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你來我往,誰也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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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書記問到,我就直言不諱,將現場的事故處理結果,作簡要說明,讓在座各位,能直觀瞭解到,領導乾部的不作為,會造成多惡劣的影響。”
周海潔舉起華國日報,句句擲地有聲,“這是官媒最新公佈的結果,萬佳商貿美食城煤氣罐爆炸,造成89人死亡,205人受傷。
商廈相關負責人:萬佳商貿總經理田偉光以消防事故責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
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安、消防、工商、住建等部門的10名負責人,因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分彆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此外,檢察院還分彆以消防事故罪、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對其他負有責任的共17人進行批準逮捕。
現已進入司法程式,這些是直接或間接責任人,但並不是說其他領導乾部冇有責任。”
周海潔掃了眾人一眼,深吸口氣,嚴肅道:“年前,我讓政府辦麵向全市,下發了安全生產的通知書,越是節假日,安全問題越是重中之重,要求各單位各部門不得空崗。”
她話鋒一轉,火力全開,“廣南縣是怎麼做的?人流如此密集的場所,現場無公安乾警執勤,發生事故後,姍姍來遲,這樣的公安力量有什麼用?
還有,萬佳商貿的建築結構,消防設計合理嗎?經過了多少職能部門?是怎麼通過層層審批的?
但凡有一個部門儘職儘責,都不會出這麼大的紕漏。
在我看來,縣委班子領導不力,這點毋庸置疑,縣委書記田之光負主要責任,並不適合繼續留在這個位置。
至於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劉峰,我建議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廣南縣。”
周海潔出口就要拿人,鏗鏘有力的幾句話,使得在座眾人心底巨震。
郝明毅眼神微眯,飛快地和政法委書記孫長青交換個眼神。
田之光是本土派的中堅力量,劉峰也是孫長青一手提拔上來的,可以說,這兩人打配合,才能把廣南縣牢牢抓在手裡。
要是全被拿下,那廣南縣,還是本土派的廣南縣嗎?
看著蟄伏了半月之久的新任市長,在這一刻,終於露出了屬於她的獠牙。
郝明毅有些氣餒,田之光是爛泥扶不上牆,被人抓住了把柄,可他的位置過於重要,如今也隻能棄車保帥,總比都被拿下好。
“周市長所言極是,此次事故,廣南縣班子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劉峰領導不力,玩忽職守,對現場疏散不及時,延誤搶救時機,確實不能在廣南縣繼續乾下去。
至於田之光,市委還是要慎重考量。
如今廣南縣人心惶惶,此刻臨陣換將,拿下田之光,會不會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恐慌,造成不穩定因素?”郝明毅猶豫道。
他話音落下,會議室內寂靜一片。
在場眾人門清,這是本土派和下調乾部第一次交鋒。
其他常委不語,隻一味的看戲。
周海潔明白,他這招以退為進,就是為了保住田之光,可惜,她並不是見好就收的人。
想到昨晚,從海河市匆忙趕回的廣南縣縣長沈清,她提供的一條重要訊息,足夠按死田之光了。
周海潔轉頭,對葉清華道:“葉書記,既然明毅同誌也讚同處理劉峰,不如先舉手錶決,統一下常委的意見,如何?”
對於周海潔和郝明毅之間的你來我往,葉清華有幾分意猶未儘,但還是點頭道:“海潔同誌說的冇錯,既然冇有其他意見,大家就舉手錶決一下。
同意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劉峰調離廣南縣,另作他用的,請舉手!”
說完,葉清華第一個舉起手,周海潔和郝明毅接連跟上。
三位話事人都同意的事,其他人更不會持反對意見,紛紛舉起了手。
這時,略顯猶豫的孫長青就格外顯眼。
劉峰從退伍轉業就跟著他,快二十年了,他眼裡閃過一絲不忍
見郝明毅頻繁示意,孫長青最終無奈的舉起了手。
葉清華滿意道:“好的,全票通過。
對田之光的處理,大家都說說嘛!
集思廣益,暢所欲言。”
收到郝明毅的眼神,孫長青率先開口:“田之光在廣南縣任職多年,對廣南的情況最為瞭解,是廣大乾部群眾的主心骨。
我認為,穩定大於一切。無論是廣南縣,還是秦城市,禁不起任何風吹草動了。”
組織部長趙銘笑嗬嗬道:“孫書記這話,未免過於嚴重,據我瞭解,廣南縣縣長沈清,為期兩個月的乾部培訓即將結束。
要是廣南縣確有困難,可以跟省委打個招呼,讓沈縣長先回來主持工作,省委領導都能理解的。”
趙銘的意思非常直白,一個城市的運轉,並不是離了誰不行,田之光也冇那麼重要。
“沈縣長到廣南才三年,在工作經驗上麵稍遜一籌,放在平時肯定冇問題,但現在是非常時期,市委還是要多方麵考慮的。”郝明毅立刻介麵。
田之光可以被清算,但不能是現在,得等他找到合適人接位子,不然廣南縣,可真就要失去控製。
兩方人你來我往,火藥味漸濃,葉書記對這個場麵,喜聞樂見。
如果常委會上,隻有一種聲音,還不是他這個市委書記的聲音,那纔是真的可怕。
隻要雙方有利益爭鬥,那他的意見往往能一錘定音,葉清華十分享受這種感覺。
剛要講話,就聽周海潔道:“對田之光的處置先不談,昨晚我收到一份舉報,內容是廣南縣委書記田之光和承包萬佳商貿的田偉光,是同一宗族兄弟。
田偉光曾用名田建設,因為崇拜這個對他有極大幫助的族兄,改名為田偉光。
當然,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有人舉報,兩人有钜額金錢往來,相關材料我已經報送給紀委。”
她話音落下,眾人暗驚,周市長這出釜底抽薪玩的妙啊!
田之光在火災事故中,不是主要責任人,對他的處理可以模糊,全看常委會上的博弈。
但收受钜額賄賂,可是觸犯黨紀國法的行為,誰還敢為他辯駁?
眾人的目光,紛紛看向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俊超,都想聽聽他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