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靠近------------------------------------------,濱海市中心的寫字樓下一間咖啡廳內。,修長的手指捧著一杯熱美式。他垂著眼睫陷入沉思。,地處CBD商務區,客流都是附近的公司白領。這是他能想到的最快接近淩恪,卻不顯刻意的方式。。,沈昭剛剛上崗,憑藉一副好樣貌在店裡吸引了絕大部分顧客的目光。於是,樓下“暖樹”咖啡店裡來了一個帥哥咖啡師的訊息一經傳出,店裡每日流水簡直是蒸蒸日上。可見枯燥乏味的工作非常需要一位帥……嗯,一杯咖啡來提神。。,同事看到包裝袋過來與她嬉笑:“怎麼樣?真人是不是比照片還好看?”“何止!聲音也好聽!手也好看!”小李笑,“大美人一個,衝的咖啡也好喝,下次下午茶定暖樹唄。”,“是樓下的咖啡店?咱樓上的咖啡機出故障了,我正要去給淩總買咖啡。”“對!”小李點頭,“暖樹,一定要新來的帥哥做一杯手衝,跟普通的美式味道不一樣。”“叮咚”,正逢沈昭在擦拭咖啡機,絨佈劃過機器,金屬透出清晰的反光。他抬眸看向來人,手上動作微頓,又很快恢複從容。,來了。,向後靠在真皮座椅上,指尖輕輕敲擊桌麵,這是他放鬆時不經意的小動作。淩恪工作起來一向全神貫注,等工作結束後,身體才後知後覺地泛起一陣疲憊。。
“進。”他聲音略微沙啞,維持著仰靠在椅背上的姿勢冇有動。
助理推門輕步走進,手裡提著一個牛皮紙袋。“淩總,您的咖啡。”
淩恪抬眼,目光落在桌上寫著“暖樹”的紙袋上,眉尾微微上挑,看向林暢。他下午會喝一杯咖啡提神,往常都是林暢在辦公室茶水間裡沖泡,頭一回提著外麵的商品咖啡進來。
“今天咖啡機出了故障,更換新裝置需要時間,聽說樓下新來了位咖啡師的手衝不錯,您先試試。”
林暢家境一般,本科和研究生是靠淩氏資助纔讀完的,憑藉天分和努力,以優異成績畢業後直接進入淩氏集團董事長秘書部入職。兩年後恰逢淩恪接管淩氏企業,提拔他為董事長助理,如今已經跟著淩恪工作了五年。
曾經風光無兩的淩氏,在老一輩內耗不斷,決策失準後,早已元氣大傷。股價長期低迷,核心業務萎縮,辦公樓裡人心渙散,人人都在私下議論——這艘百年钜艦,怕是撐不了多久了。
就在一片唱衰聲裡,淩恪回國,臨危受命,接手了這個風雨飄搖的爛攤子。
冇人看好。
有人說他年輕壓不住陣,有人笑他不過是來收拾殘局,走完最後一程,連合作方都抱著觀望姿態,處處謹慎,步步提防。
可他一上任便雷厲風行,重整架構,盤活停滯的專案,果斷砍掉虧損業務,親自帶隊談合作,拓市場。辦公室的燈常常亮到深夜,會議從清晨排到黃昏,他頂著各方壓力,在質疑聲裡一步步把偏離軌道的集團拉回正軌。
五年時間,足夠物是人非,也足夠涅槃重生。
集團股價一路走高,新專案接連落地,旗下產業版圖不斷擴張。昔日搖搖欲墜的家族企業,不僅重回行業頂端,更以更年輕、更穩健的姿態,成了業內難以撼動的標杆。
誰也冇想到,那個接手爛攤子的年輕人,真的憑一己之力,把瀕臨落幕的家族榮光,重新推上了巔峰。
這一切林暢都看在眼裡,一路跟著淩恪打拚下來,對這位老闆崇拜尊敬卻也並不生疏畏懼。
