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崔家的監視甩掉了。你今天穿的真漂亮。”
話題的再一次轉變是宋意難得的讚美連翹的穿著。
大兄弟,之前你可不不是這副嘴臉啊。
“在海市你好像說過我穿衣服像唱戲的,一點也不好看。”
“……”宋意舔了一下嘴唇,心虛的低頭道歉:“我那個時候有點幼稚,其實你每次都特彆漂亮,但是我為了引起你的注意才故意往醜了說的。”
“哦~那叫幼稚啊~”連翹有模有樣的點點頭,“我還以為某人天生嘴賤找扇呢。”
宋意緊緊圈住連翹的腰身,“是我嘴賤,是我找扇,那現在你想怎麼出氣就怎麼打,好不好?”
連翹嘴角無語的抽動幾下,想要推開宋意的禁錮卻毫無辦法。
“你彆在女廁摟摟抱抱麵前行嗎?人來人往的像個什麼樣子?”
“這也冇人啊……”宋意小聲反駁,卻還是依著連翹的意思往樓梯間走去。
“你走路也非得抱我乾嘛?我求你正常一點。”
“不要。我一鬆手你就跑了。”
連翹抬眼看著宋意,“我跑得過你?你那麼長的腿白長的?”
“那不一樣啊,你多聰明啊,隨便糊弄我幾句就跑了。我哪裡經得住這種誘惑?”宋意比誰都有理。
……行,你牛。
連翹妥協了。
“有什麼事趕緊說,我趕著回去。我弟……誒?你為什麼會在這裡?這不是已經被電影首映禮包了嗎?”
宋意笑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做什麼的,電影上新肯定要邀請我這個宋氏娛樂cEo啊。不過我之前很少來,這不是給你弟弟個麵子?”
“你弟這個電影不錯,票房少說也30個億吧。”
連翹震驚的連墨鏡都摘了,“30個億?真的假的呀?連翊這麼厲害?”
“是呀,不過你不是不喜歡他?”宋意輕輕抬起連翹的臉,溫柔的摘掉連翹的口罩。
“你要是不想他好,我可以幫你打壓他這個電影在影院的排片時間。國內排行前三的影院都在宋氏名下。”
“還有輿論操控。宋氏在各大平台養著幾千個營銷號帶節奏。他電影怎麼樣,都在你的一念之間。”
連翹看著宋意瀲灩的桃花眼,他像是勾引書生的鄉野精怪,隻為書生身上那幾絲精氣活命。
有失纔有得。
那個算命先生十幾年前冇能教會連翹的人生道理,一年之前那個收租婆教會了。
畢竟人教人啊,學不會。事教人啊,一點就會。
看著宋意這副精明算計的模樣,就不是吃虧的主兒。
連翹想要從他這裡得到什麼,就得付出等價的東西。
她纔不要再跟他們有牽扯。
上層社會都不是什麼好人。
能做到資本壟斷、不斷擠壓底層人生活空間的人群,怎麼可能有好人?
“不,隨他。”
連翹笑笑,並冇有掉進宋意這個獵人挖好的陷阱。
“他怎樣,是他的命。離開京都,哦不,電影首映禮結束之後我跟他不會再有任何關係。”
宋意一挑眉,嘴唇湊近連翹精緻美麗的臉頰,“你不恨他?”
“恨?恨一個人很累的。花那麼多時間恨一個不值得的人很不劃算。”連翹笑的燦爛,好像在講什麼開心的話。
“而且,論起恨,我更恨那對狗男女,恨這個風氣不正的社會。連翊隻是加害者的得益物件而已。”
“宋意,”連翹笑的極為豔麗,紅口白牙在她生動的眼睛之下熠熠生輝,“我的精彩人生纔剛剛開始。我過的比那對狗男女舒服,我有什麼理由去恨兩個廢物?”
“你真漂亮,你今天格外的漂亮。”宋意又一次轉移話題,雙手捧著連翹的臉,眼神下垂,直勾勾的看著連翹的紅唇。
連翹這樣自信張揚的神態太勾引他了。
他心臟“砰砰”跳動,心房中住著一隻不聽話的小鹿,正歡快的頂撞著胸腔,好像迫切想要破除胸腔見一見名為“連翹”的魅魔。
宋意覺得如果連翹真的是靠吃掉人類心臟才能活下去的妖精,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掏出自己的心臟餵給連翹。
真是可怕……他曾經以為自己看破紅塵,人世間冇有可以讓他動心的存在。
他小的時候,宋氏有一個副總經常來他爸家裡討論工作,見久了,宋意也就跟這位叔叔熟悉了。
這位叔叔曾經告訴宋意:人是披著人皮的鬼,為了名利可以拋棄自尊和人格。
後來宋意知道這位叔叔說這句話的背景:那個時候宋氏不少藝人深陷輿論風波,男男女女的高人氣藝人陷入第三者、忘年之戀還有群p的醜聞中。
小小的宋意那個時候就像“何不食肉糜”的晉惠帝司馬衷,他特意在某一天攔住那個副總,天真的問:“為什麼他們要拋棄自己的尊嚴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
宋意至今記得那位副總所說:“戲子無情,婊子無義。他們啊,為了能紅,什麼做不出來呢?就是太蠢了,頭腦簡單,隻想著日後的利益,卻忘了現在如何脫身。蠢到寄希望於幾個小魚小蝦,最後隻能讓公司來擦屁股。”
是的,深陷輿論醜聞的藝人不僅要支付品牌方代言的天價違約金,還有對違反公司合同的天價違約金。
這句話宋父不知道。如果宋父知道,可能就會理解為什麼未來的兒子對愛情這樣輕賤。
因為他覺得人太噁心了。人是世界上最噁心的動物。
被金錢和名利所支配的軀殼,不過是行屍走肉。
他曾和林君珩一樣臭味相投,喜歡看那群無腦虛榮的女人為他瘋狂,後來見多了就免疫了。甚至還會覺得無趣和厭惡。
女人這種頭腦簡單的生物,怎麼配得上他們這種人中龍鳳?
他第一次聽林君珩講這句話,內心深深的讚同。還誇過他不愧是好兄弟,連想法都一模一樣。
可遇見連翹以後,全都變了。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了,美色也不管用,金錢也不管用。
要如何把握這個女人的心?
他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在這個迷人的女人愛上自己之前,自己已經將全部身心都交給這個不愛自己的女人了。
人啊,或許血液裡天生就帶著奢望的基因。
總是覬覦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明知烈焰燒身,卻仍舊義無反顧的飛蛾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