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爸媽離婚,這次我選擇跟爸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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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神,委托人給我打多少分?”顏寧主動詢問道。
主神:“滿分。100。”
這個分數,說明瞭一切。能得到委托人的肯定,顏寧心中歡喜,嘴角也忍不住勾起。
“功德呢?”顏寧又問。
主神:“功德積分為5分。”
顏寧有些嫌棄功德兌換比例。捐那麼多款纔給5分,很不劃算的樣子。
算了,蒼蠅腿也是肉!
“開始下一個任務。”
一陣暈眩,再睜眼,她躺在一張小床上,眼神掃過四周的環境,粉嫩嫩的一間不到10平方的女孩臥室。
“接收記憶。”
顏寧這次穿來的時間,是委托人13歲上初一的時候。
委托人5歲時,親媽受不了親爸在外邊亂搞女人,毅然決然帶著她離婚了。
在她7歲時,當語文老師的親媽給她找了個當數學老師的後爸。
後爸也是離異帶娃。帶來的繼姐比顏寧大一歲。
二婚的親媽,格外注重維護新家庭和睦,對兩個孩子也是一視同仁。顏寧有的,繼姐也得有。不用顏寧做家務,同樣也不會讓繼姐多乾一分。主打的就是一個公平公正。
不僅外人挑不出毛病,就連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後爸也挑不出親媽半分錯處。
親媽後爸夫妻恩愛,繼姐妹關係友好。這是所有人對她家的印象,也包括現在的家人。
可,隻有委托人,心裡苦啊!
委托人親爸雖然不著調,但對她還是挺好的。離婚時講好的每個月給她生活費兩千塊,實際上不算額外給她買的東西,生活費也給到了五千塊。
五千塊是什麼水準?
就這麼說吧,她們現在生活的這個時期,相當於顏寧原來生活的平行世界千禧年前後。
她家生活在一個小縣城裡,親媽和後爸兩個人當老師的工資加一起一個月也才6000塊。
親爸給她的生活費都被她媽平均分兩份‘公平’的養孩子了……
每次親爸給委托人買的東西,拿回來她親媽還要平均分給繼姐一份。
起初委托人還會抗爭,但都被她親媽以各種維護家庭和諧,姐妹要互相分享的理由給按下去。
她要是再撒潑哭鬨,親媽就會說她不懂事,不服管教。關禁閉、公開批評、扣零花錢等一係列家長手段使出來,委托人幼小的心靈惶恐不安,擔心媽媽不再愛她,於是隻得委曲求全乖乖認錯。
委托人就這樣每天煎熬著看著繼姐得意洋洋花著她親爸的錢……
受不了的時候,她也曾跟親爸告過狀,奈何人微言輕。親爸還已有家庭,迫於不能將她領回家養的這個現實,幾句話就被親媽頂的啞口無言:“我是當人民教師的,能不知道怎麼教育孩子是為她好?你彆以為你賺了幾個臭錢就覺得自己了不起,有能耐你將孩子帶回去養,我看你能把她教育成什麼樣!”
長此以往的這種環境下,委托人性格越來越陰鬱、懦弱。不僅對家裡人妥協,對外人也妥協。在學校受欺負是常事。
好不容易到上大學的年齡,委托人以為離開了家,她親爸給她的錢終於可以獨自擁有了。冇想到她親媽又出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