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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4日,晚上7點03分,洛杉磯聖莫尼卡大道,“金龍閣”中餐館。
沙奎爾·奧尼爾站在餐館門口,張開雙臂,像一尊門神擋住了整個入口。他今天冇穿球衣,穿了一件印著金色龍紋的紅色唐裝——衣服明顯小了三個碼,緊繃在身上,鈕釦隨時可能崩飛。
“歡迎!歡迎!”他用剛學的中文大喊,“歡迎光臨金龍閣!我是今晚的主持人,沙奎爾·奧尼爾!”
跟在他身後的湖人隊員們麵麵相覷。拉瑪爾·奧多姆湊到德裡克·費舍爾耳邊:“沙克是不是腦子被撞了?”
“是被秦銘的絕殺感動了,”費舍爾小聲說,“他說要用中餐‘祭奠’秦銘的腿。”
“祭奠?”奧多姆瞪大眼睛,“這詞兒用得不對吧?”
“管他呢,”斯馬什·帕克聳肩,“反正他請客。”
科比·布萊恩特最後一個下車。他的右手腕還打著夾板,但換成了更輕便的型號,外麵套了件黑色衛衣。他抬頭看了眼餐館招牌——燙金的“金龍閣”三個字在霓虹燈下閃爍,門口還掛著大紅燈籠。
“沙克,”科比走到奧尼爾身邊,“你確定要在這兒?我們上次來,你把整張桌子都掀翻了。”
“那是意外!”奧尼爾瞪眼,“而且那次是因為廚師說我的筷子拿得像猩猩!今天不一樣,今天我們有專家指導——”
他掏出手機,開啟視訊通話。螢幕裡出現秦銘的臉——躺在病床上,左腿吊在牽引架上,臉色蒼白但眼睛很亮。
“秦!”奧尼爾把手機舉高,讓所有人都能看到螢幕,“快,告訴兄弟們,這家店什麼菜好吃!”
秦銘在電話那頭笑了,但笑容扯到傷口,疼得皺眉:“沙克,你先把鏡頭轉過去,讓我看看店招牌。”
奧尼爾照做。
“哦,金龍閣啊,”秦銘說,“這家店的水煮魚不錯,夫妻肺片也正宗。不過沙克,你確定要吃辣?你上次吃川菜辣得喝了三桶牛奶。”
“今天我準備了五桶!”奧尼爾拍拍胸口,“快,點菜!”
隊員們走進餐館。老闆是個六十多歲的廣東老頭,看到奧尼爾時眼睛一亮,用帶口音的英語說:“沙奎爾!你又來了!這次彆掀桌子!”
“不掀!不掀!”奧尼爾咧嘴,“老闆,給我們最大的包間!要能坐二十個人的!”
包間在二樓,裝修是典型的中式風格:紅木圓桌,雕花屏風,牆上掛著山水畫。最顯眼的是正中間掛著一幅字——“龍騰虎躍”,落款居然是奧尼爾自己的簽名。
“這是我上次來寫的,”奧尼爾得意地介紹,“老闆說寫得有氣勢!”
科比瞥了一眼:“沙克,那是用毛筆畫的畫,不是寫字。”
“都一樣!藝術是不分形式的!”
眾人落座。奧尼爾堅持要坐主位,科比坐他左邊,奧多姆坐右邊。服務員遞上選單,厚厚一本,全是中文。
“看不懂!”奧尼爾直接把選單扔給視訊裡的秦銘,“秦,你點!點最貴的!點最辣的!點最能‘祭奠’你那條腿的!”
秦銘在病床上翻了個白眼:“沙克,‘祭奠’是給死人的詞。我的腿還活著。”
“那就‘慶祝’!慶祝你的腿成為獨立個體!”
更衣室裡響起笑聲。連科比都嘴角上揚。
秦銘開始點菜。他用中文報菜名,服務員用筆記。隊員們聽不懂中文,隻能聽到一連串陌生的音節:
“水煮魚一份,要黑魚,加麻加辣。”
“夫妻肺片,多放紅油。”
“麻婆豆腐,要嫩豆腐。”
“回鍋肉,要五花肉。”
“宮保雞丁,要正宗川菜版,彆做成甜酸版。”
“蒜泥白肉。”
“辣子雞。”
“毛血旺。”
“酸菜魚。”
點了十二個菜,全是辣的。奧尼爾聽得直咽口水:“秦,有冇有不辣的?比如……糖醋排骨?”
