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警察局裡,燈火通明。
我冷靜地將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連同我在楚堯手機裡偷拍的,他和蘇晴的聊天記錄,以及我偷偷錄下的,他和張家交易的音訊,一併交給了警方。
證據確鑿。
楚堯、蘇晴、楚堯的母親,以及張家父子(張老頭和他那個已經死了的兒子),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犯罪鏈條。
罪名包括但不限於: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詐騙、以及侮辱屍體。
特彆是當警察從張家那個死鬼兒子的棺材裡,搜出大量用於虐待的工具和違禁藥物時,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
原來,張家所謂的“冥婚”,根本不是簡單的儀式。
他們是想將我活活折磨死在棺材裡,用最惡毒的方式,來化解他們兒子“死於非命”的怨氣。
楚堯在審訊室裡徹底崩潰了。
他哭喊著說自己是被騙了,他以為真的隻是讓我在墳裡待一晚。
可當警察將那些沾滿血跡的工具照片擺在他麵前時,他啞口無言,最終癱軟在椅子上。
而蘇晴,則在得知自己可能麵臨十年以上的刑期時,當場暈了過去。
她光鮮亮麗的人生,在這一夜之間,化為泡影。
從警察局出來時,天已經矇矇亮。
初升的太陽驅散了黑暗,也驅散了我心中的黑暗。
我拒絕了警察送我回家的提議,獨自一人拖著那個裝滿了一千萬現金的箱子,走在空無一人的街道上。
這筆錢,作為犯罪所得,本應被冇收。
但我向警方提出了申請,鑒於我是本案最大的受害者,且身心受到巨大創傷,我希望將這筆錢作為對我的精神賠償。
警方在綜合考慮了案件的惡劣程度和我提供的關鍵證據後,破例同意了我的請求。
我打車回到我和楚堯曾經的“家”。
推開門,屋子裡還殘留著他慣用的香水味,一切都和我離開時一模一樣。
我冇有絲毫留戀,走進臥室,拿出早就準備好的行李箱,開始收拾我的東西。
我的衣服,我的書,我的畫......所有屬於我林眠的東西。
至於那些楚堯送給我的,所謂的“愛的禮物”,我一件都冇有碰。
它們隻會讓我覺得噁心。
收拾完東西,我坐在沙發上,開啟了手機。
一夜之間,我的微信和電話都快被打爆了。
有楚家那些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哭著喊著求我高抬貴手,放楚堯一馬。
有我曾經的同學和朋友,在看到新聞後發來的震驚和慰問。
我一條都冇有回覆。
我點開和楚堯的聊天框,將那張離婚協議書的照片發了過去。
然後,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聯絡方式。
從此以後,這個人,與我再無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