。
士兵們停下腳步,互相看了看:“誰家的孩子在哭?”
突厥人從帳篷裡探出頭來:“這聲音……不像是普通的孩子。”
粟特商人停下駱駝,側耳傾聽:“這聲音裡有火,有水,有風,有土。這是四大的聲音。”
李客衝進屋裡。
劉婆子正抱著一個嬰兒,用粗布包裹著,遞給他。嬰兒的臉上還有血漬,眼睛緊閉著,小嘴一張一合地哭。他的哭聲很大,大得不像是一個剛出生的嬰兒能發出的聲音——倒像是一個成年人在呐喊。
“是個男孩,”劉婆子笑著說,“白白胖胖的,好得很。”
李客接過嬰兒,小心翼翼地捧在手裡。他低頭看著這個小小的生命,心裡湧起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不是喜悅,不是驕傲,而是一種莊嚴的、近乎神聖的敬畏。他覺得自己手裡捧著的不是一個普通的嬰兒,而是一團火、一道光、一顆從天上下來的星星。
“叫什麼名字?”趙氏在炕上虛弱地問。
李客想了很久。他抱著嬰兒走到門口,抬頭看了看天空。月亮還在,金色的雲彩也還在。月亮在東方,雲彩在西方,月亮的光是銀白色的,雲彩的光是金黃色的,兩種光交織在一起,把整個夜空染成了一幅瑰麗的畫卷。
他想起了那顆星星——太白金星。黃昏時出現在西邊,叫長庚;清晨時出現在東邊,叫啟明。那是天上最亮的一顆星,比月亮以外的所有天體都要亮。古人說,太白金星是西方金之精氣所化,主殺伐,主兵戈,也主文章——白,是金之色;太白,是金星之名。
“叫白,”李客說,“李太白。”
“太白?”趙氏不解。
“太白金星,”李客指了指西邊的天空,“啟明於東,長庚於西。那是天上最亮的一顆星。古人說,太白金星下凡,必是奇人。”
趙氏想了想,說:“好。就叫太白。”
劉婆子在旁邊聽著,嘴裡嘟囔了一句:“太白……這名字太大了吧?孩子壓不住怎麼辦?”
李客冇有理她。他抱著嬰兒走回院子裡,站在胡楊樹下,把嬰兒高高地舉了起來,舉過頭頂,舉向天空。嬰兒停止了哭泣,睜開眼睛——那雙眼睛又黑又亮,像兩顆星星——望著頭頂的月亮和雲彩。
月亮的光灑在嬰兒的臉上,把他的小臉照得白裡透紅。雲彩的金光也灑下來,給他的頭髮鍍上了一層金色的光暈。
李客對嬰兒說:“你是隴西李氏的子孫。你的祖先是從隴西來的,走過千山萬水,纔到了這裡。你的路還很長,你會走到比碎葉更遠的地方去。記住,你叫李白,李太白。”
嬰兒——李白——看著月亮,忽然笑了。
一個剛出生的嬰兒會笑嗎?也許不會。但李客發誓他看到了——那張小小的臉上,嘴角微微上翹,露出一個冇有牙齒的笑容,眼睛彎成了月牙形,和天上的月亮一模一樣。
那一夜,碎葉城外萬籟俱寂。風停了,沙止了,連碎葉水都放慢了流淌的速度。整個戈壁都在傾聽一個嬰兒的啼哭和笑聲,彷彿這片沉寂了億萬年的土地,終於等到了一個會用聲音打破沉默的人。
二、胡楊樹下的童年
李白學會走路,是在一歲半的時候。
碎葉的孩子學走路和中原的孩子不一樣——中原的孩子在鋪著青磚的院子裡學走路,碎葉的孩子在鋪著沙土的戈壁上學走路。李白的第一步是踉踉蹌蹌的,小腳陷進沙土裡,拔出來,再踩下去,留下一串歪歪扭扭的腳印。他走了三步,摔倒了,趴在沙土上,嘴裡吃了一嘴的沙子。
趙氏跑過來把他抱起來,拍掉他身上的沙子,心疼地說:“慢點走,慢點走。”
但李白不慢。他推開母親的手,又邁開了步子。這次他走了五步,又摔倒了。他爬起來,再走。七步,摔倒。爬起來,再走。十步,摔倒。
他就這樣摔摔爬爬地學會了走路,額頭上磕出一個包,膝蓋上磨破了一層皮,但他從來不哭——至少不在摔倒的時候哭。他隻在他想要的東西得不到的時候哭,比如母親不讓他吃太多的葡萄,比如父親出門不帶他。
李客每次出門經商,李白都會哭。他站在院門口,雙手抓著門框,小臉憋得通紅,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一樣往下掉,嘴裡喊著:“爹!爹!”聲音又尖又細,像一隻被遺棄的小貓。
李客騎在駱駝上,回頭看了兒子一眼,心裡一軟,幾乎要下駱駝。但他咬了咬牙,轉過頭,催著駱駝走了。他知道,他不能每次都心軟——生意要做,錢要賺,家要養。而且,他隱隱覺得,讓兒子從小就學會離彆,也許不是壞事。人生就是一場漫長的離彆,和故鄉離彆,和親人離彆,和朋友離彆,和自己離彆。早一點學會,也許就能少一點痛苦。
但李白冇有學會。他一生都冇有學會離彆。每一次離彆,他都像第一次一樣痛苦,一樣撕心裂肺。這是他的天性——他對人和事有一種近乎偏執的依戀,一旦投入了感情,就再也收不回來。
三歲的時候,李白開始展現出驚人的語言能力。
他說話比同齡的孩子早,也比同齡的孩子多。彆的孩子三歲的時候還在說“爹”“娘”“吃”“喝”這些簡單的詞,他已經能說完整的句子了。而且,他說的話有一種奇怪的韻律——不是刻意為之,而是自然而然的。比如他要吃葡萄,他不會說“我要吃葡萄”,而是說“葡萄紫,葡萄甜,摘一串,放嘴邊”。這句話有節奏,有押韻,像一首小小的兒歌。
趙氏覺得奇怪,但也冇太在意。她覺得所有的孩子都會說一些奇怪的話,長大了就好了。
但李客注意到了。他是一個讀過書的人——雖然在碎葉這種地方,“讀過書”的意思也就是能認幾百個字、能寫一封簡單的信、能背幾首唐詩。但他畢竟讀過書,他知道一個三歲的孩子能說出“葡萄紫,葡萄甜”這樣的話意味著什麼。
他開始有意地教李白認字。
他用樹枝在沙地上寫字,讓李白跟著描。第一個字是“人”——一撇一捺,簡單明瞭。李白看了一眼,拿起樹枝,在地上寫了一個“人”。寫得歪歪扭扭的,但確實是一個“人”字。
第二個字是“大”——一橫一撇一捺。李白寫了一個“大”,比“人”寫得還好。
第三個字是“天”——兩橫一撇一捺。李白寫了一個“天”,然後在“天”的上麵加了一橫,變成了“王”。
李客愣了一下:“你為什麼加一橫?”
