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晚聽見這句話,竟然意外的平靜:“結婚……?”
“對,沉洲和婉如的婚事,是兩家早就定下的,門當戶對,知知底,對傅氏也好,對陳氏也好,都是最好的選擇。”
玩玩。
傅母放下茶杯,看著,目依舊淡淡的,“三年到了,你們的關係已經結束了,婉如那邊,我不想讓知道這些事,對你對都好,”
傅母笑了一下,那笑容裡帶著幾分憐憫:“林小姐,你覺得呢?”
是啊,怎麼問出這麼蠢的問題。沒有傅沉洲的默許,傅母怎麼可能這麼準地找到?怎麼可能拿到這份合同?
失憶了,不記得這三年發生過什麼。可是那些日子,那些他陪在邊的日子,那些他抱著說“我在”的日子,那些他每天準時回家陪的日子。
都是因為這份合同嗎?
上麵的數字,林晚晚看了一眼,沒數清有幾個零。
林晚晚盯著那張支票。
好多錢。
這三年,值五千萬。
傅母的目冷了一瞬,但很快恢復如常,笑了笑,那笑容依舊雍容得,卻讓人從骨子裡發寒。
林晚晚渾一僵。
威脅。
林晚晚坐在那裡,手腳冰涼。
可是忽然發現,說不出口。
甚至不記得這三年發生過什麼。
乙方義務:在合同期擔任甲方伴,承擔甲方生理需求。
原來在他眼裡,隻是一個滿足生理需求的工。
傅母看著,目裡閃過一意外,“林小姐?”
傅母點點頭,臉上出滿意的笑容:“林小姐果然是個聰明人,車在外麵等著,給你半個月的時間。”
傅沉洲要和陳婉如結婚。
本不是什麼傅太太,從來都不是。
可是現在想想,那些是不是也都是合同裡寫好的?
多可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