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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章 達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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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外界的紛紛擾擾,在離開《何以笙簫默》劇組的第八天,俞良與企鵝、網易的談判終於有了結果。

網易這邊率先談妥。

不過要說一嘴,其實在敲定之前,俞良也對網易進行了說明。

他告訴對方負責人,這部劇大概率會有企鵝的投資。

儘管在企鵝與豬廠之間,他更傾向選擇企鵝,但他也秉持“能不得罪就不得罪”的原則,坦誠相告、實話實說。

況且,這事想瞞也瞞不住。

而網易那邊,對此倒不太在意。

畢竟隻是投資而已,而且俞良還保證企鵝不會乾預內容創作和拍攝,所以他們更沒有意見。

隻要能宣傳遊戲,其他都好說。

而且吧,網易代表內心甚至有點竊喜,宣傳自家遊戲的劇,若能在企鵝的平台上播出,想想都覺得痛快。

因此,網易明確向俞良表示。

這不影響雙方合作。

俞良殊不知,他這次的操作,促成了企鵝和網易哪怕多年後,也是少有的幾次合作之一。

說回正題,這事兒說好了,後續推進就順利了許多。

當然,所謂“順利”也並非一帆風順。

雙方都有強烈的合作意願,這是大前提。

但在價格上,有一些分歧。

網易已將價格提到2200萬,這不算小數目。

但俞良覺得還有上浮空間,索性一口價喊到3500萬。

本質還是一個想少掏點,一個想多要點。

而網易雖然不差錢,但也不能亂花。

於是在“郎有情妾有意”的合作基礎上,雙方展開了一場價格拉鋸戰。

其實俞良開出3500萬,本就是為了留出議價餘地,他清楚遊戲公司雖有錢,但也不是冤大頭。

而網易方麵,雖不接受3500萬,但在2200萬的基礎上適當加價也沒問題。

一方麵,他們確實預算充足,多幾百萬不算什麼。

另一方麵,他們也看重俞良在年輕群體中的影響力,以及他操盤專案的能力,尤其是《唐人街探案》的成功,讓網易在前期調研中對俞良頗具信心。

更重要的是,剛才也說了,網易樂於見到企鵝投資,卻為他們宣傳遊戲。

光是想想就覺得很爽,所以更是加大了他們植入的決心。

網易出資2800萬,在《微微一笑很傾城》中植入《鎮魔曲》,不占份額,純植入。

當然,網易也提出了相應要求,畢竟花了這麼多錢。

不過內容無非是“好好宣傳遊戲”,這對俞良來說並不難辦。

網易方麵也承諾,不會過度乾涉創作,儘量互相理解。

說到底,網易也明白,植入的核心是讓更多人知道《鎮魔曲》這款遊戲。

若為了宣傳遊戲,把劇拍成遊戲廣告,反而沒人看了。

當然,想法歸想法,理解也歸理解,後麵的情況還是要看後續合作。

不過有互相理解的想法就已經很好了。

而俞良隨即派出以他們良圖、良謀兩家公司的首席編劇顧白,同時帶著公司新招的三名編劇組成團隊,前往網易溝通劇本創作,將遊戲內容自然融入劇情。

按理說,這個階段導演也該參與進來,但這次時間實在太緊。

尤其是網易希望劇集能在十一月製作好,十二月最好能播出,以便與遊戲上線同步宣傳。

看在2800萬的份上,俞良必須拿出行動向金主表明誠意。

所以呢,在導演尚未確定的情況下,他先派出了編劇團隊,以示對網易2800萬...咳咳,對網易信任的重視。

不過俞良也清楚,導演人選必須儘快敲定。

這是一個投資過億的專案,他不敢冒險啟用新人或不知名導演,必須找有經驗、有口碑的成熟導演。

雖然知名導演也不一定百分百成功,但至少更穩妥。