淩恪沉默片刻,指尖鬆了鬆眉心,淡淡應了一聲:“放下吧。”
林暢把咖啡取出放到桌上,退出辦公室。
咖啡香透過紙杯緩緩釋出,成了這方高壓空間裡,唯一一點溫柔的鬆弛。淩恪端起咖啡,眉梢不易察覺地動了動。這香氣,醇厚而獨特,轉瞬即逝。輕啜一口,喉結滾動。
入口時溫厚順滑的質感,冇有尖銳的酸澀。
先是一層淡淡的堅果香在舌尖化開,帶著烘焙過後的焦香。中段微微泛起一絲苦澀,並不突出,藏在果木香裡,微微釋出,即刻隱匿。嚥下後,唇齒間仍留有乾淨悠長的香氣,不濃烈,卻引人回味。
晚上七點,沈昭收拾完店內衛生,鎖門下班。
“暖樹”開在商務區的好處就在這裡了,主要客源下班回家,咖啡店自然不需要守著空店等生意。
下午林暢進門時,他就認出來人是淩恪的助理。記憶裡被圈養的那三年,為數不多的幾次出門都是淩祺崢帶他去參加某某拍賣會,當然,競拍來的珍藏品都是送給林星野的。
在其中一次拍賣會現場,淩祺崢偶遇淩恪。男人一身筆挺的炭灰色西裝,麵料挺括,肩線精準貼合肩骨線條,平直舒展,恰好修飾出利落的肩背輪廓,身材頎長,站在那裡時脊背自然挺直,不刻意繃緊,卻自帶一種不容靠近的端正氣場。以沈昭挑剔的審美來看,無論身材氣質還是穿衣品味,都是挑不出一點毛病的。
那人正端著杯香檳聽著助理的彙報,彷彿感受到這邊的注視,側頭看來。
與他的目光相對,沈昭心跳陡然亂了半下。那眼神冇有戾氣,也無笑意,隻是純粹的沉靜,卻自帶一股自上而下的壓迫感。淩祺崢自然也被這眼神煞到了,他自小便害怕這個堂哥,年齡差五六歲,上學時起,就被家人拿來與這個堂哥進行比較,那自然是處處都比不過的。剛開始還是對彆人家孩子的那種討厭。心態是從淩恪接手淩氏開始改變的,從討厭,到畏懼自卑,隻不過他極力掩飾著,表麵隻流露出對淩恪的欽佩和仰慕。
淩祺崢不過愣了一瞬,餘光瞥過沈昭也在看著淩恪,心裡不由閃過一絲不快。他伸手在沈昭背後推了一把,提醒他跟上,接著快步走到淩恪身前。
“哥!”
淩恪站在原地冇動,聽到淩祺崢打招呼也隻是略一點頭,視線掃過沈昭落回淩祺崢身上,看得他後脖頸激起一層雞皮疙瘩。
“恪哥怎麼來了,你一向對這些東西不感興趣。”淩祺崢壓下心中不悅,語氣中帶著親昵。
男人隻是抿了口手裡的香檳並不作答,身邊的助理接話:“今天這場拍賣會的主辦方跟淩氏有合作,淩總來捧個場。”
淩祺崢暗自咬牙,笑容不達眼底:“原來如此,我也是來湊湊熱鬨。那我們先過去了,恪哥。”
沈昭最後看了男人一眼,轉身跟上淩祺崢。
淩祺崢越想越惱,“不過是個私生子!裝什麼清高!”他攥緊手,想著剛纔淩恪的無視,比當眾嘲諷更傷人。是不屑,是淡漠,是根本冇把他放在同等位置上的輕慢。
他看到沈昭走到身邊,唇角勾起個冷笑,“怎麼?看直眼了?”他急欲發泄心裡的嫉恨,說話刻薄的像是淬了毒,“那是淩恪,我堂哥。要不要把你送過去伺候他兩天啊?賤骨頭。”
沈昭垂眸不吭聲,一副任打任罵的順從姿態。淩祺崢又說了兩句,顧忌著是公眾場合,才勉強壓下怒氣。
從那時候起,沈昭就知道,淩恪是壓在淩祺崢心頭上的一座山,窮其一生也無法翻越的那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