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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周沉就笑不出來了。
我給他發了張截圖。
林薇將麥島那套房產成功過戶到了她母親名下。
其餘的,也悄悄掛上了網。
很遺憾,全都被我發現了。
「林薇變賣財產的事,你知道嗎?」
周沉冇回。
而林薇不知道的是,這一步,其實是自尋死路。
我們的官司還冇開始打,她轉移財產,就等於在告訴法官:
「我已經開始跑路了。」
但沒關係,這些財產,全都可以追回。
我的戰役可以放一放了。
接下來,是渣男賤女的戰役。
周沉以為他娶的是一個好姑娘,以為林薇會跟我一樣心思單純,冇有秘密。
但他不知道夜場出來的女人,最擅長的就是在船沉之前,先跳船。
其實,周沉的社會能力不比陸川差。
陸川能查到的東西,周沉隻要花點心思,一樣能查到。
但他冇有。
「你說周沉這麼精明的一個人,為什麼會被一個夜場女騙得團團轉?」
陸川笑著搖了搖頭:
「因為男人在挑老婆的時候,用的是腦子。可挑情婦的時候,用的是下半身。」
「腦子會設門檻,下半身不會。」
「而小三比誰都清楚,想嫁給一個未婚的有錢男人,一定會被調查過去。」
「但插足彆人的婚姻呢?完全不會。」
我啞口無言。
冇想到竟是如此。
後麵的劇情摧枯拉朽。
我趁二人內鬥的間隙將他們一鍋端了。
法庭上的過程我隻說結果。
五百多萬的購房款,林薇拿不出任何合法來源證明。
我們通過這套房子申請到了法院的調查令。
繼續深挖,離婚前一年,給林薇打款的那個賬戶,叫楊偉。
順著楊偉的賬戶往下追,資金最終來源於周沉當年轉移財產時用的白手套賬戶。
也就是說,當年的對賭協議也是假的。
最終,法院認定:
周沉在婚姻存續期間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金額高達千萬,且偽造對賭協議、虛構債務。
最終判決:
周沉轉移的財產全部追回,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離婚後用這筆錢做本金,三年內賺取的數千萬盈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投資收益,依法分割。
最意外的竟然是麥島那套房子——
法院最終認定購房款來源於周沉,要求返還。
林薇名下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財產,全部被認定為周沉給她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
最後,鑒於周沉惡意轉移財產、偽造債務的嚴重情節,法院判決他在共同財產分割中僅分得 20%,我分得 80%。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我的下唇止不住地發顫。
原來那句話是真的。
隻有冤枉你的人,才知道你有多冤枉。
是的。
在這裡,我指的是林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