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寧看侯聰那小人得誌的嘴臉,心裏冷哼,看你能高興多久。
眼神掃過觀摩台,一眼就看到侯文軒的身影。
挺重視呀,大老遠從京市迴來參加爸媽離婚官司。
接下來顏寧請來的律師放出大招,將顏寧這些年所賺錢財的用途一一展示在電子螢幕上。
“以上是我方委托人近三十年所賺錢財流向。xx年,s省地震,顏女士個人名義轉款200萬元。xx年,w省洪災,顏女士捐款300萬元。xx年,希望工程顏女士捐款500萬。xx年……一直到今年留守兒童救助專案,顏女士捐助的善款總額共計一億兩千萬。”
顏方律師話落,全場鴉雀無聲……
這是什麽在世活菩薩?
此時,除了侯聰、侯文軒父子以外,無人不敬佩,無人不歎服!
侯聰此時卻是恨的咬牙切齒,這麽多錢,這麽多錢!
全捐了?
她怎麽敢!
胳膊肘使勁搥旁邊的律師,別傻看著了,花錢請你來,不是讓你當啞巴的。
侯方律師立即反應過來,向法官提出抗議,顏女士所捐善款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她此舉,侯先生並不知情,屬於顏女士個人行為,侯先生依舊有權追述夫妻共同財產。
事情發展到這裏,如果侯聰勝訴,顏寧將背負欠款五千萬。
除非她能勸說侯聰放棄離婚,那麽就不存在債務。
法官也詢問顏寧,是否需要休庭。
“不需要。”顏寧不想耽擱時間,她跟侯聰沒什麽好談的。示意己方律師繼續。
早在開庭前,顏寧就將能用的證明資料都給到了律師手上,律師也跟她研究過案子如何打。
這時候,他將顏寧跟侯聰結婚前簽署的aa製婚姻協議拿了上來,向法官講述了此協議的來曆……
“這個不作數。”侯聰一看到協議,就急著喊出聲。
法官:“禁止喧嘩。問到你時再說話。”
侯聰隻得縮迴去。不甘心的小聲向自己律師確認,看到自己律師緊皺眉頭不說話,心裏不禁忐忑起來。
“你不是向我保證過不作數?”
侯律師:“你是否對我有隱瞞?”大家都是從事律師行業,對方既然能拿婚前協議說事,就不可能傻到明知它沒用還拿出。肯定是有自己不知道的地方。
有隱瞞麽?好像沒有吧……
不給侯聰這邊反應時間,顏律師就向法官證明此協議的有效性。此協議簽署時的意義是顏女士跟侯先生為了婚後夫妻關係和睦,共同負擔家庭。公平具有正向性,並無約束某一方的自私目的性。
婚後二人如同協議上所述,除開共同花銷之外的各自工資結餘,都由各自自由支配,並無向對方報備的需要。
侯先生結餘錢財的流向,從未有向顏女士報備,同理,顏女士結餘錢財,無論是自用還是捐助,也都沒有向侯先生報備的責任。
顏律師的話理解起來的意思就是,協議內容沒有逼迫,沒有違反人倫禮教,婚後雙方也一直按照它來執行,總不能你現在說不作數就不作數了吧?
若是協議裏規定有一方不履行夫妻義務,或是規定一方離婚後不得分割夫妻財產,這種協議從一開始就侵犯了另一個方公民權益,說它不作數沒有爭議性。
所以這婚前協議說它作數,有時候它不作數。說它不作數,它有時候還真就作數!
侯律師坐不住了,問侯聰,“你們婚後一直aa?她沒花過你錢?一分都沒有??你好好想想,有沒有例外。”
這個侯聰還真不用想,直接就能給侯律師答案,“沒有。”
“你好好想想,別答的這麽快!”侯律師之前看過協議,沒將它當一迴事,就是因為不覺得有人兩口子過日子能真真正正做到井水不犯河水,而且侯聰也沒明確說明。現在他非常渴望侯聰能說出個夫妻資金混淆的時刻,他好來推翻協議的有效性。
結果讓他失望了,看向侯聰,也覺得這是個奇葩!
真不是個男人。
法官最後判決,協議中夫妻雙方自由支配各自資金結餘行為有效。即日起顏寧與侯聰解除婚姻關係,平分雙方共同不動產、現金、儲蓄金。
這個結果正如顏寧所想。
她捐款多少,侯聰管不著。亦如侯聰自己的錢怎麽花,她也管不著。
法官判決的意思是,他們這種互不管的行為有效。但離婚該分財產還得分,分的是此時此刻他們現在手裏的財產。之前花掉的不算。
顏寧現在賬戶上可是一分錢都沒有。至於有沒有留後手,那就是另外的事情了。
“離婚好啊!該說不說你這麽多年終於做了迴讓我滿意的事情。”顏寧在法院門口堵住侯聰,將手裏自己的賬戶餘額證明,以及查到的侯聰賬戶餘額證明遞給侯聰看,“我這剛好沒錢花了,你這不就給我送來了!”
“你——”侯聰低頭一看,氣到不行。
“這是假的,你怎麽可能賬戶沒錢?”
顏寧:“你要是不信,那咱倆現在就去銀行。不過你的嘛,我可是前兩天剛查過的,你可不要想著轉移哦,我盯著你呢!”
“你不要太過分!”
侯文軒本來是遠遠的跟著侯聰和顏寧的,現在看到他們要吵起來,隻能硬著頭皮上來勸解:“爸媽,有話好好說。”
顏寧將目光轉向侯文軒,心思一動,伸出手拍了拍好大兒,“兒子呀,沒兩年你也要結婚成家了,也別說我這個媽不想著你。”
她將手裏侯父存款餘額單子交道侯文軒手裏,“你剛在法院裏也聽到了,你爸爸這8萬存款裏麵有媽媽4萬,另外家裏的房子也有媽媽的一半。
這些,我都留給你。
媽能為你做的也就這些了!
以後,自己的路,得自己走。”
要說顏寧為何如此做?
難道是出於好心?
嗬嗬,瞧不起誰呢!
她現在就跟侯聰要錢,就得逼著侯聰賣房子。房子賣了,他能去哪?
指定是跑京市投奔兒子。
侯文軒剛工作,租房子不寬敞,多一個人住,他能方便?
到時候父子倆都得怨她,將他們父子倆逼得如此境地。
對於侯文軒,她做不到對他好,但也不能太壞。畢竟委托人的任務裏,可沒有提到他,說明委托人對孩子還是有感情的。
顏寧計劃就是將他養大成人,該有的都有,不該有的她不會多給。
這筆錢,就是她能給的最後一筆。算是將人管到了結婚。誰也挑不出毛病吧?
將來侯文軒必是要在京市定居,房子肯定要買,到時候他缺錢,讓侯聰賣房子,那就是他們爺倆的事情了……
反正,她那份的錢,是早給了!
(ps:明天這節小故事完結,有爆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