李白指了指頭頂:“天上麵是什麼?”
李客想了想,說:“天上麵是太空。”
“太空上麵呢?”
“太空上麵……還是太空。”
“那太空的上麵呢?”
李客被問住了。他想了很久,說:“等你長大了就知道了。”
李白不滿意這個回答。他低頭看著地上的字,又在“王”的上麵加了一橫,變成了“玉”。他說:“天上麵有玉。月亮是玉做的。”
李客張了張嘴,不知道說什麼好。他覺得這個兒子和彆的孩子不太一樣——不是聰明不聰明的問題,而是思維方式的問題。彆的孩子認字,是從字形到字義,一步一步地學。李白認字,是從一個字跳到另一個字,從一個概念跳到另一個概念,跳躍的方式讓人捉摸不透。
後來李客才知道,這種思維方式叫“聯想”。李白的一生都在用這種方式思考——看到山,想到雲;看到雲,想到仙;看到仙,想到酒;看到酒,想到詩。他的世界不是線性的,而是網狀的,每一個事物都和另一個事物有著隱秘的聯絡,而他總能找到那些聯絡。
四歲那年,李白有了一個玩伴——一隻小駱駝。
這隻小駱駝是李客從商隊裡帶回來的。它剛出生不久,母親就死了,李客可憐它,便把它帶回了家。小駱駝毛茸茸的,淡棕色的毛又軟又密,兩隻大眼睛又黑又亮,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的,可愛極了。
李白第一眼看到小駱駝,就愛上了它。他跑過去抱住小駱駝的脖子,小駱駝嚇了一跳,往後縮了縮,但很快就適應了這個小小的人類,用鼻子拱了拱李白的手。
李白給它取了一個名字:“阿駝。”
從那以後,阿駝就成了李白形影不離的夥伴。白天,李白騎著阿駝在胡楊林裡轉悠;晚上,李白和阿駝一起睡在院子裡——當然不是真的睡在一起,而是李白睡在炕上,阿駝臥在院子裡,中間隔著一道門。但李白總覺得阿駝能聽到他說話,他經常對著門外的阿駝說:“阿駝,你睡了嗎?我給你講個故事吧。”然後他就開始講故事,講他聽過的、看過的、想象出來的各種故事,講著講著就睡著了。
阿駝確實能聽懂他的話——至少李白是這麼認為的。每次他高興的時候,阿駝會搖頭晃腦,發出“哼哼”的聲音;每次他難過的時候,阿駝會把頭伸進門裡,用鼻子蹭他的臉。
五歲那年,李白第一次跟著李客走上了商道。
那是一個春天的清晨,天剛矇矇亮,李客就把李白叫醒了。他穿上了最厚的衣服——戈壁的春天雖然比冬天暖和,但清晨的氣溫依然很低——跟著父親走出院子。院子裡已經聚集了一支小小的商隊:五匹駱駝,三匹馬,兩個夥計,以及一個粟特商人。
粟特商人叫康阿義,是李客的老搭檔,五十多歲,個子不高,圓圓的臉,笑眯眯的,說話的時候喜歡聳肩膀。他穿一件深藍色的胡服,腰間繫著一條金色的腰帶,頭上戴著一頂尖尖的氈帽,看起來像一個滑稽的蘑菇。
“這是你兒子?”康阿義看了看李白,“長這麼大了?”
“五歲了,”李客說,“帶他出來見見世麵。”
“五歲就上商道?太早了吧?”
“不早。我五歲的時候,已經跟著我爹走河西走廊了。”
康阿義聳了聳肩,冇有再說什麼。
商隊出發了。李白騎在阿駝的背上——阿駝已經長大了,成了一頭壯實的成年駱駝,雖然還不能馱太重的貨物,但馱一個五歲的孩子綽綽有餘。阿駝走在隊伍中間,前麵是李客的坐騎,後麵是馱著貨物的駱駝,最後是康阿義的駱駝。兩個夥計一前一後地走著,手裡拿著長棍,用來驅趕野獸和盜賊。
商道沿著天山南麓向西延伸。天山在北方,連綿不絕,山峰上覆蓋著終年不化的積雪,在陽光下閃著銀白色的光。南邊是戈壁,一望無際,灰濛濛的,偶爾有幾叢駱駝刺和芨芨草,給這片荒涼的土地增添了一點綠色。
李白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景象,興奮得不得了。他騎在阿駝背上,東張西望,嘴巴一刻不停:
“爹,那是什麼山?”
“天山。”
“天山為什麼有雪?”
“因為高。山越高越冷。”
“那為什麼山越高越冷?不是離太陽越近越熱嗎?”
李客又被問住了。他想了想,說:“這個……等你長大了就知道了。”
李白不滿意這個回答,但也冇有再追問。他的注意力被彆的東西吸引了——路邊有一具動物的白骨,白森森的,在陽光下閃著光。
“爹,那是什麼?”
“駱駝的骨頭。”
“駱駝為什麼會死在這裡?”
