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經紀人上門?先吃我一記太極推手
王秀蘭走後的第三天,林野把原主的遺物收拾了一遍。
說是遺物,其實就是些破爛:幾件洗得發白的T恤,兩條牛仔褲,一雙開膠的運動鞋。最值錢的是一把紫砂壺,據說是原主爺爺留下的,林野掂了掂,決定留著。
抽屜裡翻出一個舊筆記本,裡麵密密麻麻記滿了東西:跑龍套的時間地點,接過的通告,被剋扣的工資。最後一頁寫著:“今天又被王姐罵了,說我不會來事。可是我真的不會喝酒,喝一杯就吐。我是不是不適合乾這行?”
林野沉默著把本子合上。
“兄弟,你放心。”他輕聲說,“這賬,我替你算。”
話音剛落,手機響了。
林野看了眼來電顯示:王秀蘭。
嗬,來得正好。
“喂,王姐。”林野接起電話,語氣很平淡。
“林野!”王秀蘭的聲音還是一如既往的尖利,“三天了,你想清楚沒有?五萬塊,今天必須給!”
“我想得很清楚。”林野說,“王姐,咱們見一麵吧,當麵把賬算清楚。”
王秀蘭愣了一下,隨即冷笑:“算賬?行啊,你有種!在哪兒?”
“就我這兒,你帶合同來。”
半小時後,門被砸得震天響。
林野開啟門,王秀蘭站在門口,身後還是那兩個黑T恤,隻是這次兩人看林野的眼神有點躲閃,顯然上次那一跤摔出心理陰影了。
“合同帶了?”林野問。
王秀蘭把一遝紙拍在桌上:“自己看!白紙黑字,違約金五萬!”
林野拿起合同,慢條斯理地翻了一遍。
然後他笑了。
“王姐,你管這叫合同?”
王秀蘭臉色一變:“你什麼意思?”
“第一,”林野指著其中一頁,“這上麵寫,乙方(也就是我)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否則視為違約。按《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無條件服從?這是奴隸合同吧?”
王秀蘭張了張嘴。
“第二,”林野繼續翻,“這裡寫,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報酬的90%作為‘管理費’。我在你們公司三年,接了二十三個通告,總收入大概三十萬,到我手裡不到三萬。剩下二十七萬,你們拿去當管理費?王姐,這算不算非法侵佔?”
王秀蘭臉色開始發白。
“第三,”林野把合同往桌上一拍,“這上麵根本沒有甲方的公章和法人簽字,隻有我一個人的手印。嚴格來說,這份合同根本就是無效的。”
王秀蘭急了:“你放屁!當時簽的時候你明明——”
“我當時被你們灌了酒,神誌不清。”林野打斷她,“王姐,你要不要去醫院查查,我那天的酒精含量是多少?趁人醉酒簽合同,你覺得法律認不認?”
王秀蘭身後的兩個打手互相看了一眼,都有點慌。
王秀蘭咬牙切齒:“行,林野,你能說會道是吧?我今天就不跟你講理了!”她往後退了一步,沖兩個打手喊道,“給我打!打到他認賬為止!”
兩個黑T恤猶豫了一秒,還是沖了上來。
林野嘆了口氣。
看來今天非得再活動活動筋骨不可了。
第一個打手揮拳砸過來,林野側身一閃,左手搭上他的手腕,右手按住他的肘關節,一個標準的“捋勁”,借著對方衝過來的勢頭,輕輕一帶——
那個打手就像被什麼東西拽著似的,整個人騰空而起,“哐”的一聲砸在牆上,順著牆滑下來,捂著後背直抽冷氣。
第二個打手嚇得頓住了腳步。
林野看著他,招招手:“來,別慫。”
打手咬咬牙,一個飛踢過來。林野不退反進,貼身上去,肩膀一沉,一個“靠勁”撞在對方胸口。那人直接倒飛出去,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喘不上氣。
林野拍了拍肩膀,看著王秀蘭:“王姐,還打嗎?”
王秀蘭臉都綠了。
就在這時,門外傳來一陣嘈雜。
“怎麼了怎麼了?”
“好像是那個小明星家……”
“我靠,打架了?”
幾個鄰居被動靜吸引過來,探頭探腦往裡看。有人舉著手機在拍,還有人在小聲議論:
“那個女的是誰?看著就不像好人。”
“經紀人吧,聽說一直欺負這孩子。”
“哎喲,那兩個男的被打趴下了?這小夥子挺能打啊!”
王秀蘭臉色鐵青,指著林野:“你等著!你給我等著!”說完,也不管那兩個打手,轉身就跑。
兩個打手連滾帶爬地跟了出去。
林野關上門,靠在門板上,長長地舒了口氣。
手機震動了一下。
他拿起來一看,是抖音的推送:“你關注的‘熱心市民張大哥’發布了新視訊。”
林野點進去一看,正是剛才門口鄰居拍的畫麵。從王秀蘭摔門出來,到兩個打手狼狽逃竄,拍得一清二楚。視訊配的標題是:#小明星怒懟黑心經紀# 這太極功夫帥炸了!
底下評論已經炸了:
“臥槽,這誰啊?好帥!”
“太極拳實戰?我練了三年怎麼不會這個?”
“那個女的是星途娛樂的經紀人,出了名的吸血鬼,之前坑過好幾個小藝人。”
“這哥們太剛了!關注了!”
“求小哥哥抖音號!我要關注!”
林野看得一愣一愣的。
再重新整理一下,播放量已經破五十萬了。
他摸了摸鼻子,自言自語:“得,這下真要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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