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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的心又一次被輕輕撥動。
從那以後,我開始留意江景堯。
江景堯吸引我的,遠不止出眾的相貌。
他在社交場合不僅能陪伴我,還能主動和賓客交流,輕易便能引得席間賓客展顏。
自他走入我的生活,我彷彿被注入了新的活力,連事業都愈發順遂。
他像是專屬於我的幸運符,是公開場合的得力助手,亦是私密時分溫存相伴的知心人。
我們的關係產生實質性變化,是在相識滿一個月的那一天。
那天,江景堯陪我外出開會,返程時航班因雷暴取消,假期前夕的酒店全都滿房。
我們隻得在機場貴賓室過夜。
隔著沙發扶手,我們聽著窗外隱隱的雷聲,也聽得見彼此輕緩的呼吸。
他輕聲說起從前,家裡經濟困難,父親早逝,母親多病,妹妹年幼,他很早就擔起生計,半工半讀完成學業。
我聽得心疼,不自覺伸手輕撫他的肩頭,他卻轉過身,輕輕握住了我的手。
那個夜晚,交織著慌亂與悸動,我心中滿是溫熱的不安。
但直到今天,我從未覺得那是錯誤的決定。
從學校到家的這段路,似乎比往常更短。剛進門,女兒便雀躍地撲進我們懷中,仰起小臉央求道:
“媽媽!下次帶我一起去接哥哥放學好不好……”
實際上,那些在婚姻中背離承諾的女性,現實往往並不如世俗預想的那般給予懲罰。
許多人反而在走出原來的關係後,活成了更舒展的模樣。
【我和顧嶼沉結婚的時候,冇有孩子。
但是離婚後,我和江景堯有了一兒一女。
看著兒子林銘和女兒林悅悅乖巧可愛的模樣,我忽然又想起了顧嶼沉。
其實,我也曾懷過他的孩子。
隻是那個孩子還冇出生,就冇了……
夜深,躺在柔軟的大床上。
我卻怎麼也睡不著。
一閉上眼睛,腦海中就不自覺浮現出今日一身西裝,沉穩俊俏的顧嶼沉。
也不自覺想起以前和他在一起,發生的一切。
我和顧嶼沉的家庭都不富裕。
大三實習那年,他陪我住在不足三十平方米的出租屋裡。
冬天冇有暖氣,我們躺在一張單人床上,緊緊抱在一起相互取暖。
夏天捨不得開空調,再熱的天,我們都忍不住拉緊了彼此的手,捨不得鬆開。
顧嶼沉會為了給我買一條項鍊,一年不買新衣服,不買他喜歡的手錶。
而當時的我,哪怕路邊有一束野花,也忍不住跟他分享。
最難那年,是我們婚後第一年。
我創業失敗,欠下了很多錢。
當時我已經做好了和顧嶼沉離婚的準備。
那時候,我想離婚自己揹債,讓他過更好的日子……
然而他知道後,隻是抱著我說:“患難與共纔是夫妻。”
“除非你不愛我了,不然我永遠不會離開你。”
那年冬天,他陪著我坐在路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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