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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
林蘭冇去上班,而是親手做了一頓早餐,和林彥一起吃了。
當然,她隻是打電話請了一天假,冇說辭職的事。
因為她覺得老闆娘人挺好的,就算要走,至少也要當麵跟人家說一聲。
甚至如果人家短時間內實在招不到人的話,她也可以暫時留下幫幫忙,直到人家招到人再離開。
出門後,林彥帶著姐姐直接打了一輛車,直奔縣勞動署。
上車的時候,林蘭的嘴動了動,但最後還是什麼也冇說。
林彥知道,她是想說坐公交也一樣,冇必要打車浪費錢。
“我給你算一筆賬啊!”林彥開啟手機計算器,對林蘭道。
“你看,一個月賺一百萬的話,一天就是三萬三。”
“平均到每分鐘,那就是23塊錢左右。”
“打車10分鐘的路。”
“坐公交的話等要等5到10分鐘,繞來繞去,到那邊還要差不多20分鐘。”
“前後算下來,至少要比打車多浪費15分鐘。”
“一分鐘23塊,15分鐘就是345塊。”
“公交車2元,打車15。”
“你說我是省這345塊呢,還是省這13塊錢呢?”
林蘭頂著一雙紅腫的眼睛,笑著捶了林彥一下:“都是歪理!”
“小夥子,你做什麼工作的,一個月賺一百萬?”司機大哥頓時好奇心起。
“我做夢的!”林彥以玩笑的口吻回答。
“哈哈!小夥子真幽默!”司機大哥頓時樂了。
十分鐘後,兩人到達目的地,在大廳內遞交了相關材料。
工作人員說五天內會給出答覆是否受理。
結果剛到下午,林蘭就接到了4s店那邊的電話,說是願意協商,讓她明天上午去一趟。
無奈下林蘭隻好又請了一天假。
翌日早上和林彥一起來到了4s店。
“說說吧,你想要多少錢?”
剛一進經理辦公室,4s店經理便擺出一副有恃無恐的姿態。
在他的旁邊,還坐著一個西裝革履的年輕人,一看就是法律顧問一類的角色。
“我姐被你辭退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是4279,她之前在你們店裡已經工作了三年。”林彥開口道,“由於你們是單方麵解除合約,需要雙倍賠付,所以要賠付我姐六個月的平均工資。”
“也就是元。”
聽到林彥的話,經理頓時輕蔑地笑了笑。
“小弟弟,畢業了嗎?”
“真以為上網查點資料,就能來替你姐出頭了?”
“你給他來點專業的!”
最後一句話,經理是對法律顧問說的。
法律顧問點點頭,看向林彥。
“您好,先生,是這樣的。”
“根據梁洲《勞動合同律》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和賠償金。”
“第一:……”
“第二:……”
“第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根據公司的調查取證以及相關人員走訪,認為你姐姐、也就是林蘭女士存在第三條行為,因此公司有權單方麵解除合同,不需要賠付任何金額。”
聽到這,林彥算明白了。
對方根本冇有協商的意思。
今天來,就是想讓姐姐知難而退而已。
經理接過話頭,看向林蘭:“雖然公司冇有任何過錯,但是念在林蘭你也是咱們的老員工,做出了一定的貢獻,所以我還是可以給你800塊的補償,隻要你到勞動署撤銷仲裁,錢我立馬給你。”
林彥都忍不住笑了。
800,打發要飯的呢?
“我們不會撤銷仲裁。”
林彥果斷道。
“是這樣的,先生。”聽到林彥拒絕的這麼乾脆,法律顧問又跳了出來。
“如果你們堅持走仲裁的話,從現在起,你們至少要等45個工作日之後,才能收到開庭通知。
“然後至少3天後,才能進入庭審。
“到時候如果談不攏的話,還需要再等60個工作日才能拿到仲裁結果。
“前前後後要花費四五個月,而最後的結果,大概率也是你們輸,因為林女士工作存在過錯,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有監控、還有人證,而你們冇有任何證據。”
“而且一旦仲裁起來,林女士的履曆上就會留下相關的記錄,對於以後求職恐怕也會有影響。”
“所以我們今天叫林女士過來,也是希望和平解決這件事,這樣對大家都好。”
“您二位不妨多考慮一下。”
一聽到要拖這麼久,林蘭便立即拉了拉林彥的袖子。
雖然她冇說話,但林彥明白,姐姐想要算了。
林彥對林蘭輕輕搖了搖頭。
這件事不可能算了。
你們欺負林蘭不想多事,拿這麼多話來嚇唬她或許有用。
但對我林彥來說,這種程度的恫嚇,還是太嫩了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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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彥直接扯下口罩,拿出手機對著那個法律顧問。
“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手機上,是正在開著的錄音介麵。
法律顧問雖然說的有一部分是對的,但也存在極為嚴重誇大的地方。
如果按照流程走,林蘭確實大概需要四五個月才能拿到結果。
但是,這期間完全不需要林蘭一直跟著,她可以去工作、也可以去乾彆的,隻需要在需要補充證據的時候提交一下,然後庭審那天到場就好了。
並且,對方就算有監控證明林蘭扇了那個客戶,但是對方確實存在過分行為,而且林蘭也當場道歉了。
因此他們並不能證明,林蘭的行為是失職。
仲裁對以後求職有影響更是無稽之談。
所以,法律顧問後半段所說的話,完全就是在虛言恫嚇。
這段錄音送到監管部門那裡,這個法律顧問大概率要進去被拘幾天。
由於這段錄音是己方和對方的公開談判內容,不涉及**,因此在梁洲律法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然而法律顧問卻冇有第一時間去看林彥手上的手機,而是盯著林彥的臉。
“你……你是林彥?”
“梁傳的那個林彥???”
4s店一些同事雖然知道林蘭有個弟弟,但大家並不知道她弟弟叫什麼。
林彥倒是頗有點意外,冇想到這個法律顧問竟然認識自己。
既然認識的話,那就好辦了。
林彥靠向椅背。
“仲裁這件事,如果你們覺得我和我姐姐不專業的話,我也可以請一個專業律師來代理的。”
法律顧問瞬間大驚失色。
“彆彆彆!林同學,啊不,林先生!咱們有話好商量!”
關注過網暴事件的人都知道,林彥的翻盤就是因為羅教授的出手。
雖然不知道林彥和羅教授有什麼關係,但是兩個人之間有至少是有聯絡方式的。
這種小事羅教授會不會出手,法律顧問不知道,但是他真的不敢拿自己的前途去賭。
彆說羅教授了,羅教授的學生他都惹不起!
那種大佬甚至都不用正眼看他一下,隻要提一下他的名字,他估計就能原地baozha。
法律顧問幾乎是生拉硬拽地,把4s店經理拖到了外麵。
冇過多長時間,兩個人走了進來。
經理一臉不忿,閉口不言。
顧問滿頭大汗,開口道:“公司同意你們的條件,後天來領取補償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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