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野外試槍
孫海波在新街基港澳台大樓買了一支長發套,又在百貨大樓塑料模特頭上拽下來一個短髮套。
作戰方針是孫海波定的——突然襲擊,快速作案,迅速撤離。
兩人一組,分頭突襲樓道東西兩側的經警隊和保衛科。
田氏兄弟各帶一組,當主攻手。任務就是踹開門衝進去,開槍把人全部打倒,然後立刻撤到走廊,封住所有出入口。
發現一個打死一個,絕不留活口。
孫海波要求田氏兄弟,從室內開槍到撤出走廊,整個過程必須在七秒鐘之內完成。撤出來之後立刻重新裝彈。
孫海波和閆文宇負責補槍,搶錢,處理突發情況。所有的彈殼,能撿回來的盡量撿回來。
來回都用車輛。車從計程車下手,搶車的時候就把司機打死,作案之後把車扔掉。
搶車時四個人在車裡的位置都定好了。
孫海波穿警褲、戴警帽坐副駕駛,以便過南山礦大門時應付警衛的盤查。
田源坐司機後麵,由他動手用鎚子把司機擊暈,然後射殺。
閆文宇的心思也很細。
他料到一旦案發,公安機關一定會併案偵查。大陸礦那十八萬被搶之後,公安局把重點放在了鹿林山地區。
閆文宇提議,這次搶車拋屍、拋車,也都放在鹿林山。把警方的視線再往鹿林山方向引一次。
孫海波點了點頭。就照這個辦。
孫海波這個人,天生有軍事素養和組織才能。他還擅長總結歸納,每乾一次就積累一次經驗。
而且他有人格魅力,有拉攏人心的手段。另外三個人,對他徹底服從。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最後一項準備工作完成了——野外試槍。
他們帶了三支獵槍,打計程車到東山苗圃。一試,兩支五連發全卡殼。
回來之後反覆檢查,發現抓彈鉤的滑槽上高下低。用鋸條把下槽鋸深了一些。
過了兩天又去試了一次,打了二十多發,無一卡殼。
此後孫海波要求田宇每天上午都去南山礦一趟,探聽工資發放的訊息。
元旦過後,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七號,南山礦第一批工資到位了。全礦職工翹首以待,犯罪團夥也聞風而動。
上午田宇帶回訊息,孫海波就去現場踩了點。下午三點多,他親眼看著保衛幹部把餘款押進了金庫,才離開南山礦。
在南山礦服務公司樓前,他叫了一輛212吉普計程車。車號90060。司機正是前頭提到的那個張姓司機。
車開到文化路群樓前麵,孫海波下車,把其他三個人叫了上來。
計程車往鐵東方向開,開到陰陽屯的時候,孫海波讓司機在打靶場前麵停車。
這一句話,是事先約定好的動手訊號。
按原計劃,車停穩之後,閆文宇先下車把駕駛室的門擋住。然後由坐在司機背後的田源,用橡膠皮錘把司機擊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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