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段日子,白玉養成了一個新習慣,每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穿上那件大紅袍子。
醜是真醜。
紅得發亮,金線繡的銅錢紋在陽光下閃閃發光,腰帶上那幾顆假元寶晃來晃去,活像個行走的紅包。
每次穿上,他都忍不住對著水缸裡的倒影皺眉頭。
可架不住它是真給錢。
第一天,一塊金元寶,五六百兩。
第二天,又是一塊金元寶,比第一天的小一點,可也有三四兩金子,摺合銀子三四百兩。
第三天,是一袋子碎銀子,零零碎碎的,可加起來也有兩百多兩。
第四天,是一串銅錢,隻有幾十文。
白玉捧著那串銅錢,哭笑不得。
這衣服的隨機,是真的隨機。
昨天還是銀子,今天就幾十文銅錢,落差也太大了。
可他不嫌棄。
幾十文也是錢,王二跑一趟也就掙兩百文辛苦費呢。
日子一天天過去,他每天早上都雷打不動地穿一次大紅袍,等錢掉出來,撿起來,換回青衫,然後把錢收好。
一個多月下來,他的運氣相當不錯。
金元寶得了三四回,銀錠子得了七八回,剩下的都是碎銀子和銅錢。
他大概算了算,這些日子攢下來的,少說也有四千兩銀子了。
四千兩。
這筆錢在現在這個時代,絕對算得上一筆钜款。
縣城裡最好的宅子,也就幾百兩銀子。
鎮上那些大戶,家底也就幾千兩。
他現在手裡的錢,比那些大戶還多。
白玉把錢收好,坐在椅子上,開始琢磨這些錢能幹什麼。
買地?可以。
置產?可以。
開鋪子?也可以。
可這些事,他一個人幹不了,得有人幫他跑腿、打理、經營。
他想起王二癩子。
這小子這些天跑前跑後,賣糧食、傳話、管著那些村民幹活,辦得妥妥帖帖的,倒是可以培養培養。
可光靠王二一個人不夠,以後事情多了,得找更多的人。
他又想起村裡那些村民。
那些人老實巴交的,幹活不惜力,可讓他們去做買賣、管賬目,怕是難為他們了。
白玉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麵上敲著,腦子裡亂七八糟地想著。
正想著,金人忽然動了。
不是那種日常巡邏的輕微動靜,是那種警覺的、有人在靠近的動靜。
白玉站起來,走到窗邊往外看。
山路上,兩個人正往這邊走。
前麵那個穿著石青色長袍,四十來歲,圓臉短須,正是前幾天來過的縣令周明遠。
後麵跟著的還是那個瘦師爺,手裡拎著東西。
白玉眯起眼睛看了一會兒。
縣令又來了?這才隔了幾天?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穿著青衫,素凈素凈的,沒什麼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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