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是個大學生,和三個誌同道合的朋友湊了支校園樂隊,他是主唱。
幾個人擠在教室後排扒譜,在操場角落練嗓,日子過得熱熱鬨鬨,心裡都揣著同一個滾燙的念頭:寫一首屬於自己的原創。
隻是這份念想還冇來得及落地,畢業的鐘聲就撞碎了朝夕相處的時光。
畢業後,他們冇捨得散夥,整天泡在小陳那間逼仄的出租屋裡排練。
廉價的隔音棉擋不住嘶吼的鼓點和失真的吉他,隔壁鄰居的敲門聲隔三差五響起,可四個人眼裡的光,亮得晃眼。
可理想填不飽肚子,房租和三餐壓得人喘不過氣。
幾個人咬咬牙,揣著攢了很久的勇氣,去酒吧碰運氣,想找個駐場的夥計。
第一家酒吧的經理,坐在卡座裡蹺著二郎腿,眼皮都冇抬,隻丟了句“演段聽聽”。
小陳他們憋足了勁,吼起最拿手的原創小樣,鼓點砸得鏗鏘,吉他弦彈得發燙。
可曲子才起了個頭,就被經理不耐煩地揮手打斷。
“停。”經理皺著眉,指尖在桌麵上敲得噠噠響,“整這些冇人聽的玩意兒乾啥?來首網上火的口水歌,越俗越好。”
這話像一盆冷水,兜頭澆滅了四個人眼裡的光。
樂隊裡的吉他手脾氣最爆,當場就把撥片往地上一摔,裝置都冇收拾,扭頭就走。
這場麵試,黃得徹徹底底。
回去的路上,幾個人悶著頭不說話,心裡堵得慌。
合著他們一腔熱血,在彆人眼裡就是上不了檯麵的東西?
當然,這些都是小陳藏在心裡的憋屈。
不死心的他們,又扛著裝置輾轉到第二家酒吧。
這家酒吧的老闆倒是爽快,看他們這副狼狽又執拗的模樣,冇讓表演就拍了板:“晚上九點到淩晨三點,愛演啥演啥,隻要觀眾不砸場子。半小時歇十五分鐘,酒水免費。”
更巧的是,這家酒吧常有客人上台即興,氛圍鬆快得很。
冇幾天,他們就認識了一個大哥。
大哥看著三十出頭,話不多,卻格外懂行,最擅長的就是鍵盤。
每次他們到酒吧,大哥都已經坐在角落的卡座裡,手裡捏著杯威士忌,安安靜靜地聽。
熟絡之後,大哥總會拎著自己的鍵盤上台,和他們一起玩。
他的指法行雲流水,那些沉悶的和絃經他一彈,瞬間就有了靈氣,和樂隊的風格契合得不像話。
幾個人都覺得撿到了寶,排練時的默契,竟比不上和大哥同台的酣暢淋漓。
可奇怪的是,某一天起,那個總是提前到場的大哥,突然消失了。
酒吧的角落裡,再也冇有那個捏著威士忌的身影。
小陳他們試著打大哥留的電話,聽筒裡隻有冰冷的電子音:“您所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大家心裡空落落的,索性把酒吧後台落灰的鍵盤搬了出來,擺在舞台一角,權當留個念想。
那段時間,他們演的都是翻來覆去的經典搖滾,自己憋了很久的原創,卻始終冇敢拿出來。
酒吧裡藏龍臥虎,他們總覺得,自己這點三腳貓功夫,拿出來怕是要被笑話。
直到某天淩晨三點,客人早已散儘,服務員開始慢吞吞地收拾桌椅,昏黃的燈光把舞台拉得老長。
小陳突然來了興致,衝兄弟們揚了揚下巴:“要不,把咱那首原創亮出來?這兒的音響,可比出租屋的強百倍。”
幾個人一拍即合,調絃的調絃,試鼓的試鼓,冇人注意到,舞台角落的鍵盤,連電源都冇插。
前奏的吉他聲響起,帶著青澀的莽撞。可就在這時,一道清亮的鍵盤和絃,突然從音響裡流了出來,嚴絲合縫地嵌進旋律裡。
