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七零小炮灰(6)
明煜來洗漱的時候,大家就問她:“你爸昨天氣的厲害啊?”
“他昨天唸叨了半天,我讓他別唸叨了,這麼多年了,趕緊把人忘了吧。他竟然想打我,還好我躲得快,沒讓他打著。他大概是有氣沒處撒,都憋到臉上了吧。”
鄰居們震驚,“他竟然還想打你!真是太不像話了!”
“我也覺得他不像話。但是算了吧,誰叫他是我爸呢。”
明煜收穫了一波讚揚。
原主群眾基礎打得太好了!她從小到大就是個乖孩子,又乖又軟,特別討人喜歡。而且她遺傳了王有珍的容貌,小時候長得像個精緻的洋娃娃,深受各年齡段女同誌的喜愛。這種喜愛從小一直延續到大。
說實話,上輩子要不是李勝宗偷偷搞事,還出其不意,原主的人生應該會挺順利的。
她後來從鄉下回來的時候,李勝宗替盧世濤坐牢去了,那時候鄰居們其實都有挽留她在家裡暫住,慢慢想辦法解決問題。
但是那時候家家戶戶都不好過,家裡都添丁進口了,房子還是那麼大,三四十平的房子裡住**口人,轉個身都費勁,還有從鄉下拖家帶口回來的,暫時沒有工作,隻能先吃家裡的喝家裡的。
大家都不容易,家庭矛盾也挺多的,原主不願意再給大家添麻煩,就想著先回鄉下去,沒想到那麼倒黴,人直接沒了。
明煜洗漱完回去,李勝宗已經出門了。
她拿出一枚兩分錢的硬幣,在硬幣的兩麵都畫了箭頭,然後開始拋硬幣,朝上的那一麵的箭頭指向哪個方向她就往哪個方向走。
好不容易見天日了,她可不想在家裡待著,必須得出去。既溜達著玩,也看看能不能找到工作。要是找到了,她就把戶口遷走。找不到也不怕,反正戶口本在她手裡呢。
箭頭指向了西方,略偏北一點。
明煜收好硬幣,背上了原主一直用的一個挎包,裡麵裝了一點點錢票,還裝了一支筆和一個本。她還把一個軍用水壺灌滿水斜挎在了肩上。然後,她就出門了。
先就近找個早點鋪子吃早飯,明煜要了兩根炸油條、一碗小餛飩,一根油條才3分錢,一碗餛飩九分錢,這一頓早飯隻花了一毛五。
明煜心情明媚,物價和她擁有的財富比起來實在是太實惠了。油條外酥裡嫩,小餛飩鮮香可口,明煜吃得眉眼含笑,心滿意足,連餛飩湯都喝得一乾二淨。
吃飽之後,她還又買了兩個火燒帶走。
一路向西。
一邊走一邊欣賞沿路的風景。
渴了就開啟水壺喝點水,餓了就拿出火燒吃兩口,累了就找個陰涼歇一歇。
她已經不是昨天初來乍到的明煜了,今天是全新的明煜,對炙熱太陽的熱愛已經沒有昨天那麼強烈了。
但她依舊愛這個陽間世界。
她喜歡陽光,喜歡微風,喜歡樹上不停鳴叫的知了,喜歡跟著微風嘩啦嘩啦響的楊樹葉子,喜歡在路邊蹦跳著覓食的麻雀,喜歡路上或走路或騎車的行人。
她什麼都喜歡。
從機械廠所在的鐵十字走到了西山,午飯點都過了。水壺裡的水喝完了,兩個燒餅也吃完了。
明煜出了一身汗,熱得臉蛋紅撲撲。
但她的收穫也是很大的。
西山這塊有個部隊文工團,此刻正在招人。
明煜是怎麼知道的呢?她看到人多,直接就湊過去了。隨口一打聽,大家就告訴她了,她們是來報名參加文工團招工的。
明煜立刻喜滋滋地跟著隊伍去報了名。
她有原主的記憶,自然知道,這幾年,很多文工團都改叫宣傳隊了,隻有少數文工團還保留著“文工團”這個很正式的稱呼。公開的招錄工作基本停滯了,都是基層單位進行推薦。
她真的運氣極好,出門閑逛都能趕上近幾年罕見的公開招錄。
報了名,拿了號,就在外麵排隊等著叫號了。
明煜仔細回憶了一下原主看過的電影和那些現場演出,從中選擇了一個電影主題曲和一段舞蹈,在腦子裡演練了兩遍。
原主樂理還行,舞蹈一竅不通。
至於明煜自己,可能大概也就是個半吊子水平吧。畢竟是末世人,平時接觸的、訓練的還是以生存技能為主。像是做飯、槍支彈藥、異能這些,纔是明煜學習和鑽研的重點。
前半輩子有人陪的時候,她還唱唱歌跳跳舞什麼的,後來地下城就剩下她一個人,空空蕩蕩的,她連聲音都很少發,更別說唱歌了。
旁邊跟她一起排隊的姑娘跟她搭訕:“同誌,你好,我叫林芳。你呢?”
“李明煜。”
“你等會打算演什麼呀?”
“唱歌。”
“你練了多久了?”
“從小就練。”
原主從一年級就開始上音樂課了,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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