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這裡?”
他靠著門框,冇有立刻回答。
窗外的雨聲一直在。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不會回答了。
然後他說:
“她在找你。”
四個字。
他說完,冇有解釋,轉身出去,把門帶上了。
我坐在床上,盯著那扇關上的門。
她在找你。
那個和我長著同一張臉的人,那個死了三年的人——
她在找我。
我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
窗外的雨還在下。
我一整晚冇有睡著。
2 住下
我在沈家住到了第三天。
第一天我以為自己會走。
第二天我以為自己會走。
第三天早上,我坐在客房的窗邊,看著樓下的院子,發現我還冇有走的原因很簡單——
那張照片。
那張和我一模一樣的臉。
隻要我還不知道那是怎麼回事,我就走不了。
沈嶼是在第三天上午找我談的。
他敲了門,進來,把一把鑰匙放在桌上。
“這是你房間的備用鑰匙,“他說,“你可以住在這裡。”
我看著那把鑰匙。
“住多久?”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我抬起頭看他。
“你要我做什麼?”
他站在那裡,想了一秒,說:
“不用做什麼。不用假裝成任何人。”
他說完,轉身出去,把門帶上。
我坐在那裡,盯著那把鑰匙。
不用假裝成任何人。
但他把我帶到這裡,給了我她的房間,給我倒的是她喝的熱牛奶——
他說不用假裝,但這整個地方,都是為她準備的。
我把那把鑰匙拿起來,握在手裡。
然後我開始打量這個房間。
床頭櫃上放著一盞小燈,燈罩是淺粉色的,是女孩子會喜歡的顏色。
書架上的書按顏色排列,不是按型別,不是按作者,是按書脊的顏色——從淺到深,從冷色到暖色,排得很整齊。
我走到書架前,用手指沿著書脊掃了一遍。
窗台上有三盆綠植,葉子都是寬葉的品種,不是那種需要精心打理的花,是隨便澆澆水就能活的那種。
我不喜歡難打理的植物。
我喜歡養活起來容易的東西。
我站在那裡,看著那三盆綠植,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梳妝檯上的東西不多,一瓶護手霜,一個髮夾,一管無色潤唇膏。
我平時也隻用無色的潤唇膏。
我站在梳妝檯前,看著那管潤唇膏,站了很久。
她喜歡的東西,和我喜歡的東西,是一樣的。
書架最下麵一層,有一排本子。
我蹲下來,看了看,是日記本,整整一排,按年份排列,最新的一本落了一點灰。
我把最新的那本抽出來,在床邊坐下,翻開第一頁。
字跡是女生的字,但寫得很隨意,有幾個字連筆連得很厲害,看起來是習慣快寫的人。
我看了兩行,手頓了一下。
我認識這個字跡。
不是因為我見過她寫字。
是因為這個字跡,和我的字跡,幾乎一模一樣。
同樣的連筆習慣,同樣的”的”字最後一點總是往右飄,同樣的數字”7”會在中間加一橫——
我翻到後麵幾頁,看見她寫了一個詞:既然。
她把”既”寫成了”即”。
我從小就會犯這個錯誤。
我把日記本合上,放在腿上,坐在那裡。
窗外的陽光把影子拉得很長。
我低下頭,看著日記本的封麵。
沈晚。
她叫沈晚。
她和我寫字的方式一樣,她和我養植物的習慣一樣,她把”既”寫成”即”,我也是。
我們長著同一張臉。
我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但我知道這不是巧合。
我拿著日記本去找沈嶼。
他在書房,門是半開的,我站在門口,把日記本推進去,放在他桌上。
“這是她的。“我說。
他低下頭,看了一眼。
“我知道。”
“你能告訴我,“我說,“她是誰?”
他抬起頭,看著我。
書房裡很安靜,隻有窗外偶爾有風吹過的聲音。
他看了我很久,像是在衡量什麼。
然後說:
“你先把日記看完。”
我站在那裡,等他繼續說。
但他低下頭,重新去看桌上的檔案,不再開口。
我拿起日記本,出去了。
我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