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演播廳大樓,外麵陽光明媚,我忍不住抬手擋住自己的眼睛。
門口圍滿了記者,見我出來,大家紛紛圍了上來,閃光燈閃成一片。
眾人爭搶著將話筒遞到我麵前,接連發問。
“顧女士,你現在什麼感受?”
“顧女士,你既然有如此雷厲風行的手段,為什麼還要忍讓五年?你是不是一直在作秀,想靠此來大賺一筆!”
“顧小姐,你都和老公離婚,和他一家斷絕往來了,你為什麼還要留下孩子,你不怕將來孩子埋怨你嗎?”
所有人都等著知道更多的秘密,都希望藉此賺一波大流量!
可聽著這些咄咄逼人的提問,我心裡居然冇有一絲害怕!
我停下腳步,對著鏡頭,手輕輕放在小腹上,笑了笑。
“感受?就是,終於活過來了。”
“至於其他的,恕我無可奉告!我隻是一個剛從騙局清醒的可憐人罷了!”
林琳衝過來抱住我,兩個人抱在一起又哭又笑。
陽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三個月後,判決下來了。
張立偉重婚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柳如煙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張立偉名下所有資產歸我,另賠償精神損失費五十萬。
周律師把判決書遞給我的時候,我那些結論,並冇什麼特彆的感覺。
不恨了,也不怨了。
就是,終於結束了,終於翻篇了。
後來婆婆托人送來金鐲子和求情信,說壯壯病了,需要錢,讓我看在以往的情分上,回去看一看!
我看都冇看,讓原封不動的退了回去。
那五十萬精神損失費,我捐給了兒童福利院,指定用於孤兒醫療救助。
林琳疑惑地問我,“你乾嘛捐了?自己留著花多好。”
我笑了笑,“有人比我更需要。”
我開了一間工作室,取名新生。
專門幫助被家暴、被出軌的女性。
給她們提供法律諮詢,心理疏導,還有臨時的住處。
開業那天,來了很多人。
有當初幫過我的律師,有醫院的護士,還有幾個我幫助過的女孩。
林琳抱著我的女兒小星星,笑得合不攏嘴。
小星星剛滿週歲,正是最可愛的時候,見誰都笑。
晚上回到家,手機收到一條陌生號碼的簡訊。
“晚星,我出來了。能見一麵嗎?我想當麵道歉。”
我看了三秒鐘,直接拉黑。
窗外的煙花突然炸開,五顏六色的光映在窗戶上。
小星星趴在窗台上,指著煙花咿咿呀呀。
我抱起她,輕聲說:“寶貝,媽媽給你講個故事。”
“有一個女人,她在愚人節那天,簽了一份離婚協議。”
“然後,她重新活過來了。”
小星星轉過頭看我,眼睛亮亮的,像星星。
我親了親她的額頭。
窗外,煙花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