“也許是老了,走不動了,就倒在這裡了。也許是生了病,被商隊丟下了。也許是遇到了狼群,被咬死了。”
李白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駱駝死了,骨頭留在這裡。骨頭爛了,變成土。土裡長草,草被駱駝吃。駱駝又活了。”
李客回頭看了兒子一眼,眼睛裡有一種驚訝的神色。
“誰教你的?”他問。
“冇有人教我。我自己想的。”
李客冇有再說話。他轉過頭,繼續往前走,但心裡在想:這個孩子才五歲,就能想到生死輪迴的道理。這不是教出來的,是天生的。天生的才華,天生“的智慧——或者說,天生的“慧根”。
商隊走了整整一天,傍晚的時候在一處有水草的地方紮了營。這裡有一個小小的泉眼,泉水從石頭縫裡滲出來,彙成一個小水窪,水窪邊長著幾叢蘆葦和駱駝刺。夥計們卸下貨物,把駱駝拴在木樁上,餵它們吃草料。康阿義生了一堆火,從包袱裡拿出乾糧和肉乾,開始準備晚飯。
李白坐在火堆邊,看著火焰發呆。這是他第一次在野外過夜,第一次在篝火邊吃飯,第一次看到戈壁上的星空。
戈壁上的星空,和青蓮鄉的星空不一樣——雖然李白還冇有去過青蓮鄉,但後來他去了之後,發現確實不一樣。戈壁上的星空更亮、更大、更低,星星像一顆顆鑽石鑲嵌在天鵝絨般的夜幕上,密密麻麻的,多得數不清。銀河從北到南橫貫天空,像一條發光的河流,流淌著億萬顆星星的光芒。
“爹,天上的星星是什麼?”李白問。
“星星就是星星。”
“不,我問的不是這個。我問的是,星星是什麼做的?”
李客想了想,說:“古人說,星星是石頭的,是金鐵的,是水氣的。但冇有人說得清楚。”
“我覺得星星是火做的,”李白說,“很小的火,很遠很遠的火。它們在燃燒,但燒不完,因為它們是天上的火。”
康阿義在旁邊聽著,忽然插了一句嘴:“你們漢人有個傳說,說天上的每一顆星星都對應著地上的一個人。人死了,星星就落了。”
李白睜大了眼睛:“那我也有星星?”
“應該有。”
“我的星星是哪一顆?”
康阿義抬頭看了看天空,隨便指了一顆:“那一顆。”
李白順著他的手指看去,看到了那顆星星——不是很亮,但很穩定,不閃爍,安安靜靜地掛在天上。
“那顆星星叫什麼?”
“冇有名字。”
“那我給它取一個名字。叫……太白。”
李客和康阿義對視了一眼,都笑了。
那天晚上,李白躺在阿駝的身邊,蓋著一件羊皮襖,望著頭頂的那顆“太白星”,慢慢地睡著了。他做了一個夢——夢見他變成了一隻大鳥,翅膀展開來能遮住半邊天,他在天上飛,飛過天山,飛過戈壁,飛過黃河,飛過長江,飛到了一個大得無法想象的城市,城裡有金色的屋頂、紅色的城牆、白色的大街,街上人來人往,熱鬨非凡。他落在一座宮殿的頂上,低頭一看,宮殿裡坐著一個穿黃袍的人,那個人抬頭看著他,對他微笑。
“你是誰?”李白在夢裡問。
“我是皇帝,”那個人說,“你是我的客人。”
“我來做什麼?”
“來寫詩。”
李白在夢裡笑了。他說:“好。我寫。”
他展開翅膀,從宮殿頂上飛起來,飛到天上,飛到太白星上。他坐在星星上,低頭看著大地,張開嘴,吟出了一首詩。詩的內容他記不清了,但他記得那首詩很長,很長,長到天上的雲彩都停下來聽,地上的河流都放慢了速度,連風都屏住了呼吸。
他醒來的時候,嘴邊還掛著那首詩的最後幾個字,但已經說不出來了。他躺在羊皮襖裡,望著漸漸泛白的天空,心裡有一種說不清的滿足感。
他知道,那不是夢。那是預言。
三、戈壁上的課堂
李客是個商人,但他骨子裡是個讀書人。
他小時候在隴西老家上過幾年私塾,讀過《論語》《孟子》《詩經》和《尚書》。後來因為家道中落,跟著父親流落到碎葉,書讀得少了,但底子還在。他能在戈壁上對著月亮背誦《詩經》裡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能在駱駝背上默寫《論語》裡的“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他的書法也不錯,寫一手端正的楷書,雖然談不上什麼風格,但工工整整,一筆一畫都不馬虎。
從李白四歲開始,李客就開始係統地教他讀書。
教書的時間是每天清晨——天剛亮的時候,戈壁上還涼颼颼的,李客把李白叫起來,父子倆坐在胡楊樹下,麵前擺一塊木板當黑板,用樹枝在沙地上寫字。教的內容很簡單:先認字,後讀書。認字從“人、大、天、地、日、月、山、水”這些最基本的開始,一天認三五個,第二天覆習,第三天再學新的。
李白學得很快,快得讓李客吃驚。彆的孩子要花十天才能認全的字,他三天就認全了;彆的孩子要花一個月才能背下來的詩,他十天就能背得滾瓜爛熟。而且他不是死記硬背——他理解,他真的理解那些字和詞的含義。
比如學到“月”字的時候,李客說:“月,就是天上的月亮。”
李白說:“我知道。月是白的,圓的,亮晶晶的。月裡有嫦娥,有玉兔,有桂樹。嫦娥是後羿的妻子,偷吃了不死藥,飛到了月亮裡。玉兔在月宮裡搗藥,桂樹永遠砍不倒。”
李客驚訝地說:“你怎麼知道這些?”
“你講的呀。”
“我什麼時候講過?”
“上次你喝醉了酒,坐在院子裡看月亮,自言自語說的。你都忘了?”
李客確實忘了。他喝了酒之後說話,經常第二天就忘得一乾二淨。但李白冇有忘——他把父親說的每一個字都記在了心裡。
李客意識到,這個孩子的記憶力超乎常人。他不需要刻意去記,隻要聽過一遍、看過一遍,就能牢牢地記住。這種過目不忘的本領,是天生的,教不出來的。
五歲那年,李白開始讀《詩經》。
《詩經》是李客手抄的,用毛筆寫在麻紙上,裝訂成一個小冊子。字跡工工整整,但紙張已經發黃髮脆了,邊角都捲了起來。這本手抄本是從李客的父親那裡傳下來的,已經有幾十年的曆史了。
李白開啟《詩經》,翻到第一頁:“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讀了一遍,就能背誦了。他讀第二遍的時候,開始提問:“爹,‘關關’是什麼聲音?”
“雎鳩鳥的叫聲。”
“雎鳩是什麼鳥?”
“一種水鳥,雌雄成對,形影不離。”
“那‘窈窕淑女’是什麼意思?”
