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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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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哥來信(一)------------------------------------------,通常是用八百裡加急送進京城的。。“朱家專線”——先由親兵快馬送到最近的驛站,再由驛站換馬送到下一站,一路接力,三天就能從幾千裡外的邊關送到兵部尚書府。效率比朝廷的軍報還高,因為朝廷的軍報要經過兵部、內閣、皇上三道手續,而朱雲鬆的信隻有一個目的地:他小妹手裡。,信到了。“小姐!小姐!大少爺來信了!”春杏舉著一個厚厚的信封,像舉著一麵勝利的旗幟,從二門一路小跑進後院。。,練字。,但一直“冇找到感覺”。今天她終於“找到感覺”了——原因是春杏說“小姐您再不好好練字,太子殿下看到您的字可能會悔婚”,雲蘭覺得這個可能性雖然不大(她堅定地認為自己寫得挺好的),但為了保險起見,還是練一練吧。,拿一根樹枝在沙盤裡寫寫畫畫。沙盤是二哥朱雲柏給她做的,說是“這樣練字不費紙”,但雲蘭懷疑二哥是怕她再把墨汁灑得到處都是——上次她練字,一瓶上好的徽墨全倒在了父親最喜歡的波斯地毯上,那塊地毯現在還是花的。“信?”雲蘭把樹枝一扔,從地上蹦起來,滿手是沙就往春杏那邊撲,“大哥的信?給我給我給我!”,把信往身後一藏:“小姐,您先洗手。”“不洗!先看信!”“您手上都是沙子,會把信弄臟的!”“大哥的字本來就不好看,臟了也看不出來!”——這倒是實話。朱雲鬆是大將軍,戰場上殺伐果斷,但寫字跟鬼畫符似的。有一次他寫的軍報送到兵部,兵部侍郎看了半天,以為是敵軍的密信,差點當間諜案處理了。

最後還是雲蘭認出來的,因為“大哥寫的‘爹’字從來都少一撇,特彆好認”。

雲蘭胡亂在裙子上擦了擦手(那條裙子的命運可想而知),從春杏手裡搶過信封,迫不及待地撕開。

信封裡掉出三樣東西:一封信,一張邊關的地圖,還有一根乾巴巴的、不知道是什麼植物的枝條。

“這是什麼?”春杏好奇地看著那根枝條。

“大哥說邊關有一種沙棗樹,結的果子可甜了。”雲蘭把那根枝條舉起來看了看,有點失望,“但是怎麼冇有棗子?就一根棍兒?”

她翻來覆去地看,又聞了聞,確定這就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樹枝,上麵連個芽都冇有。

“可能是路上乾了。”春杏說。

“大哥也太小氣了,寄根棍兒給我,讓我啃樹皮嗎?”雲蘭嘀咕著,把那根“棍兒”彆在耳朵上,開始看信。

朱雲鬆的字果然一如既往地“驚為天人”。

信的開頭是:“親愛的小妹——”

雲蘭數了數,“親愛的小妹”四個字裡,有三個寫錯了。但她已經習慣了,自動在大腦裡糾錯,繼續往下讀。

“大哥在邊關很好,打了勝仗,殺了八百個敵人,皇上賞了很多東西,我都攢著,等回京給你。”

看到這裡,雲蘭的嘴角翹了起來。

大哥每次寫信都說“攢了很多東西”,上次攢的是兩車皮貨,上上次是三箱寶石,上上上次是一匹小馬駒——那匹馬現在還在尚書府的馬廄裡,肥得像一頭豬,因為雲蘭每天餵它三頓糖葫蘆。

“最近聽說皇上給你和太子賜婚了,大哥很高興。太子那小子要是敢欺負你,你就告訴大哥,大哥帶兵回京,把他東宮拆了。”

雲蘭噗嗤笑了出來。

春杏湊過來想看,雲蘭把信紙往旁邊一挪:“彆偷看,大哥說了,這是寫給我的私密信。”

“小姐,您每次都這麼說,然後每次都會念給我聽。”

“那不一樣,念給你聽是我主動,你自己看是你偷看,性質不同。”

春杏再次被小姐的“歪理邏輯”打敗,老老實實退到一邊。

雲蘭繼續讀。

“小妹,你在家要乖乖的,聽爹的話,彆總闖禍。雖然你每次闖禍結果都挺好的,但大哥還是心疼你,怕你摔著碰著。上次你說掉池塘裡了,大哥擔心得一晚上冇睡著,第二天就去找了個軍醫,專門研究了一個治風寒的方子,隨信附上,讓爹給你備著。”

雲蘭愣了一下,翻到信的最後一頁,果然看到一張藥方,上麵寫著密密麻麻的藥材名,字比前麵的信還難看,但每一筆都寫得很用力,好像要把紙戳穿。

她忽然覺得鼻子有點酸。

大哥在幾千裡外的邊關,每天麵對的是刀光劍影、生死搏殺。他打完仗、殺了敵人、拿到賞賜,第一時間想的是“攢著給小妹”。她掉進池塘這種小事,他能擔心得一晚上睡不著,第二天就去找軍醫開方子。

“小姐?”春杏看到雲蘭眼圈紅了,嚇了一跳,“您怎麼了?大少爺出事了嗎?”

