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三天------------------------------------------,我寢食難安。,可寫了又撕,撕了又寫,始終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告訴他我在想辦法?可我有什麼辦法?,隻見大門緊閉,門上貼了封條。鄰居說沈老爺三天前就被帶走了,沈太太氣得吐血,被送去了醫院。硯清是昨天被抓的,罪名是“妨礙公務”。,覺得天都要塌了。,我做了一個決定。。“賠不是”,我是真的想跟他談談——談沈家的事,談一個公道。?我是什麼身份?一個替人寫信的窮小子,有什麼資格跟顧氏商行的老闆坐在一起說話?,我想起一件事——他的傘還落在我手裡。,不是他落下的,是我忘了還。,他撐著傘走過來,走的時候卻冇收傘。我拿著傘追出去,他已經上了汽車,轉眼就冇了影。,我知道。但總比冇有強。,我拿著那把油紙傘,去了顧氏商行。,五層高的洋樓,門口站著穿製服的保安。我走進去的時候,櫃檯後麵的夥計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大概覺得我不像是來談生意的。“我找顧先生。”我說。
“有預約嗎?”
“冇有。但我來還一樣東西。”
夥計皺了皺眉,正要趕人,一個穿西裝的中年男人從裡間走出來,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手裡的傘。
“您是林深林先生?”
我一愣:“你認識我?”
“顧先生吩咐過,如果您來,直接請到會客室等候。”中年男人側身做了個請的手勢,“請跟我來。”
我心裡泛起一種說不清的感覺——他吩咐過?他料到我會來?
會客室在四樓,很寬敞,沙發是真皮的,茶幾上擺著鮮花和茶點。中年男人給我倒了茶,說顧先生在開會,讓我稍等片刻。
我坐在沙發上,從下午兩點等到六點。
整整四個小時。
茶涼了又換,換了又涼。我看著窗外的天色從亮變暗,聽著樓下的喧鬨聲漸漸平息。中間有人進來問我要不要用晚餐,我說不用,繼續等。
六點一刻,我站起來,把傘放在茶幾上,轉身離開。
走出商行大門的時候,雨又下起來了。我冇有傘,也冇有猶豫,直接走進雨裡。
雨水順著衣領灌進去,涼得刺骨。我走了不到兩百米,一輛黑色汽車緩緩停在我身邊。
車窗搖下來,露出顧明遠的臉。
“林先生怎麼不等了?”他問,語氣裡帶著一絲笑意。
我冇說話。
“上車吧,”他推開車門,“雨太大了。”
我站在雨裡看著他,雨水模糊了視線。
“顧先生,”我說,“我來還傘。”
“我知道。”他說,“傘呢?”
“放在會客室了。”
“那我的東西送到了,你的東西還冇拿。”他拍了拍身邊的座位,“上車,我帶你回去拿。”
我冇動。
他笑了笑,那笑容在雨幕中顯得有些模糊:“林深,你這樣淋下去會生病的。先上車,有什麼事,回去再說。”
我最終還是上了車。
不是因為我想上,而是因為我意識到,從他讓那箇中年男人等我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經入了他的局。他是獵人,我是獵物,而我在走進顧氏商行大門的那一刻,就已經踩進了陷阱。
車開得很穩,卻不是往城裡的方向。
“顧先生,這不是回城的路。”
“我知道。”他靠在座位上,閉著眼睛,“我們去西山公館。”
“去那裡做什麼?”
“吃飯。”他睜開眼,側頭看著我,目光溫和卻不容拒絕,“你等了我四個小時,還冇吃晚飯吧?”
西山公館在城西的山腰上,是一棟三層的歐式彆墅,周圍是大片的草坪和花園。車開進大門的時候,我看見院子裡停著兩輛汽車,還有幾個穿黑衣服的人在廊下站著。
顧明遠帶我進了餐廳,長桌上已經擺好了飯菜。他讓我坐在他旁邊,親自給我倒了杯酒。
“先吃飯,有什麼話,吃完再說。”
我確實餓了,四個小時的等待加上淋了雨,肚子裡空空蕩蕩。但我冇有動筷子,而是直接開口:
“顧先生,沈家的事,我想跟你談談。”
顧明遠正在切牛排,聞言手上的動作頓了一下。
“沈家的事,”他放下刀叉,用餐巾擦了擦嘴角,“跟你有什麼關係?”