“窈窕是美好的意思,淑女是賢德的女子。”
“君子好逑呢?”
“君子理想的配偶。”
李白想了想,說:“這首詩講的是一個男的喜歡一個女的,想娶她當老婆。”
李客哭笑不得:“也不能這麼說……這是一首描寫愛情的詩,但更深層的含義是‘發乎情,止乎禮義’……”
“什麼叫‘發乎情,止乎禮義’?”
“就是說,感情可以產生,但要用禮義來約束。”
“為什麼要有禮義來約束?”
“因為如果冇有禮義,人和動物就冇有區彆了。”
李白又想了想,說:“可是動物也有感情啊。阿駝也會喜歡彆的駱駝,它們也會在一起,生小駱駝。它們冇有禮義,難道它們就不好嗎?”
李客被問住了。他發現自己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不是因為他不知道答案,而是因為他知道,對於一個五歲的孩子來說,這個問題太深了。禮義與天性、文明與自然、約束與自由——這些問題是人類幾千年來一直在思考的問題,怎麼可能用一個簡單的答案來回答?
他隻能說:“等你長大了就知道了。”
李白撇了撇嘴,顯然對這個回答很不滿意。但他冇有繼續追問,而是翻到了下一頁,繼續讀。
讀《詩經》的同時,李客也開始教李白讀《論語》。
《論語》比《詩經》難多了。李白的識字量還不夠,很多字不認識,需要李客一個字一個字地教。但李白學得很快,不到半年,就能流暢地朗讀《論語》的大部分章節了。
他最喜歡的是《先進》篇裡的一段: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居則曰:“不吾知也!”如或知爾,則何以哉?’”
這一段講的是孔子讓四個弟子談談自己的誌向。子路說他要治理一個大國,冉有說他要治理一個小國,公西華說他要做一個小官。輪到曾皙的時候,曾皙放下琴,說:
“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孔子聽了,長歎一聲,說:“吾與點也!”——我讚同曾皙的想法。
李白第一次讀到這一段的時候,愣了很久。
“爹,”他說,“曾皙的誌向不是當官,不是治國,而是洗澡、吹風、唱歌、回家。孔子為什麼讚同他?”
李客想了想,說:“因為曾皙說的是‘道’的境界。不是不做官,不是不治國,而是在做官和治國的同時,保持內心的自由和快樂。這纔是最高的人生境界。”
李白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但他記住了這段話。後來他一生都在追求這種境界——“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他在長安做翰林待詔的時候,心裡想的是這個;他在梁園喝酒的時候,心裡想的是這個;他在當塗臨終的時候,心裡想的還是這個。
自由——這是他一生追求的東西。不是為了自由而放棄責任,而是在承擔責任的同時,保持內心的自由。這是曾皙教給他的,也是他一輩子都冇有完全做到的。
六歲那年,李白開始學寫詩。
不是李客教的——李客不會寫詩。李客能背詩,能講解詩,但讓他自己寫一首詩,他寫不出來。他冇有那個才情。
李白的第一個詩歌老師,是一本破破爛爛的《昭明文選》。
這本書是李客從一個過路的商人手裡買來的,花了五兩銀子——對李客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書已經殘破不堪了,封麵掉了,前麵幾頁也缺了,中間有不少地方被蟲蛀了,字跡模糊不清。但它畢竟是《昭明文選》,是梁朝昭明太子蕭統編纂的,收錄了從先秦到梁代的一百三十多位作家的七百多篇作品,是唐代文人必讀的文學總集。
李白拿到這本書,如獲至寶。他花了整整一年的時間,把這本書從頭到尾讀了一遍——缺頁的地方就跳過去,模糊的地方就猜一猜。他讀屈原的《離騷》,讀宋玉的《九辯》,讀賈誼的《鵩鳥賦》,讀司馬相如的《子虛賦》《上林賦》,讀揚雄的《甘泉賦》,讀班固的《兩都賦》,讀曹植的《洛神賦》……
他最喜歡的是司馬相如的賦。
司馬相如是蜀中人,和李白是老鄉。他的賦氣勢磅礴,辭藻華麗,想象豐富,有一種橫掃一切的豪邁之氣。李白讀到《子虛賦》裡“雲夢澤”的描寫時,激動得站了起來,在院子裡走來走去,嘴裡不停地唸叨:
“‘雲夢者,方九百裡,其中有山焉。其山則盤紆茀鬱,隆崇嵂崒;岑崟參差,日月蔽虧;交錯糾紛,上乾青雲;罷池陂陀,下屬江河。’——好!好!太好了!”
趙氏在屋裡聽到兒子的喊叫聲,走出來看,隻見李白在院子裡手舞足蹈,像發了瘋一樣。
“你怎麼了?”趙氏擔心地問。
“娘,我在讀司馬相如的賦!太好了!天下怎麼有這麼好的文章!”
趙氏不懂什麼司馬相如、什麼賦,但她看到兒子這麼高興,也跟著高興。
從那以後,李白每天都捧著《昭明文選》讀,讀得如癡如醉。他模仿司馬相如的風格寫了一些小賦,雖然很幼稚,但已經有了那種“鋪陳排比、氣勢磅礴”的雛形。
李客看了兒子寫的賦,沉默了很久,然後說了一句讓李白一輩子都忘不了的話:
“你將來一定能成為天下最好的詩人。”
“真的嗎?”李白眼睛發亮。
“真的。但你要記住,司馬相如雖然偉大,但他隻是前人的影子。你不能隻做司馬相如的影子,你要做你自己。”
“我自己是什麼?”
“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找。”
四、風沙與月光
碎葉的夏天是難熬的。
戈壁上的太陽像一個大火球,從早燒到晚,把大地烤得滾燙。空氣裡瀰漫著一股焦糊的味道,是沙子和石頭被烤焦的氣味。駱駝刺和芨芨草都蔫了,葉子捲起來,縮成一團,像一個個小小的刺蝟。連胡楊樹都耷拉著葉子,無精打采的。
李白不怕熱。他從小就習慣了碎葉的夏天,覺得熱天比冷天好——熱天可以光著膀子,可以跳到碎葉水裡遊泳,可以吃冰鎮過的葡萄(把葡萄放在地窖裡,用冬天的冰塊鎮著,夏天拿出來吃,又涼又甜)。
他最常去的地方是碎葉河邊。
碎葉河從山上流下來,水很涼,即使在最熱的夏天,河水也是冰涼的。李白脫了衣服,一個猛子紮進水裡,冰涼的河水包裹住他的身體,那種感覺——用他後來詩中的話來說——是“冰肌玉骨,清涼無汗”。
他在水裡像一條魚,遊來遊去,一會兒潛入水底摸石頭,一會兒浮上水麵看天空。水底的石頭五顏六色的,有白的、青的、黃的、紅的,還有一些透明的,像水晶一樣。李白最喜歡那種透明的石頭,他覺得那是天上的星星掉下來,落在水裡,變成了石頭。
他把那些透明的石頭撿回家,放在窗台上,晚上月光照進來,石頭會發光,一閃一閃的,像微縮的星星。
趙氏問他:“這些石頭有什麼用?”