他首先想到的是正在合作《何以笙簫默》的劉俊傑。

對方在他的“金錢攻勢”下,兩人關係處得不錯。

其實在拍戲的時候,他也開玩笑一樣試探過對方簽不簽約,但劉俊傑表示不願簽約,說自己年紀大了,不想再受束縛。

但也願意長期合作。

俞良雖然有點失望,但覺得這樣也行。

所以呢,就想著繼續和劉俊傑合作《微微一笑很傾城》。

可惜電話溝通後,發現時間不行。

劉俊傑拍完《何以笙簫默》後還要參與後期剪輯,之後還有一部早就已經接下的一部戲,沒法推。

而網易要求的時間緊,所以這就沒辦法了。

不過提一嘴,俞良好奇的問了一下,對方接的哪部戲。

得知是叫《樓下女友請簽收》,原著為《總裁的替身前妻》。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女主角正是俞良的前情人——小趙。

其實俞良的出現已逐漸改變許多事情的走向。

按上一世的軌跡,小趙本該出演《杉杉來了》,但這部劇的版權已被俞良買下,兩人既然已經掰了,他自然不可能再把角色給她。

而且他暫時也沒想把《杉杉來了》影視化。

不過影響不大。

不是買下前世的爆款ip就一定能拍火。

很多女頻小說內容大同小異,原著影響力固然重要,但改編劇能否爆,終究取決於拍得怎麼樣、改得怎麼樣、演得怎麼樣,以及運氣怎麼樣。

言歸正傳,既然劉俊傑不行,俞良隻好考慮其他人選。

他曾想過鄭小龍,但很快放棄,不是質疑對方的執導能力,而是風格不太適合這類偶像劇。

接著又考慮過《火藍刀鋒》的張國慶、《與狼共舞》的黃文力,但也都一一否決。

還是那句話,導演也分擅長型別,就像廚師還分菜係呢。

在偶像劇這個領域,還是台省導演更權威。

所以呢,他又去問了林玉芬,對方還是沒檔期。

而且吧,這次對方也沒有熟人給他介紹了。

至於“義父”……這就彆提了。

總之,俞良把和自己關係不錯的導演在腦中過了一遍,也找了人,發現確實沒有合適的導演人選。

於是俞良又聯係了劉俊傑,請他幫忙推薦一位靠譜的偶像劇導演。

劉俊傑爽快答應了,不過這種符合要求的導演也不是大白菜,需要時間聯係。

俞良信任劉俊傑的眼光,便把這件事全權交給了對方。

至此,網易這邊的事暫告一段落。

接下來纔是重頭戲,與企鵝的合作談判。

經過長達五天的拉鋸戰,雙方終於達成了基本滿意的協議。

首先,企鵝以1.2億元的價格,提前購入《鬼吹燈》係列中三部的網路播映權,並享有剩餘五部的優先購買權。

這個“優先購買權”意味著,當有其他買家出價時,企鵝在同等價格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若無人競價,則需按市場評估價進行交易。

對此,財大氣粗的企鵝顯得信心十足。

此外,企鵝還將承擔全部製作費用。

其實這個結果,讓雙方都覺得自己做出了讓步。

1.2億摺合每部四千萬,以當前網播權市場價來看,絕對是超高價。

企鵝方還認為,他們不僅包攬製作費,《鬼吹燈》這種大製作的拍攝成本必然不菲,還承諾不乾涉創作,並給予俞良可觀的分成,雖然具體比例待定,但絕不會是個位數,更不用說剩餘五部也會給出優厚條件,誠意已經足夠。

而俞良也覺得自己做了讓步。

雖然眼下企鵝開價確實大方,但他清楚知道,這些版權未來的價值會更高。

不過總體而言,俞良是滿意的。

且不說他本就傾向於與企鵝合作,單從協議細節來看,他的可操作空間就很大。

首先,剩餘五部的“優先購買權”並非這一定就是企鵝的了。

優先不等於必然,關鍵還得看價格。

而且版權始終握在他手中。

其次,製作費方麵可做的文章就更多了。

最簡單的例子。

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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