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皓每天都給萬藜發好多條訊息,往往隻挑著回幾句,忙的時候,乾脆就不回。
萬藜: 是你買給我的子。
萬藜對著螢幕翻了個白眼,男人這套說辭,都是從哪兒統一培訓的嗎?
萬藜: 好看嗎?
程皓: ?這不是你啊,我想看的是你。
程皓: 不過,你要是穿這樣,肯定也好看。
萬藜角勾起一抹得逞的笑。
萬藜: 那我買回來。
於是那筆1314元的轉賬,點了接收。
不過,程皓雖是廠二代,卻沒什麼品牌意識。
程皓的家底,萬藜隻大概知道:他家在縣城有個紙箱廠,有一整條街的門麵房,外加幾套別墅。
程皓自己穿的,多是男生們常買的普通品牌。至於奢侈品,家裡每季度隻給他添置一兩套。
高中時萬藜就知道,程皓手裡有幾十萬,都是家裡以“學習進步”為由給的獎勵。
人比人,真是氣死人。
程皓: 那十一你回來嗎?
程皓: 你暑假就沒回來。
萬藜輕輕嘆了口氣,打字道: 誰讓我沒你好命。
萬藜微微有些,頓了一下: 新年我會回去的。
又隔了很久,程皓才問: 那你想要什麼生日禮?
拇指剛要按下傳送,卻被一個聲音打斷了:
嚴端墨從後走了過來。
嚴端墨點點頭:“那我們去吃飯吧。”
如果沒有遇到了富二代室友林佳鹿,萬藜大概會覺得,嫁給程皓也不錯。
隻不過,程家在當地基深,絕不可能放程皓來北京安家。
程皓不是揮霍的人,往後在小縣城,兩人足以舒服地躺平過上一輩子。
如今隨便一個追求者的條件,都遠超程皓。
盡管到現在,連一個奢侈品包都還沒有。
因為“有錢人追”是一回事,“嫁得進去”是另一回事。
著他的付出,同時也心安理得自洽:
……
“不去食堂嗎?”忽然問。
萬藜抬眼,靜靜看了他一秒:“好。”
嚴端墨卻像中了基因彩票。
想到這兒,又看了他一眼。
話說完,兩人之間又靜了下來。
接傘時,他的手無意間過的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