“有用,”李白說,“它們可以收集月光。白天它們曬太陽,晚上就把月光吐出來。”
趙氏搖了搖頭,覺得兒子又在說胡話了。但她冇有把這些石頭扔掉——她把它們收在一個小陶罐裡,放在李白的床頭。
夏天也是商隊休息的季節。戈壁上太熱了,人和駱駝都受不了長途跋涉,所以商隊一般都在夏天休息,等到秋天涼快了再出發。李客在夏天冇什麼事做,就帶著李白在綠洲裡轉悠,教他認識各種植物和動物。
“這是駱駝刺,”李客指著一叢矮矮的灌木說,“駱駝最喜歡吃這個。你彆看它小,它的根能紮到地下十幾米深,找到地下水。”
“十幾米?”李白瞪大了眼睛,“比我們的房子還高?”
“對。駱駝刺的根比它的莖長十倍。這是它能在戈壁上活下來的原因。”
“人為什麼不能像駱駝刺一樣?”
“什麼意思?”
“人為什麼不能把根紮到很深的地方,從地下找水喝?”
李客想了想,說:“因為人不是植物。人的根不在土裡,人的根在心裡。”
“心裡的根紮到哪裡?”
“紮到祖先那裡。紮到文化那裡。紮到你讀過的書、走過的路、見過的人那裡。那些東西纔是人的‘地下水’,能讓你在戈壁一樣荒涼的世界裡活下去。”
李白記住了這句話。後來他在長安受挫、在潯陽坐牢、在夜郎流放的時候,他無數次地想起父親的這句話。他告訴自己:我的根在心裡,在祖先那裡,在詩歌那裡。隻要這些還在,我就不會死。
夏天也是看月亮的好季節。
碎葉的夏天,天空格外清澈,冇有雲,冇有霧,空氣乾爽得像一張白紙。月亮升起來的時候,整個戈壁都被照亮了,銀白色的月光灑在沙地上,沙粒反射著光芒,像是鋪了一層碎銀子。
李白喜歡在夏天的夜晚一個人坐在胡楊樹下看月亮。他不說話,不動,就那麼坐著,抬頭望著月亮,一看就是一兩個時辰。
趙氏擔心他,對李客說:“這孩子老是一個人坐在外麵看月亮,不會有什麼毛病吧?”
李客說:“冇有毛病。他在想事情。”
“想什麼事情?”
“我不知道。但他一定在想很重要的事情。”
李白在看月亮的時候,確實在想事情。他在想:月亮為什麼有時候圓有時候缺?月亮上的陰影是什麼?是嫦娥的宮殿嗎?是吳剛的桂樹嗎?是玉兔的藥臼嗎?月亮離我們有多遠?人能走到月亮上去嗎?如果能走到月亮上去,站在月亮上看地球,地球是什麼樣子的?是不是也是一顆星星?是不是也像月亮一樣發光?
他想到了《詩經》裡的“月出皎兮,佼人僚兮”,想到了屈原《天問》裡的“夜光何德,死則又育?厥利維何,而顧菟在腹?”,想到了《淮南子》裡的“羿請不死之藥於西王母,羿妻嫦娥竊之奔月”。
他想:月亮是古人的夢。古人把所有的美好和幻想都寄托在月亮上,所以月亮纔會這麼美。但月亮本身是什麼?是一塊石頭?是一個球?是一個洞?是一個人的眼睛?
他越想越遠,越想越深,最後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了。他隻是覺得,月亮在召喚他——不是用聲音,而是用光。那光裡有某種資訊,某種密碼,某種隻有他能讀懂的東西。
他在月光下站起來,走到沙地上,撿起一根樹枝,開始寫字。他寫的是他剛纔想到的那些東西——不是詩,不是文,而是一些零碎的句子、片段的想法、跳躍的意象。他寫得很快,樹枝在沙地上沙沙作響,留下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跡。
寫著寫著,他忽然停下來,抬頭看了看月亮,又低頭看了看沙地上的字。他笑了——不是因為高興,而是因為一種說不清的滿足感。他覺得他和月亮之間有了一種聯絡,一種超越了語言和文化的聯絡。月亮不說話,但他能聽懂月亮的話。月亮不寫詩,但他能把月亮的話翻譯成詩。
這是他作為一個詩人的天賦——不是創造,而是翻譯。把天地萬物的語言翻譯成人類的語言,把星星的語言翻譯成漢字的語言,把宇宙的語言翻譯成詩歌的語言。
七歲那年,李白寫了一首詩。
這是他的第一首詩——不是模仿,不是習作,而是一首完整的、獨立的、屬於他自己的詩。
詩是在一個秋天的傍晚寫的。那天傍晚,李白坐在胡楊樹下,看著夕陽西沉。夕陽把天邊染成了橘紅色,胡楊樹的葉子在夕陽下變成了金黃色,碎葉水在夕陽下變成了一條金色的帶子。一隻鳥從西邊飛來,落在胡楊樹的枝頭,叫了幾聲,又飛走了。
李白看著這一切,心裡忽然湧起一種衝動——他想把這一切記錄下來,不是用畫畫的方式,而是用文字的方式。他想把夕陽的顏色、胡楊樹的形狀、碎葉水的聲音、鳥的叫聲,以及他心裡的那種說不清的感覺,全部變成文字,固定在紙上,讓它們永遠不會消失。
他跑回屋裡,拿出紙和筆——紙是麻紙,筆是禿筆——趴在炕沿上,開始寫。
他寫了改,改了寫,寫了又改,改了又寫。一張紙寫滿了,又換一張。趙氏叫他吃飯,他不去。李客來看他,他不理。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對外界的一切充耳不聞。
整整寫了一個時辰,他終於寫完了。
他把筆放下,拿起那張紙,從頭到尾讀了一遍。讀完之後,他的眼眶濕了——不是傷心,而是激動。他知道,他寫出了一首真正的詩。不是兒童的遊戲,不是少年的習作,而是一首可以和《昭明文選》裡的作品並列的詩——至少在他是這麼認為的。
他跑出去,把詩遞給李客:“爹,你看!”
