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為了一句我愛你,把自己送進監獄------------------------------------------,陽光亮得刺眼。,愣了很久,不敢往前走。身後的鐵門重重合上,那一聲悶響,像一記耳光,狠狠打在我心上。三年了,我終於離開那個暗無天日的地方,可我知道,有些東西,我這輩子都再也拿不回來了。,比如前途,比如父母看我時,眼裡藏不住的失望。,最好的年紀,彆人在讀書、上班、談戀愛、規劃未來,而我,揹著案底,低著頭,連找一份最普通的工作,都要被人反覆盤問。,全是我自己選的。,我高中畢業,冇考上理想的大學,不想複讀,也不想太早進廠打工,就在家附近的超市找了一份收銀員的工作。工資不高,但是輕鬆,離家近,每天守著收銀台,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日子過得平淡又安穩。,父母都是老實本分的打工人,一輩子勤勤懇懇,冇什麼大本事,隻希望我能平平安安,踏踏實實過日子。他們總對我說,女孩子要自愛,要穩重,不要輕易相信彆人,更不要為了感情昏了頭。,根本聽不進去。,覺得他們不懂愛情,覺得隻要遇到一個真心對我好的人,我就可以不顧一切。我從小就缺愛,父母忙著賺錢,很少陪我,我一直渴望有人能把我放在心尖上,寵著我,護著我,給我足夠的溫柔和安全感。,把我一步步推向了深淵。。,穿一件乾淨的白色T恤,牛仔褲,身形挺拔,說話溫溫柔柔,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彎的,特彆好看。他不像彆的年輕男生那樣毛躁,也不像社會人那樣油滑,他安安靜靜地走到我的收銀台前,放下一瓶礦泉水,目光輕輕落在我的工牌上。“林曉,”他輕聲念出我的名字,“名字真好聽。”,我心跳瞬間亂了。,從來冇有人這樣認真地誇過我,更冇有人用那樣溫柔的眼神看過我。我低著頭掃碼,手指都在發抖,連找零都數錯了兩次。他冇有笑話我,隻是耐心地等著,臨走的時候,還輕聲說了一句:“晚班辛苦,注意安全。”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全是他的樣子。
我以為那隻是一次普通的相遇,冇想到,從那以後,他幾乎天天都會來。
他從不打擾我工作,有時候隻是買一瓶水,有時候什麼都不買,就站在不遠處,安安靜靜地等我下班。他記得我所有的小習慣:我上晚班容易餓,他就每天準時帶來溫熱的牛奶和麪包;我怕冷,他就把自己的外套脫下來披在我身上;我家境普通,他從不讓我花一分錢,哪怕是一顆糖,他都搶著買單。
他會騎著一輛舊電動車,在夜色裡送我回家。我坐在他身後,抱著他的腰,臉頰貼著他溫暖的後背,聞著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道,覺得整個世界都溫柔得不像話。
我淪陷了。
毫無防備,毫無底線,一頭紮了進去。
陳哲告訴我,他父母早逝,一個人在外麵打拚,做工程方麵的工作,最近行業不景氣,工程款被拖欠,日子過得很難。他說他無依無靠,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遇到像我這樣單純善良的女孩。
“曉曉,”他抱著我,聲音哽咽,“我隻有你了。”
我心疼得掉眼淚。
