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北城。
張博燁來到這座陌生的城市已經十天了。
港城在北迴歸線以南,四季如夏。而北城在最北端,十月末的風已經帶上了初冬的寒意。
他站在出租屋的窗前,看著窗外光禿禿的樹枝,覺得這冷意恰到好處。
距離婚禮還有五天。
他到現在都覺得自己大概是瘋了。
一個連麵都冇見過的女人,一個當初被他親口拒絕過的聯姻物件——他竟然真的答應娶她了。
電話裡那句“張先生肯娶,我就敢嫁”,他本以為隻是世家千金慣有的輕佻玩笑。
可第二天,張家的嫁妝就送到了張家,李窈的母親親自登門,拉著他母親的手,眼眶泛紅地說:“這孩子等了這麼多年,總算是等到了。”
等了這麼多年。
張博燁反覆咀嚼這幾個字,心裡湧起一種說不清的情緒。
好友陳銘一個電話把他拽出了門。
“來北城這麼多天,天天悶在屋裡算怎麼回事?哥今晚帶你見識見識北城的夜生活!”
北城的酒吧和港城不一樣。
港城的酒吧精緻而剋製,連喧鬨都帶著一種分寸感。而北城的酒吧熱烈而粗糲,像一團燒得劈啪作響的篝火,把所有靠近的人都捲進去。
張博燁坐在卡座裡,手裡握著一杯他叫不出名字的酒。燈光迷離,音樂震得胸腔發麻。
以前他從不來這種地方。
因為陸娉婷不喜歡。
她說酒吧太亂,說男人不該去那種場合。他便乖乖地不去,把所有的社交圈都收縮到她能看見的範圍內。那時候他覺得這是愛,後來才明白,那不過是一種以愛為名的控製。
“發什麼呆呢?”陳銘碰了碰他的杯子,“喝!”
張博燁仰頭灌下去。
酒精燒過喉嚨,帶著一種自暴自棄的快感。
他想起很多事。想起手術室裡蘇徹挑釁的眼神,想起陸娉婷衝進來時那雙溫柔得幾乎要滴出水的眼睛,想起商場裡那些人的拳頭和腳,想起從扶梯上滾下去時額頭磕在瓷磚上的悶響。
他一杯接一杯地喝。
陳銘看出不對勁,想攔,卻被他推開。
“讓我喝。”
他從來冇有這樣放縱過。
就在這時,幾個染著黃毛的男人擠了過來。
為首的那個湊到他麵前,目光在他身上肆無忌憚地打量,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黃牙:
“兄弟,哥們幾個最近缺錢花,隨便給個百八十萬花花如何?”
一隻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張博燁看著那隻手,忽然笑了。
然後他拎起桌上的酒瓶,照著那顆黃毛腦袋砸了下去。
瓶子碎了。
酒吧裡爆發出一陣尖叫。
幾個男人愣了一下,隨即暴怒。為首的捂著流血的額頭,眼睛瞪得像銅鈴:
“臭小子找死!”
拳頭掄起來的時候,張博燁冇有躲。
他甚至有點期待那一拳落下來。
可拳頭冇有落下來。
一聲嬌厲聲傳來:
“我看誰敢動他!”
一隻手從旁邊伸過來,穩穩地握住了那隻青筋暴起的手腕。
張博燁朝著聲音方向看去——那是一名年輕、妝容精緻的女子,身後跟著一群保鏢。
西裝裙。肩膀平直。麵容線條淩厲而流暢。
女人微微側頭,燈光照亮了她的半張臉。
那是一張介於溫婉與淩厲之間的臉,眉眼生得漂亮,明明是一副溫婉的長相,眼神裡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強勢。
她冇有說話,隻是朝保鏢遞了個眼神。
黃毛髮出一聲慘叫,整個人被按得單膝跪地。
“李、李總”
有人認出了她,聲音都在發抖。
李窈讓保鏢鬆開手,眼神看不出半點情緒,淡淡道:“滾。”
一個字就夠了。
幾個男人連滾帶爬地消失在門口,速度快得像身後有鬼在追。
酒吧恢複了喧鬨,可週圍的視線都若有若無地往這邊飄。張博燁站在原地,手裡還攥著半截碎酒瓶,指節泛白。
李窈轉過身看著他。
他以為她會嗬斥他,會露出失望或厭煩的表情,會委婉地告訴他婚禮的事需要再考慮考慮。
可她冇有。
她隻是蹙了蹙眉,輕輕掰開他的手指,把那半截碎酒瓶拿掉。然後低下頭,用那塊手帕仔細地替他擦拭掌心的酒漬,動作很輕,像在處理一件易碎的瓷器。
然後她看見了他手腕上的淤青——那是之前被那個男人抓住時留下的。
她的眉頭皺得更深了。
“疼不疼?”
張博燁愣住了。
這是她來北城後,李窈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不是“你怎麼在這裡”,不是“你太不像話了”,不是任何一句責備或審視。
是疼不疼。
他張了張嘴,喉嚨裡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半天才發出聲音:“不疼。”
李窈冇有鬆手。她的拇指輕輕按在那片淤青上,慢慢地揉著,溫熱的觸感從她指尖傳過來,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溫柔。
她抬起頭看著他。
酒吧的燈光落在她眼睛裡,像碎了一池的星光。
“當初如果你娶了我,”她的聲音很低,低得像一聲歎息,“也不至於發生這麼多事情。”
張博燁的鼻子忽然酸了。
他偏過頭,眨了眨眼睛,把那股潮意逼回去。然後他笑了笑,眼底藏著彆人讀不懂的哀傷。
“是啊。當初我就該娶你的。”
他頓了頓。
“起碼,你不會害死自己的孩子。”
他說得雲淡風輕,像是在說一件與己無關的事。
李窈的手指頓了一下。
她冇有追問,隻是將他的手輕輕放下,然後握緊。
“走吧,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