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搶錢”
對峙的細節後來有不同版本,但結局是一樣的——周克華朝天開了一槍,然後被撲上來的警察按在了地上。
獵槍被收繳了。
他在武漢漢南勞教所待了兩年,罪名是妨礙公務。
關於這把槍的來歷,周克華的母親陳世珍講過另一個版本。
她說有一天周克華在江邊上河沙,突然來了個背著獵槍的老頭,把周克華帶走了,像是要收徒弟。
後來她才知道兒子去了武漢,在武漢出了事。
這個版本的真假,隻有周克華自己知道。
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勞教兩年出來以後,周克華變了一個人。
曾經和他一起出去打過工的村民後來回憶,周克華不止一次提起那把獵槍的事,說他冤枉,說那槍是他花錢買的,不是偷的。
說著說著就沉默,眼睛裡有一種讓人不敢對視的東西。
槍沒了,人蹲了兩年大牢。
在他看來,這兩件事都不是他的錯。
1995年,周克華勞教期滿釋放。
堂兄幫他在重慶火車站北站附近找了份活,裝卸集裝箱,還是賣力氣。
他二十五歲,肩膀比以前更寬了,話比以前更少了。
1996年,叔叔做媒,給他介紹了個徐姓姑娘。
兩人見了幾麵,覺得還行,就結了婚。
婚禮沒有擺酒席,跟當年他父親結婚時一樣,周家不興這個。
婚後周克華和妻子租住在長生鎮,離二塘村五十裡地,算是從那個沉默寡言的家庭裡搬了出來。
此後十幾年,他母親陳世珍對他的行蹤知之甚少,隻知道兒子在外麵打工。
妻子給他生了個兒子。
他在火車站附近繼續當裝卸工,日子緊巴巴的,但還過得下去。
後來他學會了開車,找了一份開中巴的活。
眼看日子有點起色了,一趟超載翻了車。
人沒事,但駕照沒了,飯碗砸了,罰款單壓下來,家裡那點積蓄全填了進去。
從那時候起,他和妻子的關係就開始爛了。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吵什麼?錢。沒錢。日子過不下去了。
鄰居來勸過幾回,勸不住。
周克華這種人,吵起來也不大聲嚷嚷,就是沉著臉,一句話能把人噎死。
妻子提了離婚。
吵到最後,周克華沒離成,但他走了。
他跟母親說出去打工,收拾了幾件衣服就出了門。
從那以後,官方記載裡周克華的履歷就斷了線。
親戚朋友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裡、在幹什麼。
他母親隻知道兒子在外麵。
至於在外麵做什麼——她不知道,或者不敢知道。
很多年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分析周克華時,用了兩個詞:自負,自卑。
她說周克華的自負源於自卑,自卑源於他成長的環境。
一個慾望極強的人,被困在一具平庸的皮囊裡,過著一種看不到頭的日子。
他不認命。
2004年4月22日,中午十二點,重慶市江北區紅旗河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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