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琛直起腰,把水杯遞給,“喝口水。”
沈琛眸如月華般看著,低啞的嗓音帶著一說不出來的魅,“我沒打算跟哪個人結婚,讓他們知道我已經有了媳婦和娃兒好的。”
唐如寶皺眉看著他,“沈團長,你條件這麼好,怎麼就不願意娶老婆呢?”
想到這段時間跟他的相,他也就是在外人麵前要秀恩時,才牽牽的手。
他這正是氣方剛的年紀,跟異睡一塊,就算他的教養不會讓他來,看的眼神多都會有些變化吧?
難道——
沈琛不會是不行,或是喜歡男人吧?
他要是喜歡男人,同樣也活得很痛苦,這畸形的取向,在這個思想保守的年代,就算是遇到自己喜歡的男人也不敢表達出來,還得把這份地、深深地藏在心底,不然會被人罵變態,被人脊梁骨。
“你用的什麼眼神看我?”沈琛見思緒在飛遠了,可看他的眼神又怪怪的,他抬頭敲了一下的腦門。
“如果你想澄清,也是可以的。”沈琛道。
不結婚頂多是被外人猜測他是否有疾,要是結婚了,無法跟方圓房,方要是編排,就會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
“那我就往上麵打結婚報告?”沈琛看著,試探地問。
“為什麼不行?”沈琛挑眉,“我很差勁?
“逗你的。”沈琛又來了一句。
“不。”沈琛搖頭,“不知為何,就隻喜歡逗你。”
微微瞇眼,目幽幽地盯著他,該不會真的喜歡,而他卻不自知吧?
後天就離開基地,回嶺南!
“不累。”不僅不累,還很神,“我想寫寫稿子。”
“我現在是靠寫作掙錢養娃,肯定得勤快一點。”唐如寶把從醫院帶回來的行李袋搜出的那隻挎包。
當時護士把包還給時,就發現一直放在包裡的木盒子不見了。
肯定是在跟梁彩英打鬥的時候,把木盒子丟掉了,反正那木盒子和爛手鐲也不是的東西,丟了就丟了。
沈琛看很快就進工作狀態,以為是快捷沒錢養安來,才會這麼拚命。
唐如寶沒有直接否定自己要不要工作,笑道,“回嶺南再找吧。”
現在還沒有商品房出現,人們對買房買地還缺乏意識想法。
如果不是重生回來的,不知道後世的發展方向,賺到的稿費肯定不會拿來買房。
陳小敏不是大手筆花錢的人,陳忠華和沈琛也會偶爾給錢,存了不錢的,但也沒想過要買房。
唐如寶心想:【回到嶺南後,給小敏打電話,讓別把錢存著,不懂得投資做生意,就買地皮,這是最保障的投資。】
按照上輩子的經濟發展的話,嶺南在不久後,就會為經濟發達迅速的城市,打工流舉起後,五湖四海的人都會湧到嶺南打工,要是能在這段時間買上幾塊地皮,建上幾棟房子,以後就可以當個胖胖的收租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