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接下來兩天,林曼月的母親如期搬進了沈家。
這是個四十來歲的女人,麵板暗黃,渾身上下的名牌行頭加起來少說十幾萬,但說話做事的粗俗感怎麼也蓋不住。
她一進門就開始清點客廳擺設,一雙眼珠子恨不得焊在那套景德鎮青花瓷花瓶上。
“哎呀,這花瓶是真品吧?值不少錢吧?“
她手一伸就要去摸,被我提前一步擋了下來:“阿姨當心,這瓶子比較脆。“
林母——林曼月的母親,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撇嘴道:“你誰啊?“
“媽,她就是那個快要被趕走的。“林曼月窩在沙發上嗑著瓜子,懶洋洋地接話。
林母恍然大悟,翻了個白眼:“就這模樣?難怪人家沈總看不上,也不知道收拾收拾自己,穿得跟個保姆似的,往那一站誰能正眼看你?“
我低下頭,冇有說話。
這身打扮確實是故意的。演一個廢物老婆,連穿衣都得配合人設。
“對了,“林母忽然一拍大腿。“曼月,她那個離婚協議簽了冇有?“
“還冇呢,說是要三天考慮。“
“考慮個屁!“林母一拍茶幾站了起來,指著我的鼻子罵。
“你賴在人家裡不走算什麼東西?沈總都不要你了,你還有什麼臉留下?趁早給我滾遠點!彆在這礙眼,噁心人!“
我抬起頭,平靜地看著她唾沫橫飛的嘴臉。
這種人,見得多了。
不過她這麼急著趕我走,反而更加驗證了我的猜測。
趙恒天給她們的時間表很緊。
他需要在最短時間內把我踢出去,然後安插自己人進沈氏財務部,完成對資金流的全麵滲透。
拖得越久,變數越大。
“阿姨說得對。“我低眉順眼地說。“我今天就簽。“
林曼月和林母對視一眼,同時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這還差不多。“林母哼了一聲。“識相的就麻利點,在這礙什麼眼。“
我從餐邊櫃上拿起離婚協議書,當著她們的麵,一頁一頁翻看過去。
然後拿起筆,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簽好了。“我把協議放在桌上。“不過有個條件——我嫁進來三年,衣服和日用品太多了,需要一週時間搬東西。“
“一週?三天!“林母斬釘截鐵。
“好,三天。“
我轉身上樓。
路過客廳的時候,聽見林母對林曼月壓低了聲音說:“趕緊給趙總打電話,就說這邊搞定了。“
“媽!你小聲點!“林曼月慌忙捂住她的嘴。
我腳步不停,嘴角卻不自覺地揚了起來。
連最基本的保密都做不到。
就這水平,還想對付沈家?
不對。
是想對付我。
回到書房開啟電腦,趙氏地產的交易記錄已經傳了一部分過來。
粗略一看,我挑了挑眉。
趙恒天這幾年的賬,可比沈宇城的臟多了。
偷稅漏稅、行賄受賄、虛假招標、挪用客戶資金......
隨便拎出一條,都夠他蹲大牢的。
這場戲的**,怕是要比我預想的還要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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