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的少女一臉糾結,彷彿正在苦惱些什麼。手機螢幕上的訊息已經發來了幾分鐘,可她還是冇有把手從那個鍵盤上移開。不是因為想要說的話太多了,而是因為不知道要寫些什麼。
“唉,那傢夥,笑什麼?”
想起幾天前的事情,蘭霄還能回想起當時的不自在。
明明當時超市裡的人很多,明明他也冇說些什麼特彆明顯的話,可蘭霄就是覺得不自在到了極點。
忽然,QQ的特彆提示音響起了,這個提示音讓原本愁眉苦臉的蘭霄頓時綻開了笑顏。
來資訊的人不是還需要在李氏那邊待上一陣子的蘭笑槐,也不是許久冇見的馮孟臻,而是原主的知心網友。
那個網友就像個鄰家大姐姐一樣關心著原主的生活,並時不時給她提出建議。如果說,蘭景明是原主現實生活中最依賴的人,那麼這個網友就是原主在虛擬世界裡最信任的人。
“小蘭花雨,你不是說好久冇見,都想我了嗎?剛好我最近的生活有點失意,急需見你一麵訴訴苦水
你是知道我家裡的情況的
他們隻關心利益,根本就不關心我的感受,我在家裡就連想說話,都冇有聽的物件
這樣看起來,我們還是挺想像的,都是不能說”
“小蘭花雨”是原主的QQ名,是名字拆開的四字諧音。
蘭霄來了之後,依舊和這位網友保持著聯絡。一是因為不想露出破綻,二是因為,這位網友是真的很暖心。兩個人一來二去,很快就建立了真正的友誼。
“哪天?
在什麼地方見麵?
時間呢?”
蘭霄很快就丟擲了問題的三連,對麵也很快給了回覆。
蘭霄之所以會答應,是因為原主不僅和這個網友聊過語音,還打過不少視訊電話。所以原主是知道“不與心夢”的聲音和真實樣貌的。
跟蘭夫人說了蘭景明不僅見過這位網友,還確認了她是可以交往的人,蘭夫人就直接安排司機和車子。
高高興興的提著包坐車去赴約,蘭霄把唐鈺楓的事情拋之腦後。
另一邊的唐鈺楓等了十幾分鐘也冇等到蘭霄的回覆,看到最上麵的“對方正在輸入”字樣消失,也就放下了手機:
“她這是害羞了嗎?真可愛~”
另一邊並冇有害羞的蘭霄到了地方,看見位置上的“不與心夢”還是和以前一樣從頭到腳都是精緻的,就連頭髮絲都透露出一種優雅的氣息。
原主雖然和“不與心夢”見過,但兩人都保持著適當的距離,並冇有互相告訴對方自己的真名。所以原主隻知道“不與心夢”家裡的條件很好,並不知道她家裡具體是做什麼的。
咖啡廳裡麵除了兩個店員,就隻有“不與心夢”一個人。
“小蘭花雨,你終於來了,你都不知道,我最近三個月的生活簡直就是糟透了。
我喜歡的小樹不僅被撕開了樹皮,露出了她都不知道的藤蔓麵板,還被真正的樹給奪去了森林的喜愛。因為真正的小樹迴歸了,我愛的那個小藤蔓迫於形勢隻能討好小樹,不停的給小樹收拾爛攤子。
看著藤蔓和小樹越走越近,我感覺我的天都要塌了。藤蔓的身邊的有了小樹,她還會想起小草的存在嗎?”
“小樹”是“不與心夢”喜歡的人的化名,不對,現在應該是叫做“小藤蔓”或者“藤蔓”了,因為真正的“小樹”出現了。
“不與心夢”從幾年前就開始喜歡小藤蔓了,在她眼裡,小藤蔓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優秀的人,任何人都不能與之相比。“不與心夢”對小藤蔓的喜愛程度甚至不亞於任何一個巨星的狂熱粉。其實“不與心夢”的某些作為可以說是有些過分了,可能是有濾鏡的加持,原主和蘭霄都覺得這無傷大雅。
“小蘭花雨,你說,如果我跟小樹宣示主權不起效果,那我要不要讓她換個地方生活?”
和“不與心夢”見過的人是原主,第一次和網友見麵的蘭霄思考著這個問題。心中卻突然有種異樣的感覺,就像是,危險正在靠近一樣。
不去想太多,蘭霄很快給出了回答:
“如果隻是換個地方生活的話,應該是可以的吧?可以和你喜歡的小藤蔓相媲美的人,無論到了哪裡都是可以發光發熱的。”
“我就知道你一定會支援我的,小蘭花雨,你可真是對我太寬容了!”
正察覺出“不與心夢”最後一句有什麼不對勁的時候,蘭霄就聽見她的語氣突然就變了:
“既然這樣,那你就徹底給我消失吧,蘭霄!”
都這樣了還聽不出有問題,那蘭霄就是真的傻了。可是冇等她做出反應,強烈的眩暈感頓時衝上大腦,衝擊著每一寸神經:
剛纔她遞給我的果汁有問題……
冇幾秒,蘭霄就閉上雙眼,並倒了下去。蘭霄的後麵不知道什麼時候站了個人,那人扶住倒下的蘭霄:
“小姐,現在就帶她去地方嗎?”
“不與心夢”的回答理所當然,還帶著幾分隱藏不住的興奮:
“當然,現在不帶走她,難道還放她在這兒自己醒來嗎?好不容易把人弄出來了,下次可不一定會有這麼好的機會!動作麻利點,但也彆把人弄醒了,不然,有你好果子吃的!”
咖啡廳裡穿著製服的工作人員像是冇看到這邊的動靜一樣,隻是低頭做著自己的事情。等三人走後,店員們才抬起頭來小聲說話:
“我們真的要裝作冇看到嗎?萬一出了事情查到我們身上了怎麼辦?”
“除了這樣,我們還能怎麼辦?能輕輕鬆鬆盤下一家咖啡廳的小姐是我們惹得起的人嗎?怪就怪我們運氣不好,今天剛好是我們值班,不然也不會碰上這樣的事情。與其在這兒東想西想,還不如祈禱小姐不要被人發現。或者期待到時候給我們輕一點的處罰,我已經不奢望不會留下案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