李客接過紙,在油燈下看了起來。詩是這樣的:
“雨打燈難滅,風吹色更明。若飛天上去,定作月邊星。”
李客看完,沉默了很久。
這是一首詠螢火蟲的詩——或者說,表麵上是在詠螢火蟲。螢火蟲在雨中不會被熄滅,在風中反而更加明亮。如果它能飛到天上去,一定會成為月亮旁邊的一顆星星。
但李客讀出了更深的東西。他讀出了一個孩子對命運的預感——“若飛天上去,定作月邊星”。這個孩子將來一定會飛到天上去,一定會成為月亮旁邊最亮的那顆星。但他現在還不知道,飛到天上去需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好詩,”李客說,聲音有些沙啞,“很好。”
李白笑了。他笑得那麼開心,那麼天真,那麼毫無保留。他不知道自己將來會經曆什麼,不知道長安的宮闕有多麼巍峨,不知道權力的遊戲有多麼殘酷,不知道安史之亂的烽火有多麼慘烈,不知道流放的道路有多麼漫長。他隻知道,他寫了一首詩,一首真正的詩,一首讓他父親眼眶濕潤的詩。
那天晚上,李白把這首詩抄了三遍——一遍給父親,一遍給母親,一遍留給自己。他把自己的那一遍疊好,塞進枕頭底下,和那些會發光的石頭放在一起。
他躺在炕上,望著窗外的月亮,輕輕地念著:“若飛天上去,定作月邊星。”
月亮冇有回答,但它的光照在李白臉上,銀白色的,溫柔的,像一隻大手在撫摸他的額頭。
李白閉上眼睛,慢慢地睡著了。
他的嘴角還掛著一絲微笑,像一個做了好夢的孩子。
五、遠方的聲音
八歲那年,李白第一次聽到了“長安”這個詞。
那天傍晚,李客從碎葉城回來,帶回來一個訊息:朝廷派了一位使者到碎葉來,犒賞戍邊的將士。使者是從長安來的,帶著皇帝的詔書和賞賜,走了一個多月纔到碎葉。
“長安?”李白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長安是什麼地方?”
“長安是京城,”李客說,“皇帝住的地方。天下的中心。”
“天下的中心?”李白歪著頭想了想,“天下有中心嗎?”
“有。古人說,‘王者居天下之中’。皇帝住在哪裡,哪裡就是天下的中心。”
“那如果皇帝搬家了呢?”
李客笑了:“皇帝不會搬家的。長安是龍脈所在,是大唐的根基。”
“龍脈又是什麼?”
“這個……等你長大了就知道了。”
李白對這個回答已經習慣了。他知道,每次父親說“等你長大了就知道了”的時候,就意味著這個問題連父親自己都回答不了。他不再追問,但他把“長安”這個詞記在了心裡。
那天晚上,李白冇有去胡楊樹下看月亮。他爬上了綠洲邊上的一座小土丘,站在土丘頂上,向西望去——西邊是碎葉城,城牆上亮著燈火,像一串珍珠嵌在黑暗中。向東望去——東邊是一望無際的戈壁,黑沉沉的,什麼也看不見。但李白知道,戈壁的儘頭是河西走廊,河西走廊的儘頭是隴右,隴右的儘頭是關中,關中的中心是長安。
他看不見長安,但他能感覺到長安的存在。就像他能感覺到月亮的存在一樣——看不見,但知道它在那裡。
他站在土丘上,張開雙臂,仰起頭,對著東邊的天空大聲喊:
“長安——!我——會——去——的——!”
聲音在戈壁上迴盪,傳得很遠很遠,傳到了碎葉城,傳到了城牆上巡邏的士兵的耳朵裡。士兵們互相看了看:“誰在喊?”
“好像是個孩子。”
“喊什麼?”
“喊‘長安’。”
“長安?這孩子瘋了。”
李白不在乎彆人說他瘋。他從土丘上跑下來,跑回家裡,跑到父親的麵前,氣喘籲籲地說:
“爹,我要去長安。”
李客看著他,冇有說話。
“我要去長安,見皇帝,寫詩。”
李客還是不說話。
“爹,你聽到了嗎?我要去長安!”
李客終於開口了。他說:“你知道長安有多遠嗎?”
“多遠?”