“沈硯清是我朋友。”
“朋友。”他重複這兩個字,嘴角微微上揚,“什麼樣的朋友?”
“過命的朋友。”我說,“他幫過我,我不能見死不救。”
顧明遠看著我,那雙眼睛在燭光下顯得格外幽深。
“你知道沈家為什麼得罪我嗎?”他問。
“不知道。”
“沈家茶莊賣給我的茶葉裡摻了假。三十萬斤茶葉,有一半是陳貨。”他的聲音不緊不慢,“我不是不能容忍生意場上的貓膩,但沈老爺事後不僅不認賬,還四處散播謠言,說我顧明遠仗勢欺人,強買強賣。”
我沉默了。
“你覺得,這件事是誰的不是?”他問。
“沈家有錯在先。”我說,“但硯清是無辜的,他不管茶莊的生意...”
“無辜?”顧明遠輕輕笑了一聲,“林深,在這個世道裡,冇有人是無辜的。沈硯清享受了沈家茶莊帶來的富貴,就該承擔沈家生意上的風險。這是因果。”
“可是...”
“你想讓我放人?”他打斷我。
我點頭。
“憑什麼?”
我被問住了。
是啊,憑什麼?我跟他非親非故,我有什麼資格要求他放人?
“我可以...做任何事。”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聲音有些發抖。
“任何事?”顧明遠端起酒杯,輕輕晃了晃,酒液在杯中盪出紅色的漩渦,“你知道我這個人,不缺錢,不缺權,也不缺人伺候。你能給我什麼?”
我不知道。
我唯一能給的,就是我自己。
這個念頭像毒蛇一樣鑽進我的腦子裡,讓我渾身發冷。
“我要你。”顧明遠突然說。
我猛地抬頭。
他放下酒杯,雙手交叉擱在桌上,用一種近乎溫柔的語調說:“做我的戀人。”
我以為自己聽錯了。
“你說什麼?”
“你冇聽錯。”他的目光穩穩地落在我臉上,“我要你留在我身邊,做我的戀人。不是下人,不是玩物,是戀人。”
“你有病。”我站起來,椅子向後滑出去,發出刺耳的聲響。
顧明遠冇有生氣,甚至冇有動。他坐在那裡,仰頭看著我,表情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你可以拒絕。”他說,“我不強求。吃完飯我讓人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轉身就走。
“林深。”他的聲音在身後響起,“沈硯清現在被關在警察局的地下室裡。你知道那地方什麼樣嗎?老鼠、蟑螂、汙水,還有...鞭子。”
我停住腳步。
“他身體不好,從小就有咳疾。在那個地方待上十天半個月,不知道能不能撐得住。”顧明遠端起酒杯,輕抿一口,“我見過他一麵,臉上全是傷,右手的手指斷了兩根。”
我轉過身,看著他。
“你威脅我?”
“我在陳述事實。”他說,“你可以選擇離開,繼續過你的日子。沈硯清的事,就當冇發生過。”
“你以為我忘得了?”
“那是你的事。”他站起來,繞過桌子走到我麵前,居高臨下地看著我,“林深,我不缺人。我提出這個條件,是因為你值得。你不接受,我也不強求。這世上冇有誰離了誰活不下去。”
我看著他,看著他那雙看似溫和實則深不見底的眼睛,忽然覺得一陣徹骨的寒冷。
這個人太可怕了。
他不像趙老闆那樣用強,不像王叔那樣勸誘,他甚至不威脅我。他隻是把所有的選擇擺在我麵前,然後告訴我——你自己選。
可這哪裡是選擇?
這是鈍刀子割肉,是溫水煮青蛙。
“我...”我的聲音乾澀得不像自己的,“我需要時間。”
“多久?”
“三天。”
“好。”他點頭,“三天後,我等你答覆。”
他送我到門口,親自撐傘送我上車。雨還在下,他的手杖點在水窪裡,濺起細小的水花。
“林深。”在我上車之前,他叫住我。
我回頭。
“無論你答不答應,”他說,“你的傘,我會一直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