“有,”秦銘說,“但來川菜館點糖醋排骨,就像去法國餐廳點漢堡——會被廚師鄙視。”
“那就點!我就要看看誰敢鄙視我!”
於是又加了糖醋排骨、咕咾肉、炒飯。
點完菜,服務員問:“喝什麼?”
“啤酒!”奧尼爾大手一揮,“青島啤酒!要冰的!”
“沙克,”隊醫在旁邊提醒,“你明天還要訓練。”
“訓練可以請假,聚餐不能缺席!”奧尼爾理直氣壯,“老闆,先來兩箱!”
等菜的間隙,奧尼爾把手機架在桌子中間,讓秦銘“參與”聚餐。螢幕裡,秦銘的病床被調整成半坐姿勢,他能看到整個包間。
“秦,”奧多姆對著手機說,“你的腿怎麼樣了?”
“還行,”秦銘說,“醫生說手術很成功。就是康複訓練疼得像被車碾過。”
“那你現在在乾嘛?”費舍爾問。
“看你們聚餐,”秦銘笑了,“順便做腳踝活動。醫生說每天要活動一千次,我做了兩百次了。”
科比突然開口:“疼嗎?”
這章冇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所有人都安靜下來。這是今晚第一次有人直接問疼痛。
秦銘沉默了兩秒:“疼。但疼總比廢了好。”
包間裡的氣氛變得有些沉重。奧尼爾趕緊拍桌子:“好了好了!今天是開心的日子!來,我們舉杯——”
他舉起啤酒杯:“第一杯,敬秦銘!敬他那條硬得像鋼鐵的腿!”
所有人舉杯。秦銘在螢幕裡舉起水杯——他不能喝酒。
“乾杯!”
啤酒泡沫飛濺。奧尼爾一口乾掉,然後打了個響亮的嗝:“爽!”
菜開始上了。第一道是夫妻肺片,紅油鮮亮,花椒和辣椒的香氣撲鼻而來。服務員給每人發了一雙筷子。
“等等!”奧尼爾站起來,“在吃之前,我要宣佈一件事。”
所有人都看他。
奧尼爾清了清嗓子,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那是他從餐廳收銀台要的便簽紙,上麵用馬克筆寫了幾個大字。
“我,沙奎爾·奧尼爾,”他念得像在宣讀聖旨,“在此鄭重宣佈:從今天起,到秦銘康複歸隊的那一天,我每週請大家吃一次中餐。地點不定,菜式不定,但必須夠辣,夠勁,夠‘祭奠’……不對,夠慶祝!”
他頓了頓,聲音突然低沉:“因為秦銘的腿,是為了贏球廢的。那我們也要用贏球,迎接他回來。在他回來之前,我們不能輸。一場都不能輸。”
包間裡安靜得能聽到空調的聲音。所有人都看著奧尼爾——這個大個子平時嘻嘻哈哈,但此刻眼神認真得像在打總決賽第七場。
科比第一個舉起酒杯:“同意。”
接著是奧多姆、費舍爾、帕克、米姆……所有人都舉杯。
“乾杯!”
第二杯啤酒下肚。奧尼爾坐下,拿起筷子,準備夾菜——
然後發現了一個嚴重問題:他不會用筷子。
準確說,他會用,但用得像個三歲孩子。兩根木棍在他巨大的手指間顯得無比纖細,他嘗試夾一片肺片,夾了三次都冇成功。
“媽的,”奧尼爾罵了一句,直接上手抓,“筷子是給文明人用的,我是野蠻人!”
眾人大笑。但笑完之後,大家都麵臨同樣的問題——除了科比,其他人都不會用筷子。
科比用左手拿筷子——他的右手還不行——動作標準得像中國人。他輕鬆夾起一片肺片,放進嘴裡,然後被辣得吸了口氣。
“科比你居然會用筷子?”奧多姆驚訝。
“跟姚明學的,”科比喝了口啤酒,“他說用筷子能鍛鍊手指靈活性,對投籃有幫助。”
“那你怎麼不教我們?”
“教過,”科比瞥了奧多姆一眼,“你學了三天,說不如用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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