“七千裡。”
七千裡。這個數字對八歲的李白來說,隻是一個數字。他不懂得七千裡意味著什麼——意味著要走兩個月,意味著要翻越十幾座大山,意味著要渡過幾十條河流,意味著要穿越沙漠、戈壁、草原、森林,意味著會遇到強盜、野獸、風暴、疾病,意味著可能死在路上,永遠到不了目的地。
但他不在乎。他說:“七千裡就七千裡。我走得過去。”
李客看著兒子,心裡湧起一種複雜的情緒。他為兒子的勇氣感到驕傲,也為兒子的天真感到擔憂。他知道,李白遲早會去長安的——那是他的命運,就像碎葉是他的起點一樣確定無疑。但他也知道,長安不是碎葉,不是那個可以讓孩子在胡楊樹下看月亮的地方。長安是一個巨大的、複雜的、殘酷的城市,它會把一個天真的人撕碎,然後吐出來。
但他冇有說這些。他隻是點了點頭,說:“好。等你長大了,我帶你去。”
“不,”李白說,“我自己去。”
八歲那年秋天,李白經曆了一件改變他一生的事情——他第一次看到了突厥騎兵。
那天下午,李白騎著阿駝在綠洲邊上轉悠,忽然聽到遠處傳來一陣悶雷般的聲音。聲音從西邊來,越來越近,越來越大,大地在微微顫抖。李白抬頭望去,看到西邊的地平線上出現了一條黑線——那條黑線在移動,越來越寬,越來越近,漸漸地變成了一片黑色的潮水,向著綠洲湧來。
那是突厥騎兵。幾百騎,黑壓壓的一片,馬蹄聲如雷鳴,塵土飛揚遮天蔽日。
李白從來冇有見過這麼多的騎兵。他嚇得呆住了,騎在阿駝背上,一動也不敢動。阿駝也感覺到了危險,它的鼻孔翕動著,發出不安的“哼哼”聲,四蹄在沙地上刨來刨去。
騎兵越來越近,李白能看清他們的模樣了——他們穿著皮甲,戴著尖頂的鐵盔,騎在高大的馬上,手裡拿著彎刀和長矛。他們的臉被風沙吹得黝黑粗糙,眼睛裡閃著凶狠的光。
李白的心跳得很快,快得像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他想跑,但腿軟了,動不了。他想喊,但嗓子乾了,發不出聲音。
就在騎兵快要衝到綠洲邊上的時候,碎葉城的方向響起了號角聲。嗚嗚嗚——號角聲低沉而悠長,像一頭巨獸在怒吼。城牆上的士兵們開始集結,弓箭手們拉開了弓,長矛手們舉起了矛,城門緩緩關閉,吊橋緩緩升起。
突厥騎兵在綠洲邊上停了下來。他們遠遠地望著碎葉城,似乎在猶豫要不要進攻。猶豫了一會兒之後,他們調轉馬頭,向西走了。馬蹄聲漸漸遠去,塵土漸漸落下,大地恢複了平靜。
李白癱坐在阿駝背上,渾身是汗。他回頭看了看碎葉城,城牆上士兵們的身影清晰可見。他想:如果冇有這座城,如果冇有這些士兵,如果冇有大唐的旗幟,突厥人早就衝過來了,把一切都燒光、殺光、搶光。
他第一次理解了“國家”這個詞的含義。國家不是書本上的概念,不是皇帝口中的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城牆、士兵、弓箭和號角。國家保護著他,保護著他的家人,保護著這片綠洲上的一切。冇有國家,他什麼都不是——隻是一個在戈壁上流浪的孩子,隨時可能被突厥人擄走,變成奴隸,死在某個不知道名字的地方。
那天晚上,李白在日記裡(他八歲開始記日記,用的是麻紙和禿筆,字跡歪歪扭扭的)寫下了這樣一段話:
“今天看到了突厥人。很多,很凶。爹說他們是來搶東西的。城牆上的士兵把他們嚇跑了。我長大了要當兵,保護碎葉。不,我不要當兵,我要當將軍。不,我不要當將軍,我要當宰相。不,我不要當宰相,我要當皇帝——不對,皇帝是李家的,我不能當。那我就當詩人,寫詩保護碎葉。詩也能保護人嗎?不知道。但我覺得能。”
詩也能保護人嗎?這個問題,李白用了一輩子來回答。
六、離彆的前奏
開元四年(716年)春天,李白九歲。
這一年的春天,李客做了一個重要的決定:舉家遷回內陸。
這個決定不是突然做出的,而是醞釀了很久。原因很多,也很複雜。
第一個原因是安全。碎葉城雖然是大唐的領土,但地處邊陲,離突厥太近了。突厥人每年秋天都會來騷擾,有時候隻是小規模的搶劫,有時候是幾百騎的大規模進犯。雖然碎葉城的守軍能應付,但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大事。萬一突厥人大舉進攻,碎葉城守不住,全城的人都會遭殃。李客不想讓自己的妻子和兒子冒這個險。
第二個原因是教育。李白九歲了,已經顯露出驚人的才華。李客知道,碎葉太小了,裝不下這個孩子的未來。李白需要更好的老師、更多的書籍、更廣闊的世界。這些東西,碎葉給不了他。隻有內陸——蜀中、江南、長安——才能給他。
第三個原因是家族的根。李客雖然出生在碎葉,但他始終覺得自己是隴西李氏的後裔,是一個“寄居”在邊陲的異鄉人。他不想讓自己的子孫永遠留在碎葉,他想帶他們回到內陸,回到祖先生活過的地方,讓李家的血脈重新融入中原的文化土壤。
第四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李客自己內心的某種召喚。他說不清楚那是什麼,隻覺得有一個聲音在對他說話,從東邊來,從很遠很遠的地方來,穿越了七千裡的戈壁和山川,穿越了無數個日升月落,最終傳到了他的耳朵裡。那個聲音說:“回來。回來。回到祖先的土地上。”
也許那是祖先的靈魂在召喚他。也許那是他自己的鄉愁——一種他從未意識到的、埋藏在心底幾十年的鄉愁。他一直以為自己已經習慣了碎葉的生活,以為這裡就是他的家。但當那個聲音響起的時候,他知道自己錯了。碎葉不是他的家,他的家在東方,在隴西,在那些他從未見過、但血脈裡流淌著的土地上。
他把這個決定告訴了趙氏。
趙氏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走就走。反正在哪裡都是過日子。”
她是一個隨遇而安的女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給了李客,就跟著李客走。碎葉也好,隴西也好,蜀中也好,對她來說都一樣——隻要能和李客在一起,能和孩子在一起,在哪裡都是家。
李白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反應很複雜。
他先是高興——他一直想去內陸,想去長安,想看更大的世界。但高興之後,他又難過了——他要離開碎葉了,離開這片他出生和長大的土地,離開胡楊樹、碎葉水、阿駝、劉婆子、康阿義,以及那些他熟悉的一切。
“阿駝怎麼辦?”他問。
“阿駝跟我們一起走。”
“綠洲呢?”
“綠洲留在這裡。”
“胡楊樹呢?”
“胡楊樹也留在這裡。”
“那我想胡楊樹了怎麼辦?”
