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昂按下床邊的某個按鈕,他躺著的床就變了可以移的電椅。
就跟變形金剛似的。
他略帶炫耀地挑著眉問,“怎麼樣?還不錯吧,這一款椅是特意為我研製的。”
傅銘接了個工作上的電話,他起,“南梔,今晚你取代一下我的工作,盯著子昂,讓他好好吃飯。”
傅子昂出害怕的神,“我現在是病人,你得對我溫一點!”
宋南梔回頭看向傅子昂,“我在想,之前是不是我太溫了,這才讓你覺得我好欺負?出了這麼大的事,你卻背著我不聯絡,我要是不趕過來,還能再見到你嗎?”
不樂觀地看,說不定真是見不到了。
他有些哽咽,還是選擇繼續道:“實在是不想,讓你看到我狼狽的模樣,也不想你和我的家人一樣,絕地等在手室外,這會為我的負擔。”
傅子昂笑了笑,“我心甘願的,倒不是喜歡當驢,而是,這樣我才能找到勉強活著的意義,不怕你嘲笑,我這心臟的問題,是與生俱來的,醫生給我下過很多次定論,手的功幾率是百分之十,手後的康復幾率是百分之十,我一度很討厭十這個字眼,家裡不敢冒險,我也不敢冒險,所以這些年,我一直活的...很憋屈。因為的問題,我無法率灑地去做我自己做的事,直到你簽下了我,我這才慢慢找到活著的樂趣,以前總覺得,死了就死了,死了也好,免得每日每夜提心吊膽的。”
“我的心臟是一個隨時都會炸的不定時炸彈。醫生說,我不做手的話,最多最多還能活十個月,我以前是不怕死的,可活著活著,嘗到了樂趣,就不願意死了,這不,就過來蘇黎世續命了,第一手功的時候,我開心得都要魂不守舍了,可後的並發癥,纔是我真正該要麵對的。”
有些人就是要強一些。
可以理解。
傅子昂拿起餐,卻吃不下去。
按日,是他第一手的時候,他差點就沒挨過去。
做完那場手,他是在二十四小時之後才醒來的。
“也怪我,我之前一直以為,你不會走到要求我的那一步,所以我在手之前並沒有和叔叔代什麼,至於你和霍君霆的事,我也已經聽說了,霍君霆,真的不是人!”
他的緒一激,儀都在叮叮地響著。
傅子昂的緒稍微好了一些,他低眉嘆氣,“我沒想到,霍君霆那深的人設全是裝出來的, 他居然這麼快就移別了,移別還不說,居然要把你從京北趕盡殺絕,他是覺得你留在京北礙著那位新人的眼了?簡直就是畜生。”
失神道:“或許吧,或許霍先生確實覺得我留在京北會礙著誰的眼了,這才釜底薪,從我這裡拿走了jasmine,他一貫都是如此謹慎的人,可他,確實不該將這樣的招數用在我的上,如果他足夠瞭解我的話,他就會知道,我從來不是死纏爛打的人。”
他覺得氣氛都到了,不如......
傅子昂突然特別鄭重地喊著的名字。
傅子昂怔了兩秒,“切,做什麼夢呢你!我堂堂獅城財團闊,追我的人從這裡排隊都要排到南極,你想多了。”
說完,宋南梔將餐遞到傅子昂手中,“我去給明樺回個電話,在我回來之前,你的碟子裡的食,最好是一點都不剩。”
出了病房,因為訊號不好的緣故,連著幾通電話都沒撥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