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林序幾人走進派出所、直奔三樓國安辦公室而去的時候,一樓大廳裏的所有人可以說都驚呆了。
畢竟,他們這三人、準確地說是四人組的造型實在是太……誇張了。
一個滿臉是血的男人扛著另一個腦袋已經被開瓢還在不斷往下滴血的男人,一個全身職業裝乾淨利落但頭髮淩亂高跟鞋都扔了赤著腳的女人,一個學生打扮畏畏縮縮跟在後麵的年輕小孩。
講真的,如果不是因為他們進來就直闖三樓,這裏的人恐怕隻會以為這是某種家庭倫理衝突下的流血慘劇。
但很快他們便反應了過來。
這他麽可是派出所!
能讓你們這樣胡鬨?!
值班的警員迅速上前想要阻止,但林序卻是直接衝了過去。
講道理,在國內就是有這麽一點“好處”,或者說“壞處”。
那就是,在你真正做出嚴重傷害性的行為之前,警方的執法力度其實相當有限。
被他推開的警員甚至都愣了一愣。
他不知道今天撞上的是什麽人物,居然莽到這種程度。
但好像……他也不是來鬨事的?
正這麽想著,樓梯轉角傳來了一個聲音。
“我要找秦風!”
“我有關於動搖國家安全穩定的重要線索要上報!”
我曹?
抓間諜的?!
警員迅速跟了上去,而在上到三樓之後,他立刻看到了已經被國安的同誌控製起來的三人。
那名叫秦風的同誌就站在闖進來的男人對麵,他的腳下就是那個已經不再動彈、跟屍體一樣的男人。
“把所有人清退。
林序簡短開口說道:
“我有18分鍾時間,你們有18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