四個人的手,齊齊頓住。
麵麵相覷間,都從對方眼裡看到了錯愕。
是聽錯了?他們搖搖頭,繼續彈唱。
可到了本該是小陳吉他solo的段落,音響裡卻響起了一段行雲流水的鍵盤獨奏,音符跳脫又靈動,正是大哥最擅長的調子。
這下,冇人再懷疑是幻覺。鼓手猛地停了鼓點,順著音響的連線看過去。
那條線,竟一直延伸到漆黑的倉庫門口。
幾個人相視一笑,眼底都藏著瞭然。
肯定是大哥回來了,還像往常一樣,躲在倉庫裡跟他們鬨著玩。
“逮他去!”小陳一揮手,率先朝著倉庫走去,心裡滿是久彆重逢的歡喜。
倉庫的門被推開,揚起一陣嗆人的灰塵。
昏黃的應急燈亮著,照亮了蒙塵的桌椅,還有那台孤零零的鍵盤。
鍵盤上,落滿了厚厚的灰,按鍵的縫隙裡,甚至結了蛛網。
根本冇有人碰過。
那流暢的獨奏,卻在門開的瞬間,戛然而止。
一股寒意,順著小陳的脊椎,猛地竄上頭頂。
幾個人再也笑不出來,手腳冰涼地收拾好裝置,逃也似的衝回了出租屋。
一夜無眠,天剛亮,就拽著酒吧店長,要看昨晚的監控。
店長被他們纏得冇辦法,調出了倉庫門口的監控。
畫麵裡,隻有空蕩蕩的走廊,應急燈忽明忽暗,從始至終,都冇有半個人影。
鼓手不死心,吼著讓店長放慢速度。
店長皺著眉,一臉疑惑:“你們到底在找誰?”
“就是那個大哥啊!天天跟我們一起彈鍵盤的那個!”小陳急得嗓門都破了。
店長卻莫名其妙地擺擺手:“啥大哥?自打你們來,那台鍵盤就冇從倉庫裡拿出來過,一直堆在那兒落灰呢。”
這話,像一道驚雷,劈得四個人呆在原地。
那個月,大哥明明每晚都在,和他們同台,和他們喝酒,和他們聊音樂聊到深夜。
店長怎麼可能不知道?
他們不敢再細想,隻是瘋了似的翻遍了酒吧所有角落的監控。
舞台上,隻有他們四個人,在空曠的酒吧裡彈唱。
而舞台角落的鍵盤,自始至終,都安靜地躺著,蒙著一層灰。
又過了一天,樂隊的群裡,有人發了個視訊。
是上個月的演出錄影,一個常來的顧客拍的。
視訊裡,燈光晃眼,音樂嘈雜。
小陳他們四個人,在台上唱得酣暢淋漓。
可舞台上,隻有四個人。
冇有那個彈鍵盤的大哥,也冇有那台本該擺在角落的鍵盤。
他們顫抖著私信那個顧客,再三確認。
顧客的回覆,輕飄飄的,卻帶著刺骨的寒意:“我每場都來,你們樂隊一直是四個人啊,啥時候有過彈鍵盤的?”
四個人的手,都在發抖。
如果是一個人出現幻覺,還能解釋。
可四個人,整整一個月,都看到了同一個人,聽著同一首他彈的曲子。
這算什麼?集體撞鬼?
那件事之後,樂隊的氣氛,莫名變得壓抑。
排練時,冇人再提那個大哥,冇人再碰那首原創。
出租屋裡的鼓點,漸漸稀疏,吉他弦,也蒙了塵。
不久後,小陳接到了家裡的電話,說給他安排了相親,婚期都定得差不多了,還找了份安穩體麵的工作。
大家都以為,他結完婚,還會回來。
可等來的,卻是樂隊解散的訊息。
小陳走的那天,冇人去送。
出租屋裡,堆著落灰的樂器,還有一張寫滿了和絃的紙,那是他們的原創,隻在那個淩晨的酒吧裡,完整地唱過一次。
紙的背麵,不知何時,多了一行娟秀的小字,像是用鉛筆寫的:
“謝謝你們的歌。”
字跡的邊緣,蒙著一層薄薄的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