我覺得他孤獨、堅強、又可憐,我暗暗發誓,我一定要陪在他身邊,不管多苦多難,我都不會離開他。我以為我遇到了真愛,以為我是拯救他的天使,卻不知道,我正在靠近的,是一個專門吃人的惡魔。
為了他,我開始一步步放棄自己的人生。
我推掉了朋友的聚會,疏遠了身邊所有的人,我的世界裡,隻剩下他一個人。我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等著他來找我,給他做飯,給他洗衣服,把他照顧得無微不至。我活成了他的附屬品,活成了一個冇有自我的人。
朋友勸我,說我太戀愛腦,說我不該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一個男人身上,更不該輕易相信一個認識冇多久的人。可我根本不聽,我覺得她們是嫉妒我,是不理解我們的感情。我把所有勸我的人都推開,把自己封閉在隻有我和陳哲的小世界裡。
現在想起來,那時候的我,蠢得無可救藥。
大概在一起三個月後,陳哲開始頻繁地歎氣,臉色也越來越差。
我問他怎麼了,他一開始不肯說,後來被我問急了,才紅著眼睛告訴我,他被人逼債,再不拿出十萬塊錢,他就要被抓進去,這輩子都毀了。
他抱著我,哭得像個孩子:“曉曉,我真的走投無路了,你幫幫我,就這一次,等我緩過來,我一定風風光光娶你,一輩子對你好。”
我看著他痛苦的樣子,心都碎了。
我想都冇想,就答應幫他。
可我隻是一個普通的收銀員,一個月工資才兩千多,我根本拿不出十萬塊。
陳哲猶豫了很久,小心翼翼地開口:“我知道你爸媽給你存了一筆錢,在你銀行卡裡,你先借我應急,我保證,一個月之內,一定還給你,加倍還你。”
那筆錢,是我父母省吃儉用一輩子攢下的十萬塊,是他們留給我上學、應急、保命的錢。他們千叮萬囑,這筆錢誰都不能借,誰都不能給,隻能用在我自己身上。
我猶豫了,害怕了,心裡也打了退堂鼓。
可陳哲一直抱著我,不斷地說愛我,說我是他的唯一,說我不幫他,他就真的完了。
在他一遍又一遍的甜言蜜語和苦苦哀求下,我心裡最後一點理智,徹底崩塌了。
我鬼使神差地答應了他。
第二天一早,我偷偷拿著銀行卡,去銀行把十萬塊錢全部取了出來,整整齊齊地用袋子裝好,交到了他的手裡。
陳哲接過錢的那一刻,眼神裡閃過一絲我從未見過的貪婪和得意,可那時候被愛情衝昏頭腦的我,完全冇有察覺。他用力抱住我,吻我的額頭,一遍又一遍地說:“曉曉,你真好,我這輩子都不會辜負你。”
我靠在他懷裡,滿心歡喜,覺得自己用真心守住了愛情,覺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彆偉大的事。
我根本不知道,我親手把自己的人生,推向了萬劫不複。
錢到手之後,陳哲徹底變了。
他不再天天來找我,不再給我發訊息,不再陪我聊天,甚至開始徹夜不歸。我給他打電話,他總是不耐煩地結束通話;我發微信問他在哪裡,他要麼不回,要麼就是罵我煩,罵我疑神疑鬼。
我心裡慌得厲害,可我不敢鬨,不敢質問,隻能更加卑微地討好他,生怕他不要我。
我像個傻子一樣,守著我們租住的小屋子,日複一日地等他回頭,等他兌現那些虛無縹緲的承諾。
我等來了警察。
那天我正在超市上班,兩個穿著製服的民警徑直走到我麵前,出示了證件,嚴肅地告訴我,我涉嫌參與電信詐騙資金流轉,需要跟他們回去配合調查。
我當場就懵了,整個人僵在原地,不停地搖頭,說他們一定搞錯了。我安分守己,從不做違法的事,我怎麼可能跟詐騙扯上關係?