李客想了想,說:“你可以在心裡記住它。走到哪裡都記著它。”
李白點了點頭。他跑到胡楊樹下,抱住那棵最大的胡楊樹——就是他在下麵看月亮、寫詩、發呆的那棵——把臉貼在粗糙的樹皮上,閉著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聞到了胡楊樹的味道——苦澀的、帶著樹脂香氣的、獨特的味道。他想:我要記住這個味道。一輩子都記住。
他還去碎葉河邊坐了一個下午。他把腳伸進水裡,感受著冰涼的河水從腳趾間流過。他撿了幾塊透明的石頭,放在口袋裡,準備帶走。他又看了看河麵上的波光粼粼,看了看河對岸的蘆葦和野花,看了看遠處天山上終年不化的積雪。他想:我要記住這一切。一輩子都記住。
他還去了碎葉城,最後一次。他走在朱雀大街上,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聽著商販的叫賣聲、駱駝的嘶鳴聲、鐵匠鋪的叮噹聲。他去了文廟,在孔子的牌位前鞠了一躬。他去了祆教寺廟,在門口站了一會兒,看著粟特人在裡麵拜火。他去了城牆,站在城牆上,向西望去——西邊是突厥人的草原,是無邊無際的戈壁,是太陽落山的地方。向東望去——東邊是回家的路,是七千裡的漫漫征途,是太陽升起的地方。
他站在城牆上,張開雙臂,大聲說:
“碎葉,我走了。但我不會忘記你的。等我長大了,我會寫詩,寫關於你的詩。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有一個地方叫碎葉,有一條河叫碎葉水,有一片綠洲叫碎葉綠洲,有一棵胡楊樹——很大很大的胡楊樹——下麵坐著一個孩子,在看月亮。”
風從西邊吹來,把他的聲音吹散了。但他不在乎。他知道,碎葉聽到了。
開元四年的秋天,李客一家離開了碎葉。
出發的那天清晨,天剛矇矇亮,戈壁上還籠罩著一層薄薄的霧氣。商隊已經準備好了——五匹駱駝,三匹馬,兩個夥計,以及康阿義——和來的時候一樣。隻是多了幾口箱子,裡麵裝著李客多年積攢的家當——一些絲綢、茶葉、香料、玉石,以及最重要的:書籍。
李白騎在阿駝背上,回頭望著綠洲。胡楊樹的葉子已經變成了金黃色,在晨光中閃閃發亮,像一片燃燒的火。麥田已經收割了,隻剩下短短的麥茬。果園裡的葡萄已經摘完了,藤蔓上隻剩下幾片枯葉。那幾間土坯房在晨霧中若隱若現,像一個正在褪色的夢。
趙氏騎在一匹馬上,懷裡抱著一個包袱——包袱裡裝著李白的那些會發光的石頭,以及他寫的那些詩稿。她回頭看了一眼綠洲,眼眶紅了,但冇有哭。
李客走在最前麵,騎在一匹高大的棗紅馬上。他冇有回頭。他的腰挺得很直,目光堅定地望著東方。他知道,他不能回頭。一回頭,就會捨不得走。
商隊出發了。
駝鈴聲在晨風中叮叮噹噹的,清脆而悠遠,像一首送彆的歌。駱駝的腳步緩慢而沉穩,一步一個腳印,在沙地上留下深深的蹄印。李白騎在阿駝背上,隨著駱駝的步伐一搖一晃的,漸漸地有些困了。
他回頭看了最後一眼。
綠洲已經遠了,胡楊樹變成了一團模糊的金色,土坯房變成了一些小小的土塊,碎葉城的城牆在天際線上變成了一條細細的線。天山還在,白雪皚皚的山峰在陽光下閃著銀白色的光,像一個沉默的巨人,目送著這支小小的商隊漸漸遠去。
李白忽然想起了一句詩——不是他寫的,是《詩經》裡的:“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他不知道這句詩是什麼意思——或者說,他知道字麵的意思,但不懂其中深層的悲涼。他還太小了,不懂得離彆的真正含義。他以為離別隻是暫時的,以為總有一天他會回來的。他不知道,有些人、有些地方、有些時光,一旦離開,就再也回不去了。
他打了一個哈欠,靠在阿駝的駝峰上,閉上了眼睛。
駝鈴聲在耳邊漸漸遠去,變成了一種模糊的背景音。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又回到了胡楊樹下,月亮又大又圓,掛在樹梢上,銀白色的月光灑在他身上。他坐在樹下,手裡拿著一根樹枝,在沙地上寫詩。寫著寫著,月亮忽然說話了——不是用人的語言,而是用一種他聽不懂但能理解的語言。月亮說:
“你會走很遠的路,你會看到很多的東西,你會遇到很多的人。你會笑,會哭,會醉,會醒。你會飛得很高,也會摔得很慘。但你永遠不會忘記我。因為我是你的月亮,你是我的孩子。”
李白在夢裡笑了。他說:“我不忘記你。你也不要忘記我。”
月亮說:“我不會忘記你。我會一直在天上等你。無論你走到哪裡,隻要你抬頭,就能看到我。”
李白醒來的時候,臉上有兩道淚痕。
他抬頭看了看天空——太陽已經升得很高了,月亮早就看不見了。但他知道,月亮還在那裡,在太陽的背後,在天空的深處,在某個他看不見但知道它存在的地方。
他擦了擦眼淚,坐直了身體,望著前方。
前方是一望無際的戈壁,灰濛濛的,熱浪滾滾。戈壁的儘頭是河西走廊,河西走廊的儘頭是隴右,隴右的儘頭是關中,關中的中心是長安。長安離他有七千裡——不,現在隻剩六千九百裡了。
他拍了拍阿駝的脖子,說:“阿駝,快走。我們要去長安。”
阿駝加快了腳步,駝鈴聲更加清脆了。
商隊在戈壁上緩緩前行,像一條小小的河流,流向東方,流向太陽升起的地方。
李白的童年,就這樣結束了。
不,不是結束了——是打包帶走了。他把碎葉的一切——胡楊樹、碎葉水、月亮、阿駝、風沙、突厥騎兵、祆教寺廟、文廟裡的孔子牌位——全部打包,裝進了記憶的行囊裡,背在背上,帶上了路。
他不知道這個行囊會越來越重,重到他有時候背不動。他也不知道這個行囊裡的東西會變成他的詩歌,變成他的靈魂,變成他一輩子都甩不掉的鄉愁。
他隻知道一件事:路在前方,他在路上。
這就夠了。
後續章節預告
第二章:青蓮鄉的月光
——李客一家經過長途跋涉,最終到達劍南道綿州昌隆縣的青蓮鄉。李白在這裡度過了他的少年時代,開始係統地讀書、學劍、學道,並展現出驚人的詩歌才華。他第一次見到了真正的山——蜀中的山,和碎葉的戈壁完全不同。他也第一次見到了真正的江——涪江,和碎葉的河完全不同。他在青蓮鄉的月光下寫下了第一首真正意義上的詩,並開始夢想著離開蜀中,去往更廣闊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