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先生?毛利小五郎先生!」
陳默剛剛費力地睜開眼睛。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劇烈的頭痛,像是有人用錘子在敲打他的太陽穴。其次就是一種陌生的沉重感,這才讓他意識到——他的身體……不對勁。
陳默低下頭,看見自己穿著一件皺巴巴的米色西裝,領帶歪斜,襯衫上還沾著可疑的汙漬。接著就是雙手,他發現雙手變得白皙而略顯浮腫,指甲修剪得整齊但透著一股疏於打理的頹廢。他又試著握了握拳,那種筋骨齊鳴的貫通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虛浮的、長期缺乏鍛鍊的綿軟。
「毛利先生,您沒事吧?」麵前是一個穿著便利店製服的女孩,約莫二十歲,臉上帶著擔憂,「您剛才突然倒在貨架旁邊,嚇了我一跳……」 解書荒,.超實用 ,提供給你,的閱讀體驗
「……」陳默有些茫然地晃了晃腦袋,眼前女孩好像說的是日文,可是他完全就聽不懂!
前世形意拳宗師的掌控力和意誌讓他在這一瞬間冷靜了下來,同時仔細感受著腦海中的記憶片段。
「啊!……」放開意識,一股陌生的記憶湧入陳默的腦海之中,這一瞬間,時間似乎也變得無比漫長,讓陳默不斷承受著那如同靈魂撕裂一般的劇痛。
陳默——不,現在他是毛利小五郎了——沒有說話。他閉上了眼睛,憑著他前世強大的意誌力,開始一點一點地梳理起腦海中洶湧而來的記憶,同時將腦海之中的兩份意識慢慢融合。
毛利小五郎,三十八歲,先後擔任警視廳火災二課及搜查一課刑警,在十年前的某起案件中,為營救妻子妃英理而被迫向其大腿開槍,最後自己被迫引咎辭職。後轉行在家中經營起偵探事務所。妻子妃英理是知名律師,因為那次事件後妃英理認為小五郎太冷漠無情,不夠體貼,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從此與小五郎分居多年。有一個女兒,毛利蘭,十六歲,空手道高手。家住在東京都米花町五丁目三十九番地一號毛利偵探事務所……
等等,毛利蘭?工藤新一?名偵探柯南?
陳默猛地睜開眼睛,記憶中的最後碎片拚湊完成——那個被黑衣組織灌下毒藥變成小孩的高中生偵探,以「江戶川柯南」的身份,暗中調查案件。這不是他前世看過的動漫《名偵探柯南》嗎?
他重生了?不!是靈魂穿越,占據了這具屬於原本劇情中重要角色毛利小五郎的身體。
「謝謝!我沒事。」陳默緩緩地開口,卻已經是標準的日語發音,他的聲音沙啞而陌生,帶著長期飲酒後的渾濁,「可能是……昨晚喝多了吧。」
這是毛利小五郎的慣用藉口。陳默在記憶中看到,這個男人幾乎每天都以啤酒度日,冰箱裡永遠塞滿罐裝啤酒,書房裡堆著賽馬報紙和性感女星寫真。完全就是一個頹廢的中年大叔。
麵前的女孩鬆了口氣:「那就好。不過毛利先生,您真的要注意身體呢,再這樣下去,小蘭小姐會很擔心的。」
小蘭。陳默在記憶中搜尋到這個女孩的形象——溫柔而又堅強,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成熟,空手道足以在關東大賽奪冠。她對父親的愛是複雜的,既有失望,又有期待,總是在默默收拾著父親醉酒後留下的爛攤子。
陳默忽然感到一陣愧疚。不是他的愧疚,是這具身體殘留的情緒,是毛利小五郎深埋在酒精和頹廢下的、對女兒的虧欠。
「謝謝。」陳默站起身來,身形還有些搖晃,他連忙調動全部心神維持著身體的平衡,「多少錢?」
「您還沒買東西呢,是突然暈倒的……」
陳默點了點頭,從口袋裡摸出錢包。裡麵的鈔票不多,幾張千元鈔和一堆零錢,還有一張賽馬彩票——沒中獎。他抽出了一張千元鈔,在貨架上拿了一罐黑咖啡。
「這個吧!」陳默說,「我醒醒酒。」
走出便利店,午後的陽光刺得陳默眯起了眼睛。米花町的街道整潔而安靜,帶著典型的東京中產階級社羣氣息。陳默——現在他必須習慣被稱為毛利小五郎——一邊走路適應著新的身體,一邊開始係統地檢查起這具身體。
兩個字形容現在的身體狀況:糟糕!
四個字形容:非常糟糕!
由於長期的酗酒導致肝功能受損,胃黏膜脆弱,血壓偏高。肌肉萎縮,尤其是核心肌群,站姿都有些前傾。最致命的是反應速度,曾經能在零點幾秒內做出戰術判斷的神經反射,現在被酒精麻痹得遲鈍不堪。
但也不是全無希望。
陳默活動著手腕,感受著手臂的骨骼結構。毛利小五郎年輕時是警視廳的射擊冠軍,這具身體的底子其實還不錯,隻是被荒廢了太久。骨骼比例勻稱,關節靈活度尚可,如果能係統恢復訓練……
正這樣想著的時候,陳默忽然停在了一家理髮店的櫥窗前麵,看著玻璃倒影中的陌生的自己。
蓬鬆的捲髮,鬍子拉碴,眼袋浮腫,領帶歪斜地掛在脖子上。這就是名偵探毛利小五郎,世人眼中的糊塗大叔,「沉睡的小五郎」——那個在柯南的麻醉針下昏睡,然後以驚人推理解決案件的傀儡。
陳默笑了笑。這個笑容讓他陌生的臉龐上浮現出一絲銳利,那是屬於曾經形意拳宗師的、看透本質的從容。
這可是一個有趣的世界。記憶中毛利蘭所展示的徒手碎電線桿的絕技,及京極真超越地球人的戰鬥力。這一切都讓他很期待,或許他的武道實力可以超越前世更上一個台階,到達傳說中的那個無人到達的境界——見神!
現在雖然這具身體需要武道重新捶打,但是這個世界是一個完美的世界。從那個即將寄居在他家中的小鬼,被毒藥變成孩童的高中生偵探!也可以看出這個世界還擁有著超乎尋常的科技。
陳默,不,現在應該叫毛利小五郎,他整了整身上的領帶,向記憶中的地址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