“冇有。”雲蘭吸了吸鼻子,把那根彆在耳朵上的“棍兒”拿下來,認真看了看,“春杏,你說大哥是不是這世上最好的大哥?”

“那當然。”春杏毫不猶豫地說,“大少爺對您那是真的好。上次您說想吃邊關的沙棗,大少爺就滿沙漠去找,找到了還專門寄回來。”

“可是一根棍兒有啥用啊。”雲蘭嘀咕,但這次嘀咕的語氣不一樣了,帶著一點心疼,“大哥是不是傻?寄根棍兒,我又不能吃。”

“可能是路上顛的,棗子掉了。”

“那他不會多寄幾根?一根掉了還有彆的。”

“……”春杏覺得這個邏輯好像哪裡不對,但又說不上來。

雲蘭把那根“棍兒”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的小盒子裡——那個盒子是她放“寶貝”的,裡麵有缺了角的玉佩、褪色的荷包、一堆彩色的小石頭、二哥送的第一個糖人(已經化成了一坨)、以及她從禦花園撿回來的孔雀羽毛。

她把這根乾巴巴的樹枝放進去,合上蓋子,拍了拍。

“存著。等大哥回來,讓他親手給我摘。”

然後繼續看信。

信的後麵大半部分都是瑣碎的家常話,比如“邊關的羊肉串很好吃,等我回去帶你去吃”“這裡的星星比京城的大,等你來了我指給你看”“今天騎馬摔了一跤,冇事,冇摔著,就是蹭破點皮,你彆擔心”。

雲蘭讀到“你彆擔心”三個字的時候,又有點想哭。

大哥就是這樣,什麼事都替她想好了,連“擔心”都要提前禁止。

信的最後一句話是:“小妹,大哥這輩子最大的心願,就是你平平安安、開開心心的。其他什麼都不重要。”

雲蘭拿著信紙,在院子裡站了好一會兒。

風吹過來,把她彆在耳後的頭髮吹到臉上。她冇有撥開,就那麼站著,像一株被風吹彎了腰的小草。

“小姐?”春杏小心翼翼地叫她。

“春杏,我要給大哥回信。”雲蘭抹了一把眼睛,大步往書房走,“現在就寫,立刻,馬上。”

“小姐您慢點,地上有門檻——”

“哐當”。

晚了。

雲蘭被門檻絆了一下,整個人往前一撲,雙手在空中亂抓,抓住了一個花瓶——那是明代官窯的青花瓷,值三千兩銀子,是父親最寶貝的收藏之一。

花瓶在她手裡晃了兩晃,像一個醉漢在懸崖邊上跳舞。

春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雲蘭的雙手拚命地想把花瓶穩住,但她的平衡感一向不好——不,不是不好,是根本冇有。她整個人往左邊歪,花瓶就往右邊倒;她往右邊歪,花瓶就往左邊倒。最後她和花瓶達成了一種詭異的平衡:她坐在地上,花瓶倒扣在她頭上。

“小姐!”春杏衝過去,把花瓶從雲蘭頭上拿下來。

花瓶完好無損。

雲蘭的頭上多了個圈,像戴了一頂奇怪的帽子。

“我說了讓你慢點的。”春杏又氣又急,把她從地上拉起來。

“我冇事!”雲蘭摸了摸頭頂,確認頭髮還在,“花瓶也冇事!我就說嘛,我這運氣,什麼時候出過問題?”

春杏想說“您剛纔差點把三千兩砸了”,但看了看小姐那得意洋洋的表情,又把話嚥了回去。反正說了也白說,小姐永遠覺得自己做得挺好的。

雲蘭拍了拍身上的土,大步流星地走進書房,往書案前一坐,鋪紙、研墨、提筆——動作一氣嗬成,行雲流水,頗有幾分書法大家的風範。

然後她寫下了第一個字。

“大”。

嗯,這個“大”寫得不錯,一橫一撇一捺,雖然撇有點歪,捺有點短,但整體來說,是個“大”字。春杏在一邊默默鼓掌。

然後第二個字:“哥”。

這個“哥”就有點問題了。兩個“可”疊在一起,上邊的“可”大,下邊的“可”小,上邊的“可”還歪了,看起來像一個大人揹著一個小孩在跑步。

但雲蘭很滿意,繼續往下寫。

“你的信我收到了。”

七個字,有三個寫錯了,還有一個“的”字寫成了“白”加“勺”,看起來像“白勺”,但春杏不敢說。

“邊關的羊肉串我想吃,等你回來帶我去。”

這句寫得更精彩了。“羊肉串”三個字,“羊”的尾巴翹上了天,“肉”裡麵的兩個人寫得像在打架,“串”字被她寫成了兩個“中”疊在一起,看起來像“中中”。

春杏張了張嘴,想說“小姐,‘串’字不是這樣寫的”,但看到雲蘭寫得那麼認真,又不忍心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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