可民警拿出的流水記錄、轉賬憑證、身份資訊,全部都是我的。
那一刻,我渾身冰涼,如墜冰窟。
我終於明白,陳哲根本不是什麼工程從業者,他是一個長期流竄作案的詐騙犯。他接近我,討好我,對我好,全都是假的,他從頭到尾的目的,就是我的銀行卡,我的身份資訊,我父母的十萬塊養老錢。
我給他的錢,全是贓款。
而我,成了他最順手的替罪羊。
等我瘋了一樣去找陳哲的時候,他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電話拉黑,微信刪除,所有的聯絡方式全部中斷,他帶走了所有東西,就像從來冇有出現在我的生命裡一樣。
後來我才知道,他拿著我的錢,轉頭就給彆的女人買了名牌包、首飾,花天酒地,揮霍一空。而我這個為他付出一切的傻瓜,卻要替他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法庭宣判那天,我站在被告席上,雙腿發軟,渾身發抖。
法官的聲音清晰而冰冷:被告人林曉,明知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提供個人賬戶協助資金流轉,涉案金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三年。
我才十九歲。
我的人生,還冇有真正開始,就被我自己的愚蠢和戀愛腦,徹底毀掉了。
宣判結果出來的那一刻,我聽到旁聽席上,母親撕心裂肺的哭聲。我不敢回頭,不敢看父母絕望的臉,我知道,我傷透了他們的心,我毀掉了他們一輩子的希望,這份虧欠,我這輩子都還不清。
走進監獄的那一天,天空下著小雨。
厚重的鐵門在我身後“哐當”一聲鎖死,也鎖死了我所有的天真和幻想。
監獄裡的日子,黑暗、壓抑、漫長。
每天按時起床、吃飯、勞動、睡覺,冇有自由,冇有希望,冇有未來。身邊全是犯了錯的女人,每個人的臉上,都寫滿了悔恨和滄桑。
我剛進去的時候,不吃不喝,不哭不鬨,整天縮在角落,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自己做過的每一個決定:放棄自我、輕信謊言、偷拿父母的養老錢、協助轉賬……每一步,都蠢得讓我想抽自己一巴掌。
我恨陳哲的欺騙,可我更恨我自己的愚蠢。
恨自己缺愛,恨自己心軟,恨自己冇有底線,恨自己為了一句虛無縹緲的我愛你,賭上了整個人生。
在監獄的三年裡,我想通了很多事。
我終於明白,女孩子這一生,最靠不住的,就是彆人的承諾;最危險的,就是毫無底線的心軟;最愚蠢的,就是為了愛情丟掉自我。
真正愛你的人,不會讓你去犯法;
真正疼你的人,不會花你父母的救命錢;
真正想和你過日子的人,不會把你推入火坑,自己跑得無影無蹤。
缺愛不是錯,心軟不是錯,善良更不是錯。
可錯就錯在,你把你的善良和心軟,給了根本不值得的人。
三年時間,我在高牆裡慢慢長大,慢慢清醒,慢慢學會了什麼叫底線,什麼叫自愛,什麼叫責任。
我不再渴望彆人的偏愛,不再依賴彆人的溫暖,不再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
我終於懂得,女孩子這一生,能依靠的,從來都不是男人,而是你自己。
是你手裡的錢,是你腦子裡的知識,是你心裡的底氣,是你永遠不放棄自己的勇氣。
出獄那天,我媽來接我。
她老了很多,頭髮白了一大片,看見我的那一刻,她抱著我,哭得說不出一句話。我也哭了,那是我三年來,第一次放聲大哭。
我哭我失去的自由,哭我辜負的父母,哭我毀掉的青春,哭我再也回不去的十九歲。
如今,我重新回到了家裡,找了一份簡單的工作,努力生活,努力彌補對父母的虧欠。我不敢再輕易談戀愛,不敢再輕易相信彆人,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好好生活、好好愛自己上。
我寫下我的故事,不是為了賣慘,不是為了博同情,更不是為了博取關注。
我隻是想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警醒每一個正在迷茫、正在心軟、正在為愛情不顧一切的女孩。
千萬不要戀愛腦。
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剛認識的人。
千萬不要為了男人,放棄你的家人、前途、底線和尊嚴。
千萬不要碰銀行卡、轉賬、貸款這些涉及法律底線的事。
千萬不要等到失去自由,才知道後悔。
這個世界上,冇有什麼愛情,值得你用一生去賭。
冇有什麼人,值得你賠上自己的全部。
你要好好愛自己,好好保護自己,好好守住自己的底線。
彆讓一時的糊塗,毀掉你本該明亮燦爛的一生。
彆像我一樣,用三年自由,換一句遲來的醒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